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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款儿媳妇可以拿走吗

刘* 北京-东城区 债务债权咨询 2025.01.22 05:17:37 383人阅读

赔偿款儿媳妇可以拿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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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儿媳妇能否拿走赔偿款需根据赔偿款的具体性质以及相关财产权属来确定,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法律解析:
从法律角度来看,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款,像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这类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赔偿项目,是对受害者本人的赔偿,只能归受害者个人所有,儿媳妇无权拿走。若受害者因伤死亡,死亡赔偿金虽非遗产,但分配时参照遗产继承规则,由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分配,此时儿媳妇作为配偶有权参与分配。对于财产损害赔偿款,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赔偿款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妇作为配偶有相应权利;若财产属于家庭共有等其他情况,则要按相应份额和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在实际生活中,赔偿款的分配可能会比较复杂,涉及到多方利益。如果遇到类似情况,难以确定具体分配方式,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22 10:18: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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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身损害赔偿款情况:
  赔偿款中像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这类有特定人身属性的,是赔给受害者本人的,归其个人,儿媳妇一般不能拿走。若受害者死亡,死亡赔偿金虽非遗产,但分配时参照遗产继承规则,配偶可参与分配,儿媳妇作为配偶此时有权参与。

2. 财产损害赔偿款情况:
  要看财产权属。若是夫妻共同财产,赔偿款也是夫妻共有的,儿媳妇有相应权利;若是家庭共有等其他情形,则按份额和法律规定分配。总之,要依据赔偿款性质和财产权属定儿媳妇能否拿走。

2025-01-22 08:46: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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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款性质不同,儿媳妇能否拿走的情况也不同。对于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人身损害赔偿款,一般归受害者个人所有,儿媳妇无权拿走;若受害者死亡,死亡赔偿金等虽非遗产,但分配时参照遗产继承规则,儿媳妇作为配偶有权参与分配。对于财产损害赔偿款,则要依据财产权属判断。

1. 人身损害赔偿款方面:
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有特定人身属性,是对受害者本人补偿,只能由受害者支配。若受害者死亡,死亡赔偿金等会参照遗产继承规则分配,儿媳妇作为配偶可参与分配,这是基于其与受害者的亲属关系。

2. 财产损害赔偿款方面:
若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赔偿款也属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妇有相应权利;若为家庭共有等其他情况,需按份额和法律规定分配。

建议在处理赔偿款分配问题时,先明确赔偿款性质和财产权属,如有争议,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2025-01-22 07:11: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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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款,其中像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这类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赔偿项目,是对受害者本人的赔偿,归受害者个人所有,儿媳妇一般无权拿走。若受害者死亡,死亡赔偿金虽非遗产,但分配时参照遗产继承规则,配偶有权参与分配,所以这种情况下儿媳妇有权参与。

(2)对于财产损害赔偿款,需看财产权属。若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赔偿款也属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妇作为配偶有相应权利;若财产属于家庭共有等其他情况,则要按份额和法律规定分配。

提醒:
赔偿款的分配涉及法律关系复杂,不同案情分配方式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1-22 07:10: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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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为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人身损害赔偿款,像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是赔给受害者本人的,应归受害者个人所有,儿媳妇一般无权拿走。

(二)若受害者因伤死亡,死亡赔偿金虽非遗产,但分配时参照遗产继承规则,由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分配,儿媳妇作为配偶有权参与分配。

(三)对于财产损害赔偿款,若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赔偿款也属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妇有相应权利;若属家庭共有等其他情况,按份额和法律规定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死亡赔偿金并非遗产,但分配时参照此相关规则。

2025-01-22 05:47:44 回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7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遗嘱或赠与所取得的财产,但有本法第18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8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3)、遗嘱或赠与合同之中确定只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综上所述,问题描述“父母把遗产给了儿子,儿媳有权利分吗”尚不够准确,这样回答与你:
1、如果父母在生前,意思表达真实,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下,并未受到欺诈胁迫且亦不符合,重大误解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之中,指定儿子为自己遗产的唯一合法继承人。那么,此种情形之下,该遗产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无权分割对儿子由指定遗嘱所获得的遗产
2、如果父母生前,并未立下合法有效遗嘱。在其去世之后,在法定继承程序之中,儿子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的身份,参与法定程序遗产分割所获得的遗产鉴于该遗产的获得,并非属于遗嘱之中明确指定属于儿子个人财产的情形此种情形之下,儿子从法定继承程序之中所分得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双方离婚儿媳有权对此提出分割主张。

没有儿媳继承遗产是属于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丧偶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赡养义务,将来可以作为公婆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
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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