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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判完给钱了还不服判决还能申诉吗

房* 广东-河源 判决执行咨询 2025.01.21 06:20:04 386人阅读

二审判完给钱了还不服判决还能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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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二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服可申诉,但申诉不必然引发再审,且申诉有期限限制和证据要求。
法律解析:
1、申诉是法定救济途径:二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若不服,有权申诉,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为当事人提供了对生效裁判可能存在错误寻求纠正的机会。
2、再审启动有条件:申诉并不直接导致再审,法院会对申诉进行审查,只有认定生效裁判确有错误时,才会启动再审程序,以维护司法裁判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3、申诉有期限和证据要求:一般需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申诉,且申诉要有充分理由和证据支持,若理由不成立或证据不足,法院可能驳回申诉。
若你在申诉相关问题上还有具体疑惑,比如申诉材料的准备、申诉理由的把握等,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21 12:3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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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若不服可申诉,这是寻求救济的法定途径,但申诉并不一定能引发再审。
1. 申诉性质:申诉是对已生效裁判请求重新审查的程序,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但不是必然能启动再审,法院会审查是否确有错误,只有认定存在错误才会启动再审程序。
2. 申诉材料:申诉时要提交申诉书等相关材料,清楚阐述申诉理由和依据,让法院能了解诉求。
3. 期限限制:申诉一般要在判决生效后的两年内提出,逾期可能不被受理。
4. 证据要求:申诉需有充分理由和证据支持,不是对原裁判简单否定,若理由不成立或证据不足,法院会驳回申诉。

建议申诉前充分准备材料和证据,确保申诉理由合理充分,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提交申诉材料。

2025-01-21 11:54: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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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申诉条件。二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若不服可以申诉,但要清楚申诉并不必然引发再审,只有法院审查后认定原裁判确有错误,才会启动再审程序。所以申诉前要充分评估自身申诉理由和证据是否足以让法院认为原裁判存在错误。
(二)准备申诉材料。申诉时要认真撰写并提交申诉书等相关材料,在申诉书中清晰、准确地阐述申诉理由和依据,确保理由充分且有相应证据支撑。
(三)注意申诉期限。申诉有期限限制,一般是判决生效后的两年内,要严格遵守该期限规定,避免因超期导致申诉权利丧失。
(四)理性看待申诉结果。申诉并非是对原裁判的简单否定,若申诉理由不成立或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会驳回申诉,当事人应做好相应心理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这里虽与前面提到的两年期限不一致,但体现了对申诉期限的相关规定,且明确了再审申请的相关要求,即需要符合法定情形,法院才会审查处理。

2025-01-21 10:24: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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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二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有申诉权利,这是法定的救济途径,保障当事人在认为裁判有误时有寻求重新审查的机会。
(2)申诉不必然引发再审,法院会对申诉进行审查,只有确认存在错误才会启动再审程序,这体现了司法的严谨性。
(3)申诉时要按要求提交申诉书等材料,清晰阐述申诉理由和依据,让法院能准确了解诉求。
(4)申诉有期限限制,一般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超过期限可能面临不予受理的风险。
(5)申诉需有充分理由和证据支持,不是随意否定原裁判,否则法院可能驳回申诉。
提醒:
申诉要注意期限,准备好充分材料和证据,若对申诉相关法律问题不确定,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1-21 10:08: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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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诉是一种可行的救济途径。当二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若对结果不满意,是可以进行申诉的。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对已生效裁判请求重新审查的权利。
2. 不过,申诉并不一定就能引发再审程序。只有法院经过审查,认定原裁判确实存在错误时,才会启动再审。
3. 申诉时,当事人要准备好申诉书等相关材料,清楚地说明申诉的理由和依据。同时,申诉是有期限的,通常在判决生效后的两年内。
4. 申诉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支撑,并非随意否定原裁判。若申诉理由站不住脚或者证据不充足,法院很可能会驳回申诉。

