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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怀孕了谁来承担

陈** 西藏-拉萨 劳务派遣咨询 2025.01.21 15:13:07 435人阅读

劳务派遣怀孕了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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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劳务派遣单位责任:作为与怀孕女职工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要履行相应义务。不得因女职工怀孕就解除劳动合同,需依法支付孕期、产期、哺乳期工资,为其提供相应的劳动保障和福利待遇,切实维护女职工在特殊时期的合法权益。

(2)用工单位责任:虽与女职工无劳动关系,但要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不能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禁忌的劳动,否则若损害女职工权益,要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责任协同: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主要用人单位责任,用工单位需配合,共同保障怀孕女职工合法权益。
提醒:
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均应熟知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各自义务,避免因侵害怀孕女职工权益而承担法律责任。

2025-01-21 21:0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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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务派遣单位作为与怀孕女职工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义务。不得因女职工怀孕就解除劳动合同,要依法支付孕期、产期、哺乳期工资等,保障女职工应有的待遇。

(二)用工单位虽无劳动关系,但要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不能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若损害女职工权益,要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在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违反规定损害怀孕女职工权益时,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符合这一规定精神。

2025-01-21 20:43: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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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务派遣中,怀孕女职工与派遣单位有劳动关系,派遣单位作为“娘家”,得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像不能因怀孕就解除合同,孕期、产期、哺乳期工资也得照发,得按法律给怀孕女职工保障待遇。

2. 用工单位虽和女职工没劳动关系,但也有责任。要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不能安排禁忌劳动。若违规损害女职工权益,要和派遣单位连带赔偿。

3. 派遣单位担主要责任,用工单位得配合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

2025-01-21 19:06: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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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务派遣中,怀孕女职工的相关责任承担有着明确规定,旨在充分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1. 劳务派遣单位责任重大。它与女职工存在劳动关系,作为用人单位,必须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对于怀孕女职工,不得因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孕期、产期、哺乳期工资等相应待遇。这是保障女职工在特殊时期基本生活和权益的关键,劳务派遣单位应切实落实。

2. 用工单位也有相应责任。尽管与怀孕女职工不存在劳动关系,但需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不得安排其从事禁忌劳动。若违反规定损害女职工权益,就要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促使用工单位积极履行保障义务。

建议劳务派遣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确保对怀孕女职工的待遇保障落实到位。用工单位则应完善工作环境和劳动安排制度,避免出现损害女职工权益的行为。双方需明确各自责任,加强沟通协作,共同维护怀孕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2025-01-21 17:23: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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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主要的用人单位责任,需保障怀孕女职工相应待遇;用工单位虽无劳动关系,但要提供安全工作环境,违反规定损害女职工权益时要与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劳务派遣关系里,女职工与劳务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有义务保障怀孕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像不得因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支付孕期、产期、哺乳期工资等。而用工单位尽管与女职工不存在劳动关系,也需为其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不能安排禁忌劳动。这是为了确保怀孕女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当用工单位违反规定损害怀孕女职工权益时,法律规定其要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此督促双方切实履行保障女职工权益的义务。如果在劳务派遣中遇到怀孕女职工权益保障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21 16:06:45 回复

公司,产假,“工资”应全拿。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
1、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另外,根据《lt;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gt;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从业妇女,其生产或者流产当月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 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劳务派遣员工怀孕是不能辞退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和公司协商,毕竟法律规定是有产假的。不需要换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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