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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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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婚不育死后财产给谁

杨* 天津-蓟州区 遗产继承咨询 2025.01.22 10:26:09 341人阅读

不婚不育死后财产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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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遗嘱处分:不婚不育者若想死后财产按自己意愿分配,订立遗嘱是重要方式。遗嘱需符合法律规定,可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财产,也能将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能最大程度体现个人对财产的处置意愿。

(2)法定继承:若未订立遗嘱,就按法定继承处理。不婚不育且无配偶、子女时,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能继承财产;若父母不在世,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提醒:
若想精准控制死后财产归属,应尽早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避免财产分配不符合自身预期。若对遗嘱订立等有疑问,可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1-22 17:3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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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不婚不育者死后财产归属可通过多种方式确定,订立遗嘱能按自身意愿处分财产,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办理。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遗嘱作为自然人处分自身财产及安排相关事务并于死后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具有重要作用。通过遗嘱,不婚不育者既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财产,也能将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若没有遗嘱,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财产。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不婚不育且无配偶、子女的情况,财产可能由父母继承,若父母也不在了,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为了让自己的财产能按照自身意愿进行分配,最好提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若你对财产继承相关法律还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权益。

2025-01-22 16:54: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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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选择订立遗嘱确定死后财产归属,要确保遗嘱符合法律规定。比如,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可通过自书、代书、公证等多种形式订立,明确指定财产的分配对象,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或个人。

(二)若未订立遗嘱,按法定继承时,因不婚不育,若无配偶、子女,财产可能先由父母继承。若父母不在世,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2025-01-22 15:06: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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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若选择不婚不育,死后财产归属有多种确定办法。其中,订立遗嘱是一种方式。简单说,遗嘱就是自己按法律规定安排财产及相关事务,死后才生效的行为。能指定法定继承人里的一人或多人继承,也能把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组织、个人。

2. 要是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来办。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婚不育无配偶子女的,财产可能由父母继承,父母不在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 为让财产按自身意愿分配,最好提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

2025-01-22 14:04: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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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婚不育者死后财产归属有多种确定方式。遗嘱处分是重要途径,可依个人意愿安排财产去向;若未立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1. 遗嘱处分财产。遗嘱作为自然人处分自身财产及相关事务、死亡后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很强的自主性。立遗嘱人可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财产,也能将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比如,可将财产捐赠给慈善机构用于公益事业,或者赠与照顾自己多年的朋友。

2. 法定继承方式。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规则,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婚不育且无配偶、子女时,财产可能由父母继承,若父母不在世,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为保障财产按自身意愿分配,应提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可咨询专业律师,确保遗嘱符合法律规定。

