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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被追尾是谁的责任

汪* 湖北-荆门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5.01.18 15:54:30 422人阅读

电动车被追尾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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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来说,电动车被追尾时,因追尾车辆未保持安全距离等原因导致碰撞,所以追尾车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非机动车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然而,实际情况中,若有证据证明电动车驾驶人存在过错,如突然变道等,那么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若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则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3、在具体判定责任时,需综合考虑现场情况,包括道路状况、双方行驶轨迹等因素。如果对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有异议,可及时向其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5-01-18 21:3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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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要是电动车被别的车追尾,那追尾的车就得负全部事故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讲,机动车跟非机动车出事故,要是非机动车没过错,那就是机动车一方赔;要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错,那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就适当减轻点儿;要是机动车一方没过错,最多也就赔个不超过百分之十。像电动车被追尾这种情况,大多是追尾车没安全驾驶好才撞上的,所以得承担主要责任。不过到底责任咋划分,得看现场情况,像道路咋样、双方咋行驶之类的。要是对责任认定不服,赶紧找交通管理部门复核去。

2025-01-18 20:04: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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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电动车被追尾时,因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特性差异,一般规定追尾车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这并非绝对,若有证据证明电动车驾驶人有过错,机动车一方可适当减轻责任,若机动车一方无过错,也只需承担不超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通常追尾车辆因未尽安全驾驶义务导致碰撞,应负主要责任,不过仍需综合现场情况等因素来判定。
提醒:
遇到电动车被追尾情况,要及时保留现场证据,如拍照等。同时,要关注自身及车辆受损情况,若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同案情具体解决方案不同,可咨询专业律师进一步分析。

2025-01-18 18:05: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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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般电动车被追尾,追尾车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若有特殊情况需综合判定。
法律解析: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事故责任划分原则。当电动车被追尾时,由于追尾车辆未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未尽到安全驾驶义务而导致碰撞,所以通常应由追尾车辆承担主要责任。然而,实际情况可能更为复杂,比如道路状况不佳,可能影响双方的驾驶行为和事故责任;双方的行驶轨迹也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因素都需要综合考虑。例如,若电动车突然变道导致追尾,那么电动车可能也需承担一定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具体责任划分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如果您遇到电动车被追尾的情况,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可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他们会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公正的判定。您可以随时向我咨询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相关法律问题。

2025-01-18 17:46: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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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被追尾一般追尾车负全部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的责任划分原则。追尾车未尽安全驾驶义务致碰应担主责,具体责任需综合现场情况判定。如道路状况、行驶轨迹等。建议:发生事故后,双方应保持现场,及时报警和联系保险。若对责任认定有异议,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提供能证明自身无过错或对方有过错的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18 17:26:25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的。但是题目中后面的电瓶车搭载两个人是违法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参照《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五条,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二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或者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扩展资料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六条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建议报案了,就等交警出具“责任事故认定书”吧,没别的办法了!
非机动车是“弱势”群体!即使机动车一点过错也没有,骑车一头撞上汽车,也要付10的责任
这就是中国的法律!
这里有个问题的关键点对你可能不利,如果交警鉴定你的车是电动摩托车的话,性质就变了,你付大部分责任也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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