2025-01-21 08:14:37 回复

二审可以不开庭审理案件,就作出二审判决。这是合法的。只要二审案件承办法官认为案情争议不大,双方当事人没有提交新的证据,一般情况下,是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二审可以不开庭审理案件,就作出二审判决。这是合法的。只要二审案件承办法官认为案情争议不大,双方当事人没有提交新的证据,一般情况下,是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审原告对一审判决不服,在法定权限内,可以上诉。上诉状格式:    一、首部   标题,写明文书名称“民事上诉状”或“上诉状”。    二、正文   1、当事人   按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的顺序列写他们的基本情况。填写时应当注意:    (1)首先列写上诉人,然后列写被上诉人。并根据案情需要,列写他与上诉人之间的关系。被上诉人不止一个的,依次列写他们的基本情况。列完被上诉人之后,如有第三人的,即列写第三人。    (2)民事上诉案件,在当事人称谓上,应标明他们在原审的诉讼地位。如“上诉人(原审被告)”或“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3)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经常居住地;当事人是法人的,写明法人名称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当事人是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或起字号的个人合伙的,写明其名称或字号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当事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写明业主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起有字号的,在其姓名之后用括号注明“系(字号)业主”。    (4)有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的,应列项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并在姓名后括注其与当事人的关系。   依次写明案由、原审人民名称、原判决或裁定时间、文书的字号以及裁判文书名称,作上诉的表示等内容。这一段,只要把上述几个内容表述清楚,文字通顺就可以了,不一定千篇一律,一字不讹。但是,必须具有法律文书的语言特点。这一段可表述为:“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年月日所作的(年度)字第号一审民事判决(或裁定),特向你院提起上诉。现将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分述如下:”或者是:“上诉人因 一案,对人民所作的(年度)字第号的一审民事判决,表示不服,现提起上诉。上诉请求理由如下:”   3.上诉请求   依次写明三项内容:   (1)十分简要地综合叙述一下案情全貌,使看诉状的人知道本案是怎么一回事;接着全文写明原审裁判结果(即结论)的内容。   (2)对原审裁判主文是全部不服,还是对哪一部分不服?   (3)说明具体的请求目的,是要求撤销原审裁判,全部改变原审的处理决定,还是要求对原审裁判作部分变更。 请求目的,更要写得明确、具体、详尽。想达到什么目的,就一针见血地提出来,不能含糊其辞地说:“请求上级俯予照顾,适当变更原判”、“请求上级依法作出公正判决”或者是“请求上级给我做主”等类的空话。同时,要把请求目的全部写出来,有几条就写几条,不要疏漏。当然,如果属于考虑不周,在上诉审审理过程中再提出补充或变更诉讼请求,也是允许的。   4.上诉理由   民事上诉状,在论证理由上,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说话,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民事状则完全是论述对方当事人的无理之处。这就是上诉状和状在写法上的根本区别之点,我们必须切实加以掌握。如果上诉时,再将原审的状或答辩状拿来,改头换面,照抄照摘,这不仅仅是不符合上诉状制作方法,更重要的是立论指向不明,文不对题,使上诉请求变成没有基础的东西,往往不能被上级人民所采纳针对原审裁判,论证不服的理由,不外乎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对原审认定事实错误的论证。着重提出原审裁判所认定的事实是全部错误,还是部分错误;说明客观事实真相究竟如何。上诉状中提出的与原审认定的事实相对抗的客观事实真相,必须举出确凿充分的证据来加以证实。人民处理案件,首先是“以事实为根据”的,只要能够把原审认定的事实全部或部分推翻了,不言而喻,必然会导致其处理决定的全部或部分改变。   (2)对原审确定性质不当的论证。这要具体指出其定性不当之处。民事案件同样存在着定性问题,也就是确定案由问题。例如同母异父兄弟,哥哥要求弟弟归还他父亲祖遗的房屋,而弟弟却说对该项房屋享有继承权,要求分割继承,这就牵涉定性问题。如果定性不准,则处理上必然不当。   (3)对原判适用实体法不当的论证。这就是指原判引用有关的实体法条文,或者是与案情事实不相适应;或者是在引用有关法律条文上存在着片面性。只引用了一部分有关条款,忽视了另一部分的有关条款;或者是曲解了法律条款等等,以致造成处理不当的。要举出有关法律条款,加以具体地分析论证。    三、尾部   1.写明致送机关的名称,可分三行写为:“此致人民转报中级(或高级)人民”;也可直接写为:“此致中级(或高级)人民。”   2.正文右下方由上诉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制作本文的日期(年月日)。   3.附项写明: 本上诉状副本 份; 物证 (名称) 件; 书证 (名称) 件; 证人证言 (姓名) 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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