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凉山法律咨询 > 凉山合同违约法律咨询 > 签了认购协议书定金能退吗

签了认购协议书定金能退吗

周** 四川-凉山 合同违约咨询 2025.01.19 12:05:23 398人阅读

签了认购协议书定金能退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凉山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凉山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签了认购协议书后定金能否退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1. 若因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购房,如单纯改变主意,依据定金罚则,定金一般不予退还。定金具有担保合同订立与履行的性质,购房者随意毁约违背了定金设立初衷。
2. 若开发商存在过错,例如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认购、有欺诈或隐瞒重要事实等行为,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这是对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3. 若认购协议书中约定了特殊退款情形,符合条件时购房者可要求退款。

建议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书前仔细阅读条款,明确定金退还相关内容;若遇定金退还纠纷,要保留相关证据,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2025-01-19 15:15:01 回复
咨询我

关于签了认购协议书后定金能否退还,需分情况来看:
1. 若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买房,像单纯改变想法之类的,按照定金罚则,定金一般不退。因为定金有担保作用,是为了确保合同能顺利订立和履行。比如,购房者心血来潮交了定金,之后又无故不想买了,这种情况定金通常就拿不回来了。
2. 要是开发商有过错,例如没拿到预售许可证就搞认购,或者有欺诈、隐瞒重要事实等行为,购房者就能要求退定金。
3. 若认购协议里约定了特殊退款情形,符合时也可要求退款。总之,要先搞清楚具体情况,才能判断定金能否退。

2025-01-19 15:02:41 回复
咨询我

(一)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购买房屋,比如单纯改变主意等情况,定金一般不能退还。因为定金具有担保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性质,按照定金罚则,这种情况下购房者违约,定金就会被开发商没收。比如,购房者一开始看中某套房子签了认购协议书交了定金,后来又觉得房子户型不好,单纯改变主意不想买了,此时定金通常不能退。
(二)要是开发商存在过错,定金可以退还。例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进行认购,这是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或者存在欺诈行为,像虚假宣传房屋配套设施实际却没有;又或者隐瞒重要事实,如隐瞒房屋已抵押的情况等,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三)若认购协议书中有约定特殊的退款情形,当符合该情形时,购房者也可要求退款。比如双方约定如果在一定期限内银行贷款审批不通过可以退还定金,当出现这种情况时,购房者就能要求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25-01-19 14:38:47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签了认购协议书后定金能否退还需分情况判断,购房者自身原因通常不能退,开发商有过错或符合约定退款情形时可退。
法律解析:
1、若因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购房,如单纯改变主意,依据定金罚则,定金一般不退。因为定金有担保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性质,购房者交付定金表明其有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诚意,随意反悔违背了该初衷。
2、若开发商存在过错,例如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认购、欺诈或隐瞒重要事实等,这侵犯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
3、若认购协议书中约定了特殊退款情形,当符合该情形时,购房者也可要求退款。
在实际生活中,关于认购协议书定金退还问题可能较为复杂,涉及的具体情况各有不同。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19 14:25:4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 购房者自身原因:若购房者单纯改变主意等自身原因不想购房,依据定金罚则,定金一般不能退还。定金的担保性质决定了其在保证合同订立和履行方面的作用,购房者违约时,定金起到惩罚作用。
2. 开发商存在过错:若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认购、存在欺诈或隐瞒重要事实等情况,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这是对开发商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的制约。
3. 有约定退款情形:认购协议书中若约定了特殊退款情形,当符合该情形时,购房者可要求退款。

提醒:
签认购协议书前应仔细审查条款,遇定金退还纠纷,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我进一步分析。

