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为职工投保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职工薪酬,是对职工的一种福利补助,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按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有关成本费用中。
二、说明
1、《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中关于职工薪酬的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属于职工薪酬。
2、有关账务处理
(
1)计提职工福利费时,按照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并确定一项负债。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
2)支付保险费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银行存款
解答如下, 日常生活中的安全隐患很多,分而述之:日常用电方面:电线老化,电表超负荷运转,外出时忘了关掉家用电器,插座无接地线,打雷时使用家用电器等等,都容易出事故。厨房里的安全隐患:煤气用具漏气;煤气炉上煮东西时人走开了,汤易溢出或锅底烧干,容易出现煤气泄漏或火灾。高压锅使用不当,容易出现炸锅。外出的时候:不遵守交通规则,容易出现交通事故。雷雨天不懂得防雷知识,容易出现雷击事故。极其细微的地方:吃了不洁的食物,会拉肚子。以上种种,充分说明一个道理:隐患就在身边,安全不可忽视。
您好,关于伤害胎儿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伤害胎儿身体的,一般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倘若行为人故意使用药物或者其他器具伤害胎儿,旨在使该胎儿出生后成为严重精神病患者或者造成缺乏四肢等严重残疾,事实上也造成这种伤害的(以下简称胎儿伤害),应当如何处理由于故意伤害罪的对象是他“人”的身体,而胎儿不是人,伤害胎儿的行为不符合伤害“他人”的要件,故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还存在障碍。然而,如果对这种行为不认定为犯罪,也有悖于刑法保护法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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