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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不够级可以第二次申请吗

冯** 安徽-六安 工伤鉴定咨询 2025.01.22 13:55:35 338人阅读

工伤鉴定不够级可以第二次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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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鉴定能否再次申请,一般来说是可以的。下面为你详细说明:
1. 法律赋予权利:相关法律明确,若当事人对初次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且符合法定条件,就有再次申请鉴定的权利,这保障了当事人的合理诉求。
2. 需有合理依据:再次申请得有能让鉴定结果可能改变的理由,比如有新证据,像新的医疗诊断材料,或是对伤情有了新认识等。
3. 注意申请时间:不同地区对再次申请的时间限制不一样,当事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别错过时机。
4. 准备申请材料:要按当地要求提交完整材料,包括初次鉴定资料和新证据等,之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

2025-01-22 19:30: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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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再次申请的合理依据
如果想要再次申请工伤鉴定,需要有能让首次鉴定结果可能改变的合理依据。比如出现了新的证据,像新的医疗诊断材料,或者对伤情有了新的认识等。这是再次申请的重要前提,只有存在这些合理依据,再次申请才更有可能被受理。

(二)注意申请时间限制
不同地区对于再次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限制会有所不同。所以在准备再次申请时,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当地规定的具体时间限制,并且要在这个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避免因为错过时间而无法进行再次鉴定。

(三)准备并提交完整申请材料
按照当地的要求,准备好完整的申请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初次鉴定的相关资料以及新的证据等。初次鉴定资料是基础,新证据则是支持再次鉴定的关键,将这些材料准备齐全后,提交给相关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等待其重新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025-01-22 18:16: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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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确实可以再次申请工伤鉴定,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在对初次鉴定结果不服时的合理救济权利,但需满足法定条件并遵循程序要求。
1. 存在合理依据:首次鉴定可能存在结果改变的合理依据,如出现新证据,像新的医疗诊断材料或对伤情有新认识等,这是再次申请的重要前提。
2. 注意申请时间:不同地区对再次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限制有差异,当事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避免逾期影响权益。
3. 准备申请材料:按当地要求提交完整材料,包括初次鉴定相关资料及新证据等,之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

建议当事人关注当地政策,及时收集新证据,按要求准备和提交材料,以保障再次鉴定申请顺利进行。

2025-01-22 17:32: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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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般情况下可以再次申请工伤鉴定,当事人对初次鉴定结果不服且符合法定条件时享有再次鉴定权利,但需遵循一定程序。
法律解析:
1、合理依据:再次申请工伤鉴定需有能改变首次鉴定结果的合理依据,如新的医疗诊断材料或对伤情有新认识等新证据出现,这是启动再次鉴定的重要前提。
2、时间限制: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不同地区规定有所差异,需关注当地具体要求,避免错过申请时效。
3、材料准备:应按照当地要求提交完整申请材料,包含初次鉴定相关资料及新证据等,确保鉴定委员会有充分依据重新鉴定。
在实际操作中,工伤鉴定涉及诸多法律细节和程序要求,若对再次申请工伤鉴定还有疑惑,比如不确定新证据是否有效、不清楚当地时间限制等,建议及时向专业律师或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22 15:44: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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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申请条件:当事人对初次工伤鉴定结果不服且存在可能改变结果的合理依据,如新证据出现,像新的医疗诊断材料或对伤情有新认识等,才有申请再次鉴定的基础。
2. 申请时间: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不同地区时间限制有差异,务必关注当地具体规定,避免错过申请时机。
3. 申请材料:要按当地要求提交完整材料,包含初次鉴定相关资料以及新证据等,确保材料齐全,以保障再次鉴定顺利进行,之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
提醒:
再次申请工伤鉴定时要注意时间节点和材料准备,若对具体要求不确定,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1-22 15:04:53 回复

劳动者
第一次已经判刑,
第二次伤残鉴定是不会加刑的。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能力鉴定是根据伤情是否对员工以后的生活活动造成影响进行判定的,而且是由专家组集体做出的结果,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改变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一般不会的,标准都是固定的。鉴定结论大多和第一次类似,除非第一次鉴定结论明显被操作被弄虚作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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