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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孕期被辞退了怎么赔偿员工

景** 上海-静安区 劳动关系咨询 2025.01.22 17:20:15 474人阅读

没签合同孕期被辞退了怎么赔偿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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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孕期女职工保护:女职工在孕期,用人单位通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对女职工特殊时期的法律保障。即便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女职工合法权益依旧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需承担相应责任。
(2)赔偿构成方面:一是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要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合同的,需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二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
(3)维权途径:女职工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女职工遇到此类情况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等,不同案情细节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1-22 21:2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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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职工孕期,用人单位通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若违法解除,需承担相应责任,即便没签书面合同,有事实劳动关系,女职工权益也受保护。
(二)赔偿分两部分。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要付二倍工资差额,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合同,每月付二倍工资。
(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付赔偿金,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满一年付一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月工资。
(四)女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5-01-22 20:25: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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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女职工孕期时,用人单位通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要是解除了那就是违法的。哪怕没签书面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女职工权益照样受法律保障。
2. 赔偿有两部分。其一,未签书面合同要付二倍工资差额,用工超一月不满一年未签合同,每月付二倍工资。其二,违法解除要付赔偿金,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付,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满一年付一月工资,不满半年付半月工资。
3. 女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25-01-22 20:11: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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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孕期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涉及违法赔偿问题,女职工权益应受法律保护。

1. 孕期女职工保护:女职工在孕期,用人单位通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其合法权益同样受法律保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需承担相应责任。

2. 赔偿构成部分:
  一是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二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

建议女职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准备好相关工作证明、孕期证明等材料,以确保合法诉求得到支持。

2025-01-22 19:50: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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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女职工孕期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即使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女职工权益也受保护,用人单位需支付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及违法解除赔偿金,女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用人单位一般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构成违法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即便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女职工权益也不容侵犯。关于赔偿,一方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这是对未签合同的惩罚性赔偿。另一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女职工面对这种情况,要勇敢维护自身权益,申请劳动仲裁。但劳动仲裁涉及诸多程序和证据要求,如果您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22 18:40:39 回复

为了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国家的法律规定女职工在怀孕、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辞退。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五、六、七条规定)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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