2025-01-22 12:08:37 回复

您好,关于学生体育课猝死谁的责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学生体育课猝死谁的责任
需要看学校是否尽到管理义务与及时施救的义务。如果没有就是学校的责任。
案例
一日中午12点30分左右(午餐时间过后不久),某高中一名17岁女生在参加班级组织的拔河比赛中突然倒地失去知觉。学校闻讯后立即拨打110和120电话。医务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在做了人工呼吸后随即将学生送往医院。到达医院时病人的症状表现为:脸色青紫,口吐白沫,皮肤失去弹性,大小便完全失禁,两脚僵硬,处于完全昏迷状态,无知觉反应。救护医生诊断表明病人送到医院时已经死亡。死因尚未查清。据女生家长介绍,孩子在寒假期间跑步锻炼时曾感觉身体不适,后到医院做过检查,医生诊断后并未发现有心脏疾病。女生生前身体健康,平时喜欢体育运动。事件发生后,家长认为孩子突然死在学校,难以接受,要求校方赔偿。学校认为此乃突发事件,防不胜防,与学校管理无关,学校不应承担责任。由于双方在责任承担和赔偿问题上分歧较大,目前争议的处理尚未得到解决。
分析
一、学校承担责任的性质与运动猝死的联系。 案情表明,该女生是在进行体育相关活动中在极短时间内心跳骤停死亡。死前未受到外部创伤,平时身体健康。这属于医学上典型的运动猝死。要判定学校在该事件中是否承担责任,
首先必须明确学校对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承担责任的性质以及针对运动猝死这类特殊运动疾病应承担的具体责任。
1. 学校对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承担过错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依据上述法律中的规定,学校承担过错责任。过错责任是我国民法中确定人身伤害事故责任归属的一项基本原则。它适用的前提是:有过错,才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具体到学校的过错,是指学校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失职行为。这些行为表现为:对于导致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行为或状态,学校主观上存在明知仍然有意为之或者放任不管;对于导致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行为或状态的危险性,学校应当预见却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尽管预见但因轻信不会造成伤害而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防范。联系到本案,要看在学生发生运动猝死事件中,学校是否能够预见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防范和实施救护。这就必须联系到运动猝死的特征。
2. 运动猝死突如其来,但有先兆,可采取现场救护措施。运动猝死是在运动过程中或运动后24小时内发生的非创伤性意外死亡。学生在进行紧张激烈的体育活动时,体内代谢速率过快,心肌需氧量增加,此时易出现心肌缺血缺氧,引起心肌梗死,造成严重的心律失常,导致心脏骤停猝死。其特点是过程自发、意外,且进展迅速。患者从发病到死亡也就在几十秒、几分钟之内。学生发生运动猝死,多数都是“正常”的运动死亡,即相对于已经发现的心脏等疾病而言,其病因在平时没有被发现,而在运动中突然发作造成死亡。学生的死因可能是先天性或隐性的心肌炎或其它的心脏病患,这些心脏疾病一般须在发作时才能检测出来,而在平常体检时很难发现隐性病症。某些外部诱因,如饱食后激烈运动、激烈运动后立即洗热水澡也会导致运动猝死。运动猝死一般有先兆,如在运动过程中或运动结束后出现胸闷、气促、心慌、头痛、恶心等情况。一旦发生运动猝死,应当适时采取一些恰当的急救措施,通知医务人员及时对患者进行抢救。
二、学校在本案中负有部分责任。 在本案中,学生在拔河过程中突然倒地身亡,事发前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运动猝死的典型特征,在现场指导的老师无法预见,也就不可能采取防范措施(如让学生立即停止活动,进行救护等)。该女生平时身体健康,没有特异体质或特殊疾病,参加拔河比赛之前也无身体不适的情况,所以不存在学校方面给予特殊照顾(如不得安排其参加这项活动)的必要。
其次,参加拔河比赛这类活动,对于身体健康的中学生而言,并未超出其体力承受能力范围,活动本身也符合体育教学大纲的规定。
最后,事件发生后,校方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并协助专业救护人员救治,不存在救护措施不力或延误救治的问题。因此,学校在这些方面不存在、失职的行为。 但是,拔河比赛是在午饭刚过后就进行的,在这一时间组织此类竞技活动显然是不适宜的,因为一些外部诱因也会引发猝死,如饱食后运动,运动后立即热水浴等。如果经法医尸检证明该女生的运动猝死与饱食后运动有因果联系,学校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特别提示。
1. 运动猝死的有关医学常识告诉我们,导致运动猝死的直接原因有可能是先天性身体疾患不适应参加某项活动所致,也可能是违反运动科学规律造成的。因此,学校应当避免让有先天性心脏疾病的学生参加活动强度大、节奏激烈的运动项目,在平时应当教育指导学生按照运动科学的规律从事体育活动。
2. 运动猝死是有先兆的。典型的表现是运动中或运动后出现胸痛、胸闷、头痛、晕厥、心动过速、异常的呼吸困难和疲劳等情况。担任学校体育课的专业教师和校医应当了解这些基本的常识并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这方面的安全教育。这样,一旦在体育运动过程中或运动之后,有学生出现上述症状,学生本人或同伴就可以及时做出判断,立即停止活动并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
3. 运动猝死尽管突如其来,但事发时仍然可采取基本的急救措施。如将患者平卧;拍击其面颊并呼叫;用手触摸患者颈动脉确定没有脉搏时,立刻进行人工呼吸并持续到专业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实施这方面的救护行为,就可能最大限度地挽救患者的宝贵生命。

根据你的问题,做如下解答:被监护人的遗产,如果未留有遗嘱或者遗赠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的人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有均等分配的权利。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上述内容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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