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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不同意可以走吗

陈* 山西-临汾 劳动关系咨询 2025.01.24 05:27:04 418人阅读

辞职不同意可以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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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三日后,不管单位是否同意,劳动者都能离职,这是法律赋予试用期劳动者的权利。

(2)正式员工: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这三十日期间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三十日期满,即便单位不同意,劳动者也可离职。

(3)特殊情况:若签订服务期协议且在服务期内辞职,或者违反竞业限制等,劳动者要先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之后再按照试用期或正式员工的规定离职。

提醒:
劳动者辞职时务必注意按规定通知单位并做好工作交接,否则可能面临赔偿单位损失的风险,具体情况不同应对方案不同,建议咨询我进一步分析。

2025-01-24 08:4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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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三日后就能离职,不用单位同意。这是因为试用期是双方互相考察的阶段,法律赋予劳动者一定的离职自主权。

(二)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三十日后可离职,期间正常上班,单位不同意也能到期走。这保障了劳动者的择业自由。

(三)若签服务期协议且在服务期内辞职,或违反竞业限制等,要承担违约责任后再按规定离职,这是为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四)离职要做好工作交接,不然给单位造成损失可能要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5-01-24 06:49: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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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用期内辞职:
  劳动者在试用期想辞职,提前三日告诉用人单位就行。三日过后,不管单位同不同意,都能离职,劳动合同就此解除。

2. 正式员工辞职:
  正式员工要辞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这三十日正常上班,即便单位不同意,时间一到也能离职,劳动合同解除。

3. 特殊情况辞职:
  若签了服务期协议且在服务期内辞职,或者违反竞业限制等,承担违约责任后,再按前面规定离职。

4. 离职注意事项:
  离职时要做好工作交接,不然给单位造成损失,可能得承担赔偿责任。

2025-01-24 06:13: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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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时,在单位不同意的情况下能否离开,需分不同情形来看。

1. 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便能解除劳动合同,三日后就可离职,无需单位同意。这是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选择合适工作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尊重此规定。
  
2. 正式员工: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后可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正常上班,即便单位不同意,到期也能离职。这给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准备时间,也保障了劳动者的离职权利。

3. 特殊情况:若劳动者与单位签订了服务期协议且在服务期内辞职,或者存在违反竞业限制等情况,需承担违约责任后,再按相应规定离职。

为避免纠纷,劳动者离职时应做好工作交接。若因未做好交接给单位造成损失,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劳动者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离职手续,单位也应依法保障劳动者的离职权益。

2025-01-24 05:56: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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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劳动者辞职,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一般无需单位同意即可离职;若签服务期协议或违反竞业限制等需担责后离职,离职要做好交接。
法律解析:
依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能解除劳动合同,三日到期便可离开,单位同意与否不影响。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三十日后合同解除可离职。但要是劳动者与单位签了服务期协议且在服务期内辞职,或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就需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之后再按正常流程离职。另外,离职做好工作交接是劳动者的义务,若因未做好交接给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若大家在离职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不清楚自身权益和义务,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合法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  

2025-01-24 05:37:30 回复

假如当事人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员工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给当事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可以要员工承担。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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