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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未缴纳怎么申请赔偿

余** 四川-广元 社保纠纷咨询 2025.01.24 02:15:06 371人阅读

社会保险未缴纳怎么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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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协商补缴。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会保险,这是比较温和且成本较低的方式,双方可就补缴事宜达成一致,解决问题。

(2)投诉处理。若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缴社保,同时还可能依据相关规定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促使其履行义务。

(3)仲裁索赔。申请劳动仲裁,当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给劳动者造成损失时,如无法享受相应社保待遇,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像未缴纳医疗保险导致无法报销医疗费用等情况。

提醒:
要注意收集和保留能证明劳动关系及用人单位未缴社保的证据,以备维权之需。

2025-01-24 08:4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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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用人单位协商补缴社保。这是温和的解决方式,直接和单位沟通,提出补缴要求,争取友好解决问题。

(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协商不成,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单位限期补缴,还可能对单位罚款,借助行政力量维护权益。

(三)申请劳动仲裁。因单位未缴社保造成损失,如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可要求单位赔偿,像未缴医保导致不能报销的费用等。

(四)注意证据收集。保留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单位未缴社保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支撑维权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025-01-24 07:48: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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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协商解决:若用人单位没交社保,可先和单位商量,让其补缴社保,这种方式比较平和。
2. 投诉处理:协商不行的话,能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监察部门可责令单位限期补缴,还可能对单位罚款。
3. 仲裁维权:申请劳动仲裁也行。因单位未缴社保造成自身损失,如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可要求单位赔偿,像未缴医保致无法报销的费用。
4. 证据留存:要收集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及单位未缴社保的证据,像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助力维权。

2025-01-24 06:44: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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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通过多种途径申请赔偿及维护自身权益。

1. 协商补缴。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会保险,这种方式相对温和,能在较为友好的氛围下解决问题,避免矛盾激化,节省时间和精力。
  
2. 投诉处理。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执法权,能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缴社保,还可能对其处以罚款,促使用人单位履行缴纳社保的义务。

3. 申请仲裁。当因用人单位未缴社保导致自身遭受损失,如无法享受相应社保待遇时,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损失,像未缴医疗保险无法报销的医疗费用等。

为顺利维权,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和保留能证明劳动关系及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这些证据是维权的关键,能有力支持自己的主张。

2025-01-24 05:28: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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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先协商要求补缴,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且要注意收集保留相关证据。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当用人单位未履行该义务时,劳动者有权维护自身权益。首先选择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基于双方能友好解决问题的考虑。若协商无果,劳动监察部门作为监管机构,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缴并处罚款,这是行政手段的保障。而申请劳动仲裁则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当劳动者因单位未缴社保遭受损失时,可要求赔偿,这是对劳动者权益的合理补偿。同时,证据是维权的关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有力证明劳动关系及单位未缴社保的事实。若你在这方面遇到具体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24 03:47:04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未缴纳社保如何赔偿?用人单位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法律赋予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用书面通知,不用提前通知。并且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还应当支付两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未缴纳社保如何赔偿?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一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在本条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劳动仲裁机构和一般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将未缴纳的社保直接补偿给劳动者的请求,予以驳回。而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的请求虽会支持,但由于社保机构明确不办理补交业务,导致劳动者的诉求在实质上是无法实现的。而本条司法解释出台,将会对用人单位在缴纳社保上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3、未缴纳社保如何赔偿?社保机构对用人单位的行政处罚。
(1)社保机构有权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直接罚款。《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社保机构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有权直接罚款。《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社保征收机构对未缴或欠缴用人单位的强制措施。
(3)社保征收机构有权申请直接划扣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4) 社保征收机构有权申请扣押、查封、拍卖用人单位财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随着司法解释明确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未依法缴纳社保的规定出台,以及《社会保险法》在媒体上的广泛宣传,劳动者以诉讼或劳动仲裁的形式大规模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社保损失的时代已经到来!未缴纳社保如何赔偿?现在应该都知道了吧!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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