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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流动人口怎么起诉对方

张* 江苏-镇江 受理范围咨询 2025.01.21 15:35:16 372人阅读

被告是流动人口怎么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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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被告是流动人口的情况,关键在于确定其经常居住地来明确管辖法院,进而顺利推进诉讼流程。
1. 确定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医院治病除外)。若能确定,向其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无法确定,则向被告户籍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
2. 准备起诉材料:按《民事诉讼法》要求,备好起诉状、证据等。起诉状需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证据材料要能支撑诉讼主张。
3. 后续立案及送达:立案后,法院会依法定程序开展送达等工作。

建议在起诉前,尽可能通过多种渠道搜集被告居住信息以确定经常居住地。准备材料时,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以保障诉讼顺利进行。

2025-01-21 19:4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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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被告属于流动人口时,关键要先明确其经常居住地。所谓经常居住地,就是公民离开自己原本居住的地方,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在医院住院治病的那段时间不算。
2. 若能确定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就可以向这个地方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要是没办法确定,那就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3. 起诉时,得依照《民事诉讼法》准备好起诉状、证据等材料。起诉状得清楚写明原被告的信息、诉讼请求以及相关事实和理由。证据材料要能支撑自己的诉讼主张。立案后,法院会按规定程序开展送达等工作。

2025-01-21 18:50: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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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被告经常居住地:当被告是流动人口时,要先确定其经常居住地。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在医院治病居住的情况不算。比如,被告离开自己户籍所在地,到另一个城市工作并居住,从离开户籍所在地开始算起到起诉时,在这个城市连续住了一年多,那这个城市就是他的经常居住地,但要是这一年多里有在医院住院治病的时间,这部分时间不算在连续居住时间内。
(二)选择起诉法院:
    1. 若能确定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就向其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例如前面提到的被告在某个城市连续居住一年多,那就向这个城市对应的基层法院起诉。
    2. 要是无法确定被告的经常居住地,那就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比如说,被告四处漂泊,没办法确定他有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那就向他户籍登记所在的基层法院起诉。
(三)准备起诉材料:起诉时要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1. 准备起诉状:起诉状要写清楚原被告的信息,像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写明诉讼请求,也就是你希望通过诉讼达到什么目的;同时要陈述事实和理由,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例如,你因为被告借钱不还起诉他,那就要在起诉状里把借款的时间、地点、金额,以及被告不还钱的情况等都写明白。
    2. 准备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得能够支持你的诉讼主张。还是以借钱不还为例,你可以准备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证明被告确实向你借了钱且没有还。
(四)立案后流程:立案后,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送达等相关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025-01-21 18:01: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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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对于被告是流动人口的情况,要先确定其经常居住地,能确定的向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无法确定的向被告户籍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起诉时需按《民事诉讼法》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法律解析:
1、关于经常居住地的确定:按照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住医院治病的除外),这是确定管辖法院的重要依据。
2、管辖法院的选择:若能明确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就向该地基层法院起诉;若无法确定,就向被告户籍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这样能确保案件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
3、起诉材料的准备:需依照《民事诉讼法》准备起诉状和证据等材料。起诉状要清晰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证据材料要能支撑诉讼主张,以保障自身诉求得到合理审理。
如果在确定经常居住地、选择管辖法院或准备起诉材料等方面遇到困难,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21 16:36: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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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对于被告是流动人口的情况,确定其经常居住地至关重要。按照规定,经常居住地需满足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住医院治病除外)这一条件。
2. 若能明确经常居住地,应向该地基层法院起诉;若无法确定,则向被告户籍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以此确保起诉法院的准确性。
3. 起诉时,严格依照《民事诉讼法》准备材料。起诉状需清晰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证据材料要能有力支撑诉讼主张,保障诉求合理性。
4. 立案后,法院会按法定程序开展送达等工作,推动诉讼流程正常进行。

提醒:
确定被告经常居住地时要注意证据收集,若对起诉流程或材料准备存在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1-21 16:22:28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票据公示催告程序是怎样的 进行票据公示催告,必须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一、申请 公示催告程序只能因申请人的申请而开始,申请人的申请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申请人必须是原合法票据持有人,其他人不能提起公示催告程序。至于申请人因何故对该票据拥有合法权利,则在所不问。 ②所申请的票据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 ③票据因被盗、遗失、灭失等原因不由原合法票据持有人掌握时,才能申请公示催告。至于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票据是否已设定权利,则不是法定条件。未设定权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有可能被他人在票据上设定权利,从而使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受损,也可以申请公示催告。 ④必须是相对人不明。相对人明确的,都属于票据诉讼。例如,因票据被涂改、伪造等原因,票据付款人拒绝付款的。 ⑤申请人必须是票据最后持有人,即票据丧失前持有该票据的人。经过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不得提出申请。 ⑥必须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申请,即票据付款人所在地。 ⑦必须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二、受理 人民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申请不符合条件的,应不予受理。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决定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三、通知停止支付 为了保证将来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能够得到切实执行,人民在决定受理申请的同时,应书面通知票据付款人停止支付该票据,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票据付款人收到人民的停止支付通知后,应当停止支付。 四、公示催告 由于票据已被盗、遗失或者灭失,人民无人得知该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票据原来是否归申请人合法持有,或者有无同该票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此,为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人民决定受理申请后,应在3日内发出公告,催告利害关系人申报票据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60日。公告内容应包括申请人、所申请的票据、申报期间、申报以及在期间内不申报即失权等内容。公告除张贴于人民公共告示栏和票据付款人所在地外,还应登载于发行面比较广的报纸,或者通过诸如电视、电台等媒介手段,使大多数人有机会得知公告内容,从而向人民申报权利。 五、申报权利 同票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申报权利。只能向发布公告的人民申报,可以书面申报,也可以口头申报。利害关系人在申报期间内向人民申报的,无论其有无理由或理由如何,人民均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因此时已有明确的相对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依照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提起票据诉讼。 六、判决 在申报期间无人申报的,人民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 七、对判决可能出现错误的补救 由于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是一种推定的判决,难保一定正确。因此,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性,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有权以申请人为被告向人民提出票据诉讼。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示催告程序申请的条件: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2.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对其他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3.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管辖。4.申请方式,须由申请人书面申请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申请公示催告的理由和票据丢失的事实。5.公示催告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须在公示催告前提出,在公示催告期间要求撤回的可以迳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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