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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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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如何办理手续和流程

余** 河北-沧州 离婚咨询 2025.01.18 10:51:51 480人阅读

离婚如何办理手续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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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离婚相关建议和说明
1. 关于申请:
  双方要认真协商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都协商清楚并写进协议里,然后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比如对孩子抚养权归属、探视方式,财产具体分配方案,债务分担比例等都要明确,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注意要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2. 关于受理:
  准备好相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符合规定,配合婚姻登记员的初审工作。比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要携带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离婚协议内容要符合法律要求。
3. 关于冷静期:
  冷静期内双方要慎重考虑离婚决定。如果一方不想离婚了,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如果决定继续离婚,要注意冷静期届满后的相关程序。
4. 关于审查:
  冷静期届满后,双方一定要在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不能逾期,否则视为撤回申请。去申请时,要携带好之前提交的相关材料,以便顺利通过审查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诉讼离婚相关建议和说明
1. 关于起诉:
  确定好管辖法院很重要,要按照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来确定。比如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就是住所地,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就是经常居住地。
  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材料,起诉状要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清晰表达自己的诉求。身份证明要真实有效,结婚证要能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
2. 关于审理:
  积极参与法院的调解工作,调解是诉讼离婚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纠纷,节省时间和精力。如果调解不成,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如实提供证据,陈述事实,以便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5-01-18 15:4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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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这两种途径,下面分别讲讲:

一、协议离婚
1. 申请环节:夫妻双方若自愿离婚,需签好书面离婚协议,一同前往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里要清楚表明双方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协商好的意见。
2. 受理方面:婚姻登记员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材料做初步审核。
3. 冷静期设置:从登记机关收到申请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想离了,都能撤回申请。
4. 审查阶段:冷静期过后30日内,双方要亲自去领离婚证,不申请就视为撤回。审核通过就登记并发证。

二、诉讼离婚
1. 起诉流程:一方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住所地与常住地不一致就向常住地法院起诉,起诉要准备好相关材料。
2. 审理过程:法院受理后先调解,调解不行就审理,再根据证据对离婚、抚养、财产、债务等作出判决。

2025-01-18 15:08: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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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员初审材料,接着有30天冷静期,期间一方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要亲自申请发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经审查符合条件才会登记发证。
2. 诉讼离婚:一方可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相关材料。法院受理后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审理,根据证据对离婚相关事项作出判决。
提醒:
离婚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和权益,具体案情不同处理方式和结果会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一步分析。

2025-01-18 14:29: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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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等流程;诉讼离婚则要经过起诉、审理等环节。
法律解析:
1、协议离婚方面,双方需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要明确双方自愿离婚及对子女、财产、债务等协商一致的意见。受理后进入30日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要亲自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视为撤回。经审查符合条件才会发离婚证。
2、诉讼离婚方面,一方要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提交相关材料。法院受理后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审理,最后根据证据对离婚相关事项作出判决。
如果在离婚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比如离婚协议的撰写、诉讼证据的准备等,建议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18 14:20: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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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各有其特定程序。
1. 协议离婚:
  申请:双方自愿离婚需签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要明确自愿离婚意愿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
  受理:婚姻登记员按规定初审当事人提交材料。
  冷静期:登记机关收到申请30日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
  审查:冷静期届满30日内,双方亲自申请发离婚证,未申请视为撤回;符合条件则登记并发证。
2. 诉讼离婚:
  起诉:一方可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身份证明、结婚证等材料。
  审理:法院受理后先调解,不成则审理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等。

