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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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遗嘱继承公证要提供什么材料问题解答如下, 遗嘱继承公证要提供哪些材料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
(1)身份证;
(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
(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
(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
(3)身份证(若有)。
2、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
3、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
4、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证件要求如3)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
如离婚的,提供
(1)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
(2)《民事调解书》或
(3)《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
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如未再婚的,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及以前婚姻状况终止的证明。
6、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7、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
8、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
9、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凭证,、股权证明,、股票清单、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
注意事项:
1、 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与他人过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也必须提供。
2、 放弃继承的,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亲自来公证处作放弃继承声明或在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无遗嘱房产继承过户方式和所需资料
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具体材料情况,您可以咨询相关继承的公证处,以公证处需要的材料为准。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所需资料: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4.继承权公证文书;
5.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房屋继承注意事项:
1.如果继承房产是房改房、经济适用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2.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判决的需提交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4.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如果没有遗嘱,依照法定继承兄弟二人都是具有继承资格的,房子是兄弟二人共有的,办理继承过户是直接把房子变成兄弟二人名下共有的房产,房本上有两个人的名字,是同时过户给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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