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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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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婚失踪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甘* 湖北-宜昌 子女抚养咨询 2025.01.17 16:55:18 356人阅读

女方离婚失踪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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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若女方离婚后失踪且不给抚养费,男方可通过申请宣告失踪后变更支付方式或直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若女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男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解析:
1、关于申请宣告失踪及变更支付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法院宣告失踪后,男方以女方失踪为由申请变更抚养费支付方式,法院可从女方财产中扣除抚养费,保障孩子抚养需求。
2、男方直接起诉方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是合理合法的维权途径。诉讼中男方提供如离婚判决书、女方失踪证明等证据,法院会依法判决。
3、若判决生效后女方仍不履行,依据相关法律,男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相应措施保障男方和孩子合法权益。
若遇到此类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2025-01-17 21:30: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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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婚后失踪且不给抚养费,男方有相应解决途径来维护自身和孩子权益。
1. 申请宣告失踪及变更支付方式。男方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女方失踪,待法院作出判决后,以女方失踪为由申请变更抚养费支付方式,法院会从女方财产中扣除用于支付抚养费。此方式能借助法律程序合理解决抚养费问题。
2. 直接提起诉讼。男方可直接起诉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诉讼时要提供离婚判决书、女方失踪证明等相关证据。法院会根据情况判决,若女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男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建议男方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女方失踪的线索、与抚养费相关的材料等,以便在法律程序中更有力地维护自身和孩子的权益。

2025-01-17 19:47: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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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法院申请宣告女方失踪并变更抚养费支付方式
第一步,准备相关材料。比如能证明女方失踪的证据,像是女方失联后的报警记录、与女方相关的通讯记录(显示长时间无联系)、向女方亲友打听下落的记录等,向法院提出宣告女方失踪的申请。
第二步,等待法院判决。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和处理,若确认女方符合失踪的法定条件,会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
第三步,申请变更抚养费支付方式。在拿到宣告失踪的判决后,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费支付方式,请求法院从女方的财产中扣除相应费用用于支付抚养费。法院会依法对女方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二)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
准备证据材料。收集离婚判决书,这是确定双方抚养关系和抚养费支付义务的重要依据;还要准备女方失踪的证明,如前面提到的报警记录等相关材料。
提起诉讼。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受理后会按照诉讼程序安排开庭审理等事宜。
等待判决并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如果判决生效后女方仍然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男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一系列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女方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女方的财产等,以保障男方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2025-01-17 18:52: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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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申请宣告失踪及变更支付方式:若女方离婚后失踪且不给抚养费,男方申请宣告女方失踪,待法院判决后,以失踪为由申请变更抚养费支付方式是可行的。法院会依法从女方财产中扣除抚养费,保障孩子权益。
(2)直接诉讼索要抚养费:男方也可直接起诉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诉讼时要提供离婚判决书、女方失踪证明等相关证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3)申请强制执行:若判决生效后女方仍不履行义务,男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权益。
提醒:
男方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不同案情细节可能影响处理结果,如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1-17 18:36: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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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方离婚后失踪且不付抚养费的情况下,男方有办法维护自身及孩子权益,具体如下:
1. 申请宣告失踪:男方可向法院提出宣告女方失踪的申请。一旦法院作出宣告失踪判决,便可以此为由,申请变更抚养费支付方式,让法院从女方财产中扣除相应款项作为抚养费。
2. 直接提起诉讼:男方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诉讼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像离婚判决书、女方失踪证明等。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判决。
3. 申请强制执行:若判决生效后女方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男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确保自身和孩子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2025-01-17 17:37:19 回复

您好,关于失踪该如何要抚养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抚养人失踪的,无法索要抚养费;只能是找到抚养人以后,再追讨以前欠下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办理收养要注意什么
(1)收养协议由收养人和人双方签订。收养人收养与人,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监护人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见《收养法》第14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但如果收养人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除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2)登记与公证。这不是收养的必须程序。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应当由收养人、人依照《收养法》规定的收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3)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收养人、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抚养人失踪的,无法索要抚养费;只能是找到抚养人以后,再追讨以前欠下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办理收养要注意什么
(1)收养协议由收养人和人双方签订。收养人收养与人,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监护人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见《收养法》第14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但如果收养人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除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2)登记与公证。这不是收养的必须程序。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应当由收养人、人依照《收养法》规定的收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3)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收养人、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发生一方失踪怎么要抚养费的问题,一般的解决方式是找到对方之后,向其追讨相应的抚养费;如果对方失踪,找不到对方,是无法索要抚养费的。另外,在找到抚养人之后,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解决,要求对方给予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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