建议选择离婚方式时充分考虑自身情况和需求。协议离婚相对便捷,但需双方协商一致;诉讼离婚适用于存在争议的情况,但耗时可能较长。

2025-01-18 12:29:39 回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是规范土地流转的基础。
第三条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其真正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流转四权统一的权利。
第四条在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情况下,允许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五条各种形式的土地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承包期。
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和扣缴,也不得以服务为由提取管理费。
第七条拓展二三产业,让分离土地的农民实现非农就业,并有稳定的工作岗位和收入来源,这是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前提条件。
第八条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维护其土地承包权益,获取土地流转收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
第九条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提高现代农业的集约化水平,促使更多的农民离开土地,运用减少农民的办法来富裕农民。
第二章土地流转原则
第十条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土地流转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承包方有权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对象和流转形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流转或者阻碍流转,其流转收益归农户所有。
第十一条坚持规模效益原则。鼓励承包方联合与合作,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加大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规模效益。第十二条坚持平等协商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是平等的主体,其流转形式、价格、期限由双方协商议定。第十三条坚持共同受益原则。承包方流转土地可获取流转费和从事非农收入,而接转方可通过扩大经营规模增加农业收入。第十四条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接转土地经营者,不能损害生产和生态环境,不能搞掠夺式经营,要加强土地投入和养护,培育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三章土地流转服务第十五条乡镇政府成立土地流转领导小组。实行乡镇长负责制,统筹辖区内土地流转工作,为加快土地流转提供组织保障。第十六条乡镇政府结合区县二三产业发展布局和城市化进程,科学编制出本乡镇《土地流转规划》,将民间无序流转变成有计划、有组织的流转。第十七条乡镇政府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开展土地流转业务,面向流转双方提供政策律图网、流转价格评估、合同签订指导、合同变更仲裁等项服务,不断优化土地流转的外部环境。第十八条乡镇政府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将辖区内各村土地流转信息及外来求租土地信息一并输入信息库,通过电子显示屏发布,为流转双方对接创造条件。第十九条村建土地流转服务站。发包方需安排专人员,负责本村农户土地流转的信息收集,并以书面形式向本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上报,为农民流转土地铺路搭桥。第二十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流转中行使指导、协调、管理、监督等职能,协助农户做好土地流转的相关工作。第二十一条区县经管部门建立土地流转信息专栏,负责发布本区县所辖乡镇土地流转信息,为加快土地流转搭建信息平台。第二十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或中介组织,应当向区县人民政府农业行政(或农村经管)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指导,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提供流转中介服务。
第四章土地流转程序第二十三条发包方将土地出租用途、面积、价格、期限应当向村民公示,并委托村民代表入户征求意见。第二十四条发包方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将土地出租方案,提交大会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形成会议《决议》。第二十五条发包方向外出租土地,须向乡镇政府写出书面报告,并附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经审核批准,再组织实施。第二十六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当事人须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其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向发包方和乡镇经管部门各备案一份。第二十七条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可到乡镇经管部门进行鉴证,也可到区县司法部门进行公证。第二十八条发包方向外出租土地,经乡镇政府批准后,并以书面形式向乡镇经管部门备案。第二十九条发包方将土地流转收益、分配方案等情况及时张榜公布,让村民了解土地流转的全过程,增强办事透明度。
第五章土地流转手序第三十条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转让。第三十一条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以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当事人应及时办理承包合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手续;发包方不同意的,应当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说清理由。第三十二条村内承包方之间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手续。第三十三条承包方将承包地采取转包、出租、股份合作形式流转的,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并向发包方备案。第三十四条村内承包方间采取转包、出租方式流转土地的,接转方在流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再流转给本村农户,但应当取得原承包方同意。第三十五条本村以外的接转方,若进行二次流转,须经发包方同意,并在乡镇经管部门备案。第三十六条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事先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在委托书上签名或盖章。第三十七条村内承包方间开展土地流转的,发包方应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台帐》,记载土地流转内容及其变更情况。
第六章土地流转管理第三十八条区县、乡镇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管)部门是土地流转主管单位,履行土地流转职能,对土地流转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土地流转健康运行。第三十九条乡镇经管部门要指导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订立,及时办理土地流转引起的合同变更、解除、重订及合同签证,建立流转合同档案。第四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使用区县政府统一印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主要条款包括:1双方当事人姓名;2流转面积;3流转期限和起止时间;4流转用途;5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6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7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8违约责任。第四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在本社区内流转,也可打破地域、行业和城乡界限,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流转。第四十二条允许工商企业租赁农民承包地,采取公司加农户和订单农业方式,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化经营,向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第四十三条承包方将承包土地自愿流转给发包方经营,或由发包方向外出租,流转期限应当一致,以便接转方经营管理。第四十四条承包方采取转包或出租方式流转承包土地,期限不足一年的,可不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第四十五条承包方自愿把承包土地流转给发包方,在流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不得重新向发包方申请要地。第四十六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包括转包费、转让费、租金和入股分红等,流转费按照一年一收,实施股份合作的可采取1—2次分配,不得在流转期限内将流转费提前一次性收齐。第四十七条发包方同外来企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应约定租金分阶段递增幅度,以便在土地增值的情况下,确保农户持续增收。第四十八条发包方向农业龙头企业或涉农工商企业出租土地,所签订合同应约定优先吸纳本村劳动力在该企业就业。第四十九条发包方对土地流转后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掠夺性经营,造成生产下降或弃耕荒芜的,应终止其流转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第五十条农业科研院所到农村建立种苗繁育、示范推广基地及发展设施农业等,应与相关农业示范园区结合,充分利用现有土地和设施,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第五十一条乡镇政府对所辖村向外出租土地时,应考察了解承租方是否具有经营能力,严把土地流转审核关,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第五十二条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对接转方随意改变土地性质,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给予必要的处罚。
第七章土地流转方式第五十三条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进行流转,其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五十四条专业大户经营。承包方将承包土地流转给种植大户,合理收取流转费,而接转土地的大户不断扩大耕作面积,实现规模经营。第五十五条村集体统一经营。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承包方将承包土地流转给发包方统一经营,年终所创收益按土地权益分配到承包方。第五十六条合作社专业经营。承包方将承包土地流转给土地股份合作社,由其统一组织生产资料购进、技术服务和产品销售,承包方以家庭为单位组织生产,年终按交易量实现利润返还,并按土地股份分红。第五十七条企业自主经营。承包方将承包土地流转给发包方,而后由发包方统一租赁给农业龙头企业,由其自主经营,发包方收取租金,全额返还到相关承包方。第五十八条村企联合经营。承包方将承包土地流转给发包方,发包方以土地入股形式参与企业经营,年终将股权收益按股兑现到承包方。第五十九条民企合作经营。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入股,参与股份合作企业经营,除享受按股分红外,还可在企业打工,获取工资性收入。
第八章土地流转纠纷处理第六十条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承包方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纠纷,依照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解决。第六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成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调解小组,对土地流转发生的各类纠纷进行排查,随时做好调解工作。第六十二条乡镇经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土地承包、流转纠纷的调解机构,负责辖区内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第六十三条区县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农村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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