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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的是否算劳动报酬所得

梁** 吉林-吉林市 工资福利咨询 2025.01.24 03:53:40 408人阅读

经济补偿金的是否算劳动报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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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确实不算劳动报酬所得,二者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1. 性质方面: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基于正常劳动付出,从用人单位获取的对价,是对其日常劳动的回报。例如,劳动者按日、月完成工作任务后获得的工资、奖金等。而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助,旨在帮助劳动者在一定时期内维持生活等,如企业因经营不善裁员时支付的补偿金。

2. 税务处理不同:劳动报酬所得需按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为避免混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明确二者区别。用人单位在支付时要准确区分款项性质,依法依规进行税务处理;劳动者也应了解相关规定,保障自身权益。

2025-01-24 08:1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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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性质方面,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基于日常正常劳动付出,从用人单位获取的对价收入,体现的是劳动与报酬的直接对应关系。比如劳动者日常工作完成任务后获得的工资等。
(2)产生情境不同,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这个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助,并非基于日常劳动付出。
(3)税务处理有别,劳动报酬所得需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内免征个税,超过部分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提醒:
在涉及经济补偿金和劳动报酬相关事务时,要准确区分二者,避免因混淆导致税务等方面的风险,若具体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1-24 07:42: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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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经济补偿金不算劳动报酬所得,二者在法律性质和税务处理上均有明显区别。
法律解析: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基于正常劳动付出从用人单位获得的对价收入。而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劳动者的一次性经济补助。从税收方面来看,劳动报酬所得需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经济补偿金则有所不同,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由此可见,经济补偿金与劳动报酬所得在本质和税务处理上存在显著差异,不能将二者等同。若你在经济补偿金或劳动报酬所得相关问题上存在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或税务顾问进行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24 06:39: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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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定义本质区分: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正常付出劳动后从用人单位获得的对应收入,是劳动的直接对价。而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助,并非基于日常劳动付出。

(二)从税收角度区分:劳动报酬所得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部分免征个税,超过部分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法律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等),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2025-01-24 05:32: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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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济补偿金并非劳动报酬所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从单位得到的对应回报,是正常劳动的收入。
2.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结束时,单位依法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助。
3. 税收方面,劳动报酬按规定缴个税。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内免征个税,超3倍部分单独按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税。
4. 二者在法律性质与税务处理上区别明显,不可等同。

2025-01-24 04:33:05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稿酬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同属个人所得税11个征税对象,稿酬所得不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 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从事各种技艺,因某一特定事项临时为外单位工作取得的报酬。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个人劳务活动,与单位存在工资人事方面的关系,为本单位工作取得的所得。 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是判断一种收入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还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重要标准。
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的范围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所得。如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个人担任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稿酬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同属个人所得税11个征税对象,稿酬所得不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 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从事各种技艺,因某一特定事项临时为外单位工作取得的报酬。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个人劳务活动,与单位存在工资人事方面的关系,为本单位工作取得的所得。 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是判断一种收入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还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重要标准。
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的范围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所得。如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个人担任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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