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不过,仲裁时效是特殊时效,适用中止、中断、特别时效的各种情况。一年的仲裁时效可能会延长。发生时效中断情形时,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发生时效中止情形时,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仲裁时效期间。特别时效是指,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即用人单位有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在工作继续期间随时申请或与用人单位结束劳动关系之日起的一年之内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关于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的仲裁时效不再适用。建议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尽快采取措施维权。
商事仲裁裁决生效后,应当向商事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很多劳动纠纷,一般需要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处理,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服的话,才能提讼。可以说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那么在提起劳动诉讼的时候,当事人该如何写状呢?请阅读下文了解。 不服劳动仲裁状 原告:张××,性别:男,1967年9月18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41052619670918××××,省滑县人,住所:河南省滑县留固镇××村××组,联系电话:1375620××××; 被告:××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区××路××号,法定代表人:李××,职务:董事长,联系电话:07602635×××。 原告因与被告纠纷一案,不服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劳仲×案字(2007)第×××号仲裁裁决书,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由原告垫付的2006年×月份、×月份和×月份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2006年×月份和×月份的工资,合计人民币××××元;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2006年×月份和×月份的平时工资,合计人民币××××元; 4、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被拖欠工资总额的25%的经济补偿金,合计人民币××××元; 5、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单方的经济补偿金,合计人民币××××元; 6、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未按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额外经济补偿金人民币××××元; 7、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代通知金人民币××××元; 8、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06年×月至2006年×月因被告违法解除所受工资损失合计人民币××××元,并支付应得工资收入的25%的赔偿金人民币××元;并支付2006年×月×日至本案审结的工资损失。 9、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一、原仲裁裁决认定原告侵犯被告的商业秘密是错误的 原仲裁裁决称:“但申诉人作为被诉人业务人员,在被诉人处工作期间,与他人共同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与被诉人公司同类的营业,侵犯了被诉人的商业秘密”,这一认定是错误的。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关于商业秘密的规定,企业的经营信息或者技术信息若想构成商业秘密,必须满足四个条件,即不为公众所知息、能为权利人带来物质利益和具有实用性,并要求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第六十一条关于竞业禁止的规定,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只有公司的董事和经理负有竞业禁止的义务,对于一般的员工,只有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禁止义务,并由用人单位单独向劳动者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时,劳动者才承担竞业禁止的义务。因此,原告不负有竞业禁止义务。 另外,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被告公司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商业秘密,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原告侵犯了被告公司并不存在的“商业秘密”。因此,原仲裁裁决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仅仅因为原告注册成立了与原告经营范围类似的公司,就认定原告侵犯被告的商业秘密是错误的。 二、仲裁裁决认定原告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是错误的 原仲裁裁决称:“且申诉人利用被诉人为其提供电脑、办公电子邮箱等工作条件,服务上述公司,并试图以上述公司名义与被诉人的客户洽谈业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这一认定是严重的认定事实错误。 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以侵犯原告通信自由和个人隐私的手段收集的用以证明原告试图以其它公司名义与被告的客户洽谈业务的证据是不具有合法性的。另外,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制订的所谓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经过了民主程序并进行了公示,根据《劳动法》第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是不能用来作为证据的,原仲裁裁决在没有任何事实证据证明被告又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纪律,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原告违反了“劳动纪律”的情况下,仅仅依据来源非法的证据就认定原告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是严重错误的。 具状人 年月日
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国家的一项利民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老百姓的医疗费用,那么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呢,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中手术能报多少呢,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安全事故是指在工作中突发的意外事故,是员工和企业都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故。安全事故可以根据情况划分为不同标准,不同标准的赔偿是不一样的。那么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和依据到底是怎样的呢?又该怎么处理呢?下面律图小编来为大家详细解答。
工厂一旦发生了安全事故,就要立即抢救伤员,并且上报给相应的部门,这个时候相关部门就会派专人来对该次安全事故进行等级评定,看一下属于哪一种等级,那么大家知道安全事故等级该如何划分吗?下面律图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我们都知道,上班的时候安全第一,但是事实上特别是在工厂中,安全事故的发生是非常频繁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工厂的管理者就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那么大家知道安全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吗?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