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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死亡由谁来承担

刘* 四川-内江 个人债务咨询 2025.01.17 16:30:04 342人阅读

借款人死亡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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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借款人有遗产,其继承人的责任是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比如借款人借款10万,遗产价值8万,继承人最多只需用这8万来偿债,要是继承人自愿多还,那也可以。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二)借款人无遗产且无义务承担人时债务消灭。这是一种特殊情况,没有可用于偿债的资源,也没有其他人有义务承担债务,所以债务就不存在了。

(三)若是夫妻共同债务,配偶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意味着债权人可以找配偶要求偿还全部债务,配偶不能以各种理由推脱。

(四)对于保证人,如果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例如借款人死亡后,债权人不能直接要求保证人还钱,必须先对借款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在借款人财产经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就得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还钱。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保证合同相关规定确定的。

2025-01-17 21:2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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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借款人去世后债务承担得看具体情形。要是借款人留有遗产,继承人得用遗产实际价值为上限来偿还被继承人应缴税款和债务。超出遗产价值的部分,要是继承人愿意偿还也行。
2. 要是借款人没遗产能用来偿债,也没有承担义务的人,那这债务就没了。
3. 要是夫妻债务,配偶要连带偿还。
4. 对于保证人来说,如果是一般保证,有先诉抗辩权,得在借款人财产强制执行后还不能偿债时才承担责任;要是连带责任保证就得连带偿债。总之要综合情况看谁来担借款人的债务。

2025-01-17 20:16: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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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当借款人有遗产时,继承人要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和税款,超出部分继承人可自愿偿还。
2. 借款人无遗产且无义务承担人时,债务消灭。
3. 若为夫妻共同债务,配偶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 对于保证人,在一般保证下有先诉抗辩权,要等借款人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偿债才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下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总之要综合多种因素判断债务承担者。

提醒:
在涉及借款人死亡后的债务问题时,由于情况复杂多变,不同情形下的债务承担方式不同,当事人应准确判断债务性质并收集相关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1-17 19:25: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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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借款人死亡后债务承担需依据多种情况判定,包括有无遗产、是否夫妻共同债务、保证合同类型等。
法律解析:
1、若借款人有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和税款,超出部分自愿偿还则不受限。这是基于对继承人权益保护同时兼顾债权人利益的考量。
2、借款人无遗产且无义务承担人时债务消灭,符合债权债务关系基于财产等相关要素的原理。
3、对于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是由夫妻关系及共同债务的性质决定的。
4、保证人方面,一般保证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则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是不同保证形式的不同法律后果。在遇到借款人死亡涉及债务承担的复杂情况时,为准确判断债务承担主体及方式,建议向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事宜。

2025-01-17 19:08: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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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死亡后的债务承担需具体分析。如果借款人有遗产,继承人要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其税款和债务,超出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则另当别论。若借款人没遗产也无义务承担人,债务就会消灭。夫妻共同债务时配偶有连带清偿责任。对于保证人,一般保证下有先诉抗辩权,借款人财产经强制执行仍不能偿债时才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则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解决措施和建议:对于债权人,借款时应明确债务性质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同时了解是否有保证人及保证类型。对于继承人,应在继承遗产价值范围内谨慎对待债务清偿。对于保证人,要清楚自己的保证责任类型。

2025-01-17 18:22:57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要看劳动者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如果劳动者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 (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同时包括下列赔偿: (1)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2)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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