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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赔偿金是谁出的

李** 新疆-哈密 人身侵权咨询 2025.01.21 01:27:58 490人阅读

伤残赔偿金是谁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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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赔偿金一般由侵权人或者责任方来承担。就拿侵权纠纷来说,像交通事故或者工伤这类情况,要是导致他人伤残了,那侵权人就得负责赔偿,这里面就包含伤残赔偿金等费用。要是属于工伤范畴,那自然就是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要是用人单位没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不好意思,所有的工伤赔偿费用都得由用人单位自己掏腰包。
另外,在一些保险合同里,如果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之类的情况导致伤残了,并且符合保险条款的约定,保险公司也得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支付伤残赔偿金。
总之,到底由谁出伤残赔偿金,得根据具体的法律关系以及合同约定来最终确定。

2025-01-21 09:0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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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赔偿金一般是由侵权人或者责任方来出的。就拿侵权纠纷来说,像是因为交通事故,或者工伤这类情况,要是导致别人伤残了,那侵权人就得承担赔偿责任,这里面就包括要支付伤残赔偿金之类的费用。要是属于工伤的话,那就是用人单位来承担赔偿责任。要是用人单位没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不好意思,就得由用人单位自己支付全部的工伤赔偿费用。
另外,在一些保险合同里,如果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之类的情况导致伤残了,并且符合保险条款约定的话,保险公司也得按照合同约定来支付伤残赔偿金。
总之,到底具体由谁出伤残赔偿金,得根据具体的法律关系以及合同约定去确定。

2025-01-21 07:08: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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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赔偿金一般都是由侵权人或者责任方来出。像在侵权纠纷里面,要是因为交通事故,或者工伤这类情况,让别人伤残了,那侵权人就得负责赔偿,这里面就包括要给伤残赔偿金等费用。要是属于工伤的话,那就是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要是用人单位没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所有的工伤赔偿费用就得由用人单位自己出。
另外,在一些保险合同里面,如果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之类的情况导致伤残了,并且符合保险条款所约定的条件,那保险公司也得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支付伤残赔偿金。
总之,到底由谁出伤残赔偿金,得根据具体的法律关系和合同约定来好好确定。

2025-01-21 05:11: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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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赔偿金一般都是由侵权人或者责任方来出的。就像是在那些侵权纠纷里面,像是因为交通事故,或者是工伤这类情况,要是导致别人伤残了,那侵权人就得承担赔偿的责任,这里面就包含着要支付伤残赔偿金之类的费用。要是属于工伤的话,那就是由用人单位去承担赔偿责任。要是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话,那可就得由用人单位自己来支付全部的工伤赔偿费用。
另外,在一些保险合同当中,如果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之类的情况导致伤残了,并且符合保险条款所约定的条件,那保险公司也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去支付伤残赔偿金。所以说,到底具体由谁来出伤残赔偿金,那得根据具体的法律关系以及合同的约定来好好确定一下,可不能随便乱搞,得按照规定来办事才行。

2025-01-21 03:43: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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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赔偿金的承担主体通常为侵权人或责任方。在侵权引发的纠纷里,像是由于交通事故或者工伤等情况致使他人伤残的话,侵权人就应当担负起赔偿的责任,这里面就包含了支付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要是属于工伤范畴,那就是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赔偿责任;要是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那就得由用人单位来支付全部的工伤赔偿费用。
另外,在某些保险合同当中,如果被保险人因为意外等原因导致了伤残,并且符合保险条款所约定的条件,保险公司也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支付伤残赔偿金。
总之,到底由谁来出伤残赔偿金,得依据具体的法律关系以及合同的约定来进行确定。

2025-01-21 02:49:36 回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进交各方当事人,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人可以把整容费作为医疗费进行主张,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不同原因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会有所区别,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达各方当事人,由律师事务所委托有伤残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看看有没有符合你需要的残疾赔偿金起诉状的内容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伤残鉴定机构由谁指定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通过司法程序的,应当由组织双方抽取鉴定单位,再到鉴定单位去做。
2、对于诉讼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由交警部门或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再委托有伤残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伤残鉴定,鉴定机构单方不接受受害人自己的鉴定。
3、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委托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伤残鉴定。接受委托的法医中心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国家标准,对受害人的伤残情况进行检查、分析、评判、鉴定。
二、伤残鉴定的内容
1、伤残级别鉴定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2、后续治疗费鉴定如伤者需要后续治疗或康复的,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进行鉴定。
3、护理级别鉴定伤者受伤严重,如
一、
二、
三、四级伤残的,由于需要长期护理,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做护理级别鉴定。
4、误工损失日鉴定误工损失日,是指伤者受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误工损失日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三、伤残鉴定的原则
1、客观评定原则伤残鉴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2、比照评定原则伤残鉴定可根据伤残的实际情况,比照标准中最相似等级的伤残内容和附录A的规定,确定其相当的伤残等级。同一部位和同一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3、分别评定原则伤者符合2处以上伤残等级的,鉴定结论中应当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在该标准实施后,对多处伤害造成的多处伤残不再直接进行综合评定,而是按受伤部位分别评定残级,再根据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方法,确定伤残赔偿指数,计算出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4、排除原伤病原则鉴定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应排除其原有伤、病等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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