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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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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如何做

王** 浙江-嘉兴 遗产继承咨询 2025.01.20 13:15:22 357人阅读

房产遗嘱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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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书遗嘱方面:
1. 遗嘱人要确保自己完全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也就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比如一个正常的成年人,没有因为精神疾病或者其他严重影响认知的情况而丧失判断能力,这样才能写自书遗嘱。
2. 内容一定要详细,基本信息像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等要写上,房产信息也要尽可能详细,像房子在哪个城市哪个区哪条街多少号,面积是多少平米等,还有明确表明房产由谁来继承。
3. 遗嘱必须由遗嘱人自己亲自用笔书写,用电脑打印然后签字的一般不符合自书遗嘱的要求。写好后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并且写清楚日期。

(二)代书遗嘱方面:
1. 同样遗嘱人得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很关键。这些见证人得是和遗嘱内容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比如不能是遗嘱中房产的继承人或者和继承人有密切经济利益关系的人。
3. 遗嘱还是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写完后遗嘱人签名写日期,见证人也要签名写日期。

(三)公证遗嘱方面:
1. 遗嘱人要带着相关的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材料到公证机构去。
2. 公证人员会对遗嘱内容进行仔细审核,像遗嘱人的身份是否真实,房产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产权等,以确保遗嘱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2025-01-20 18:1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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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遗嘱有如下途径:

一、遗嘱人得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头脑清醒,先备好纸、笔等书写用品。

二、遗嘱里要写清楚遗嘱人的基本情况,像房产处于什么位置、面积多大这些具体信息,还有关于房产由谁继承之类的意愿。

三、遗嘱人自己亲手写遗嘱,签上名字,写上日期,这属于自书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

四、要是顾虑遗嘱真实性之类的问题,可以找两个或者更多见证人在现场看着,由遗嘱人亲自写遗嘱,见证人也签字并写日期,这就成了代书遗嘱。

五、还能去公证机构做公证遗嘱,公证员会核查遗嘱内容,保证它合法有效。

总之,房产遗嘱的不同形式要求和效力不同,遗嘱人可按自身状况挑合适的办理方式。

2025-01-20 17:4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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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房产遗嘱的办理首先要求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神志清晰,这是基本前提。同时要准备书写工具。
2. 遗嘱内容必须涵盖遗嘱人的基本情况、房产的详细信息包括位置与面积等,还要明确表达房产由谁继承等意愿。
3. 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这种方式就具有法律效力。
4. 若存在对遗嘱真实性或其他担忧,代书遗嘱则需要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遗嘱人书写,见证人签名注明日期。
5. 公证遗嘱是到公证机构办理,由公证人员审核内容确保合法有效。不同的遗嘱形式有不同的规定和效力,遗嘱人可按需选择。

提醒:
不同的遗嘱形式有不同的要求和风险,在办理房产遗嘱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若不确定哪种方式更适合自己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1-20 16:43: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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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房产遗嘱办理有多种方式,遗嘱人需按不同形式遗嘱要求操作以确保遗嘱有效。
法律解析:
1、自书遗嘱要求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神志清晰,内容包含遗嘱人基本信息、房产具体信息和遗嘱意愿,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这样规定是为了保证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达,避免他人伪造等情况。
2、代书遗嘱需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亲笔书写,见证人签名并注明日期。这是考虑到有些遗嘱人可能书写有困难或者需要确保遗嘱的真实性等情况。
3、公证遗嘱由公证机构审核内容确保合法有效。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较高,能够减少遗嘱执行过程中的争议。在办理房产遗嘱时,具体情况较为复杂,如果有任何疑问或不确定自己的操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权益。

2025-01-20 15:34: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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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办理有多种方式。遗嘱人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神志清醒,备好书写工具。遗嘱内容需涵盖基本信息、房产具体情况以及遗嘱意愿。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就有法律效力。若顾虑遗嘱真实性等,代书遗嘱可让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书写、见证者签名并注明日期。还能去公证机构办公证遗嘱,公证员会审核内容确保合法有效。

遗嘱人在办理房产遗嘱时,要先明确自身状况与需求。如果身体状况较好且信任自己的书写能力,自书遗嘱较为方便。若担心日后产生争议或对遗嘱合法性有更高要求,代书遗嘱或公证遗嘱是更好的选择。

2025-01-20 13:44:41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遗书是否能按遗嘱对待,应当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为此,遗书中处分个人财产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有效:
(一)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遗书中有本人签名;
(三)遗书中注明了年、月、日;
(四)没有其他相反的证据。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口头遗嘱继承公证如何进行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⑥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二、审查 1、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出具公证以前,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公证人员有收集证据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认真收集证据。当事人对申请公证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向公证处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2、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①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③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④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⑤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3、公证处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或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索取有关证明材料,并有权利现场作实地调查。公证人员从有关单位摘抄的档案或其它书面证据材料,应交该单位核对并盖章,有关单位应积极予以协助。遇有专门性问题,公证处可聘请或委托专业部门,有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翻译。鉴定结论或翻译材料应有鉴定人、翻译人员签名。 4、公证处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如合同、遗嘱、声明等。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文书内容不完善,用词不当的,公证人员应当指导当事人予以改正,当事人拒绝修改的,应在笔录中注明。 5、特别程序 ①公证处办理招标投标、开奖、拍卖等公证事项,承办公证员应亲临现场,对其真实性、合法性予以审查核实。对真实合法的,当场宣读公证词。如发现当事人有能虚作假违反活动规则或违法行为的,应当场责令当事人予以改正;拒不改正的,公证员应当拒绝宣读公证词。 ②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③公证处办理提存公证,应以通知书或公告方式通知债权人在确定的期限内领取提存标的物。债权人领取提存标的物时,应提供身份证明和有关债权的证明,并承担因提存所支出的费用。不易保存的或债权人到期不领取的提存物品,公证处可以拍卖,保存其价款。从提存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无人领取的提存标的物,视为无主财产,上交国库。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自书遗嘱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 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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