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黄冈法律咨询 > 黄冈离婚法律咨询 > 离婚协议一方不执行需要什么条件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离婚协议一方不执行需要什么条件

董** 湖北-黄冈 离婚咨询 2025.01.18 08:32:05 316人阅读

离婚协议一方不执行需要什么条件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黄冈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黄冈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当离婚协议的一方出现不执行的情况时,需具备特定条件。其一,该离婚协议必须已经生效,这意味着要么经过了婚姻登记机关的备案,要么获得了法院的判决认可。其二,不执行协议的一方有明确的违约行为,像是未按时支付抚养费,或者未协助办理房产过户等。

当事人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让其履行协议内容。倘若协商无果,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协议。同时,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让其支付违约金等。法院会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要是判决生效之后,对方仍然不执行,那么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一系列相应的措施,以促使协议能够得以顺利执行。

2025-01-18 13:54:01 回复
咨询我

当离婚协议的一方不执行时,得满足这些条件。首先,这个离婚协议得已经生效,也就是说得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备案,或者是经过法院的判决认可才行。然后,不执行的那一方得有明确的违约行为,像没按时给孩子支付抚养费,或者没帮忙办理房产过户之类的。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先跟对方好好商量,让对方赶紧履行协议。要是商量不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让对方履行协议的内容,还可以让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说让对方支付违约金啥的。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审理和判决。要是判决都生效了,对方还是不执行,那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好让协议能够得以执行。

2025-01-18 12:00:03 回复
咨询我

当离婚协议一方不执行时,需具备这些条件。得先确保离婚协议已生效,要么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备案,要么获得法院判决认可。接着,要看不执行方有没有明确的违约行为,像没按时给抚养费,或者没协助办理房产过户之类的。这时候,当事人可以先试着跟对方好好协商,让对方履行协议内容。要是协商不拢,那就赶紧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让对方履行协议,还能让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啥的。法院会仔细根据具体情况来审理和判决。要是判决生效了,对方还是不执行,那可别着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行,法院会采取一些办法来促使协议得以执行。

2025-01-18 11:56:52 回复
咨询我

当离婚协议中的一方不执行时,得具备这些条件。首先,得确定离婚协议已经生效,也就是说要么经过了婚姻登记机关的备案,要么是得到了法院的判决认可。其次,如果不执行协议的那一方有明确的违约行为,像没按时给孩子支付抚养费,或者没协助办理房产过户之类的情况。这时候,当事人可以先试着跟对方好好商量,让对方赶紧履行协议内容。要是商量半天都没个结果,那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让对方履行协议,并且还可以让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说让对方支付违约金之类的。法院会仔细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审理和判决。要是判决都生效了,可对方还是不执行,那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比如说冻结对方的财产,或者强制对方履行协议之类的,总之就是会想尽办法让协议得以执行。

2025-01-18 11:44:06 回复
咨询我

离婚协议里有一方不执行的话,得满足这些条件。首先,得是离婚协议已经生效,要么是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备案了,要么是被法院判决给认可。然后,不执行的那一方得有明确的违约行为,像没按时给抚养费,或者没帮忙办理房产过户之类的。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先找对方商量,让对方把协议给履行了;要是商量不就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让法院判对方把协议里的内容给履行了,还可以让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让对方交违约金啥的。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审理和判决,如果判决都生效了,对方还是不执行,那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一些办法来促使协议能够被执行。

2025-01-18 10:00:07 回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恢复执行后,对申请执行人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提起的诉讼,人民不予受理。 恢复执行后,执行和解协议已经履行部分应当依法扣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人民的扣除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执行和解协议具有拘束执行当事人的效力。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不得再请求恢复执行,也不会恢复执行的。

  原则上,不能结案;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执行费系应当依法追缴的费用,需上交国库;非经法定程序及法定理由,不得随意减免。更不会由执行双方自行决定不交了。  
一、《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  
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四、《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十二条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收取制度应当公示。人民收取诉讼费用按照其财务隶属关系使用财政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全额上缴财政,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离婚协议探视权
43275人阅读

探视权指的是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拥有探视孩子的权利,探视权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那么法律关于探视权的规定是什么?离婚协议怎么约定探视权?接下来就让律图的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房贷怎么处理
18379人阅读

夫妻双方在未还完房贷的情况下离婚,不知道该房产是否可以进行买卖进行过户。那么贷款未结清离婚房子能过户吗?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在这里小编要告诉大家,原则上该房产是可以过户的,下面律图的小编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

离婚协议书范文
22274人阅读

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的必要组成部分,离婚协议书范文是怎样的呢,那么最新的离婚协议书范文怎么写,无子女离婚协议书范文怎么写,以及起诉离婚协议书范文怎么写?下面为您详细解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诉讼费用
15231人阅读

我国的离婚率比起其他国家比较高,一般会采用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方式,诉讼离婚就会涉及到离婚诉讼费用的问题,那么离婚诉讼费用是多少,离婚诉讼费用由谁承担,离婚起诉程序是怎样的,以及离婚诉讼流程及费用有哪些规定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诉讼离婚的程序
7339人阅读

中国近几年的离婚率都普遍偏高,诉讼离婚是大家选择的方式之一,今天小编为您介绍诉讼离婚程序的有关知识,那么诉讼离婚程序多长时间,法院诉讼离婚程序规定有哪些,以及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