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贵州法律咨询 > 六盘水法律咨询 > 六盘水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婚后房产属于谁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婚后房产属于谁

徐* 贵州-六盘水 财产分割咨询 2025.01.22 07:51:58 447人阅读

婚后房产属于谁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六盘水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六盘水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关于婚后房产归属,要从多方面来分析:
1. 若是一方在婚前就用自己的钱全款买了房,而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那通常就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毕竟是婚前个人的付出。
2. 要是婚后用夫妻两人共同的钱买的房,不管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共同努力的成果。
3.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时,婚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就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个人财产;婚后出资,没明确说只给一方,就视为给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共同财产。
4. 婚后双方对房产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且约定得写成书面形式。总之,要综合考虑资金、登记和约定等确定归属。

2025-01-22 12:06:01 回复
咨询我

(一)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房产,一般属于其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下,购房资金是一方在婚前就已筹备好,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从法律角度看,该房产与婚后的夫妻共同生活没有直接的经济关联,所以属于个人财产。
(二)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购房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意味着夫妻双方都对该房产的购买有经济贡献,所以房产应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三)夫妻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时:
    1. 若婚前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父母在子女婚前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子女名下,通常可以理解为父母明确只想让自己的子女拥有该房产,所以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2. 婚后出资,没有明确表示是对一方的赠与,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父母出资,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从常理推断,父母是希望夫妻双方共同受益,所以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四)婚后双方约定房产归属的,按照约定处理,但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对房产归属进行约定,书面形式能更清晰、准确地记录双方的真实意思,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且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025-01-22 10:59:15 回复
咨询我

婚后房产归属的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
1. 婚前购房情况: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个人名下,通常为个人财产,这是基于购买时间及登记情况确定的。
2. 婚后购房情况: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不管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因购房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
3. 父母出资购房情况:婚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赠与,属个人财产;婚后出资无明确表示对一方赠与的,视为对夫妻双方赠与,属共同财产。
4. 双方约定情况:婚后双方可书面约定房产归属,按约定处理。

建议夫妻在购房时明确资金来源、登记情况,如有特殊约定要采用书面形式,避免日后房产归属纠纷。

2025-01-22 10:21:56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婚后房产的归属需综合多种情况判断,涉及购房资金来源、登记情况以及双方约定等因素,不能一概而论。
法律解析:
1、若房产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从法律角度看,一般属于其个人财产,这是基于财产取得时间及登记情况确定的。
2、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体现了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原则。
3、对于夫妻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婚前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婚后出资无明确表示对一方赠与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共同财产。
4、婚后双方若有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按约定处理,但需采用书面形式,确保约定的有效性。
房产归属问题较为复杂,涉及诸多法律细节。若你在婚后房产归属方面有具体困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22 09:46:46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 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个人名下,从财产取得时间和登记情况看,该房产与婚后另一方无关,属于个人财产。
2.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因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夫妻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时,婚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个人财产;婚后出资无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共同财产。
4. 婚后双方有书面约定房产归属的,按约定处理。
提醒:
判断婚后房产归属复杂,涉及多种因素,具体案情不同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我进一步分析。

2025-01-22 08:19:05 回复

对于小区车位属于谁,收的租金属于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小区车位归属
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要求房产开发商按照一定的标准配置建设停车位,这些车位是建筑物的配套设备设施,其不能单独转让也不能单独办理产权,由全体业主共有共用,如果达到一户一个车位的话经过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可以免费使用,对于车位紧张的小区,也可以用交纳租金的方式有偿使用这部分共有车位,有偿使用的收入归全体业主共有。收费是否合理要看物业的做法是否得到半数以上业主的同意,同时,收费的金额也要经过半数业主同意,同时,收益也要归全体业主所有。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原则为:产权双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计算分摊;无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建筑面积比例进行计算分摊。非公摊面积为:
1、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
3、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设施或架空层。
杂物间和车库等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使用空间不计入公摊面积,属于开发商所有。因而,开发商向外出售无产权证书的杂物间和车库都是违法的。而百姓如果买到这样的车库,其实只有使用权,而且在后期更换物业公司后就难以得到相应的法律保障了。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部门规章没有明确规定,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列支,实践中通常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立法首要目的是保护劳动者利益,其次才是分散用人单位风险,有基于此,工亡家属招待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符合立法目的。而且从公序良俗角度,让工亡家属承担丧失亲人的巨大痛苦之下再面临这些经济负担亦较为不妥,单位承担该项费用亦算是对工伤员工的某种意义上的褒奖和对其亲属的抚慰。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
145766人阅读

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是大多数离婚案件中的诉讼焦点,那么法律对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最新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以及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又是什么?过错方离婚财产是怎么分割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夫妻财产公证
8629人阅读

夫妻财产中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一直是大家关注的话题,今天和大家一起来探讨一下夫妻财产公证的有关知识,那么夫妻财产公证费用规定有哪些,夫妻财产公证协议内容具体有哪些,以及夫妻财产公证办理流程相关规定!

婚后个人财产
9207人阅读

婚后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界定是大众关注的话题之一,那么婚后个人财产协议有哪些,婚后个人财产判定都有哪些规定,以及婚后个人财产包括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婚后共同财产
6035人阅读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一直是打击关心的话题之一,那么婚后共同财产的种类究竟是哪些呢,转移婚后共同财产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以及擅自动用婚后共同财产都有哪些规定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新婚姻法房产
5730人阅读

婚姻法中的财产分割问题一直是大家讨论的焦点,房产分配就是其一,今天小编来为你介绍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新婚姻法房产加名,新婚姻法房产增值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