2025-01-19 12:55:35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认购协议书的效力怎么问题解答如下, 认购协议书的效力如何?
必须磋商说是指当事人之间一旦缔结认购协议,双方就负有在未来某个时候为达成买卖合同而进行磋商的义务,只要当事人为缔结买卖合同进行了磋商,即履行了预约义务,而最终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缔结成功则非其所问。
必须缔约说则认为认购协议的效力就是缔结商品房预售合同,故当事人仅仅为缔结预售合同而进行磋商是不够的,还必须成功缔结本约,否则认购协议毫无意义。
如果认购协议内容尚不包括预售买卖合同主要内容,采用必须磋商说较为合理,因为此时双方对买卖合同主要内容仍未达成共识,认购书只能约束双方在约定时间内就订立买卖合同尽到诚信义务的磋商,而难以约束其必须订立买卖合同。
双方经诚信磋商后难以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不应视为违约;反之则可要求其承担责任。如果认购书协议已包括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采用必须缔约说较为合理。商品房认购书总是具有一定内容的,尤其是在双方达成的协议已经大体上可以履行的情况下,即在商品房认购书已经具备了购房合同成立的条件时,就应该强制出售。
因此,只要商品房认购书确定了房号和价格确定方法,并可以据此确定面积等事项,或者能够确定房屋总价款,那么就已经具备了购房合同的必要条件,开发商便负有为认购人保留预订的商品房的义务。
如何签订房屋认购协议
1、签订认购书不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置条件,它不是购买商品房的必经程序,尽量不与开发商签定认购书;
2、尽量避免定金条款,可使用预付款性质的条款代替定金条款;
3、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这种条款实际上针对购房者单方违约的违约金条款,开发商这里有个圈套,购房者只要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不论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4、购房者看房时通常会针对自己特别关注的点提出一些问题,开发商呢就会作出相应的答复,可以把开发商的答复写入认购书。比如你选的这套房肯定不会挨着配电箱,您选的这个户型不会挨着电梯;
5、将开发商或售楼人员介绍的优势写进认购书,比如售楼人员说了“您认购的这种D户型都是朝南的”那么在认购书中可以写上房屋的朝向是南;
6、不使用模糊概念,在认购书对于价格条款的约定,不要使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

对于车位认购协议书有效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车位认购书,是指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买卖合同前,约定将来订立正式的车位买卖合同的文书。其签订目的在于对双方交易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的确认。认购书属于合同范畴,应该受合同法的调整。
如果认购书的内容包括签约当事人、标的、数量及价款,违约责任等。其内容与普通的合同内容相比没有任何实质性差别,应属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该受认购书的约束。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认购协议书的效力如何?
必须磋商说是指当事人之间一旦缔结认购协议,双方就负有在未来某个时候为达成买卖合同而进行磋商的义务,只要当事人为缔结买卖合同进行了磋商,即履行了预约义务,而最终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缔结成功则非其所问。
必须缔约说则认为认购协议的效力就是缔结商品房预售合同,故当事人仅仅为缔结预售合同而进行磋商是不够的,还必须成功缔结本约,否则认购协议毫无意义。
如果认购协议内容尚不包括预售买卖合同主要内容,采用必须磋商说较为合理,因为此时双方对买卖合同主要内容仍未达成共识,认购书只能约束双方在约定时间内就订立买卖合同尽到诚信义务的磋商,而难以约束其必须订立买卖合同。
双方经诚信磋商后难以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不应视为违约;反之则可要求其承担责任。如果认购书协议已包括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采用必须缔约说较为合理。商品房认购书总是具有一定内容的,尤其是在双方达成的协议已经大体上可以履行的情况下,即在商品房认购书已经具备了购房合同成立的条件时,就应该强制出售。
因此,只要商品房认购书确定了房号和价格确定方法,并可以据此确定面积等事项,或者能够确定房屋总价款,那么就已经具备了购房合同的必要条件,开发商便负有为认购人保留预订的商品房的义务。
如何签订房屋认购协议
1、签订认购书不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置条件,它不是购买商品房的必经程序,尽量不与开发商签定认购书;
2、尽量避免定金条款,可使用预付款性质的条款代替定金条款;
3、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这种条款实际上针对购房者单方违约的违约金条款,开发商这里有个圈套,购房者只要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不论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4、购房者看房时通常会针对自己特别关注的点提出一些问题,开发商呢就会作出相应的答复,可以把开发商的答复写入认购书。比如你选的这套房肯定不会挨着配电箱,您选的这个户型不会挨着电梯;
5、将开发商或售楼人员介绍的优势写进认购书,比如售楼人员说了“您认购的这种D户型都是朝南的”那么在认购书中可以写上房屋的朝向是南;
6、不使用模糊概念,在认购书对于价格条款的约定,不要使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合同提存
13515人阅读

提存是债务关系消灭的重要方式之一,提存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那么合同提存程序规定有哪些,提存公证规则具体内容是什么,可以提取提存物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以及标的物提存后的通知义务应该由谁承担呢!

免责事由
14061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免责事由的知识,就是免责事由有哪些呢,以及生产者的免责事由有哪些,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有哪些,无过错责任免责事由等,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违约金过高处理办法
8399人阅读

在一般的合同中都会有条款明确违约金这一选项,那么对于违约金过高是如何认定的呢,那么违约金过高该怎么认定,以及违约金过高如何调整,调整办法是怎样的,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尽在律图!

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82696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标的物是什么意思,那么标的物是什么意思,标的物提存是什么意思,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责任风险是什么呢,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栏目,以及标的物质押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呢,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版权登记合同
13158人阅读

版权登记是一种正常的经济行为,今天小编来为大家介绍版权登记合同的有关内容,更多知识尽在律图平台,任何法律疑问请在线咨询本站合作律师,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