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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他人保险赔吗

李* 广东-揭阳 保险理赔咨询 2025.01.17 15:24:59 335人阅读

救助他人保险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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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他人的行为与保险赔付之间的关系,得看具体的保险合同。通常情况下,如果救助行为属于保险合同里“见义勇为”或者“特定救助行为”的范畴,并且满足保险条款中关于赔付的条件,像救助的时间、地点以及对象等都符合规定,那保险公司一般都会给予赔付。可要是救助行为不在保险合同的约定范围内,或者出现了保险免责条款规定的情形,比如被救助者自身有过错,从而导致救助行为引发了损失,保险公司就有可能不赔。所以,可不能简单地认为救助他人保险就肯定赔或者肯定不赔,得依据具体的保险合同来准确判断。就好比,有的保险合同可能会明确将某些特定的救助行为列为赔付范围,而有的则不会,这都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025-01-17 20:0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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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赔付这件事上,救助他人的行为得看具体的保险合同。通常,如果救助行为属于保险合同里说的“见义勇为”或者“特定救助行为”的范围,并且还满足保险条款中关于赔付的条件,像救助行为的时间、地点以及对象等都符合规定,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一般都会给赔付。可要是救助行为不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或者出现了保险免责条款规定的情形,比如说被救助者自己有过错,导致救助行为引发了损失,那保险公司就有可能不赔。所以,可不能简单地说救助他人了保险就一定赔或者一定不赔,得依据具体的保险合同来判断。
总之,救助他人的保险赔付情况是很复杂的,不能一概而论,一定要仔细对照保险合同的各项规定,才能确定到底会不会赔。

2025-01-17 19:34: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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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别人的事儿,在保险赔付这方面,得看具体的保险合同。通常来讲,如果救助行为属于保险合同里说的“见义勇为”或者“特定救助行为”,并且还满足保险条款中关于赔付的那些条件,像救助的时间、地点以及对象等都符合规定,那保险公司一般就会给赔付。可要是救助行为不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内,或者出现了保险免责条款规定的情况,比如说被救助者自己有过错,导致救助行为引发了损失之类的,保险公司就有可能不赔。所以,可不能简单地说救助别人了保险就肯定赔或者肯定不赔,得按照具体的保险合同来判断才行。

2025-01-17 19:29: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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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他人的行为在保险赔付这件事上,那可得具体看保险合同。通常情况下,如果救助行为能被归入保险合同所约定的“见义勇为”或者“特定救助行为”的范畴当中,并且还满足保险条款里关于赔付的那些条件,像救助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还有救助的对象之类的都符合规定,那么保险公司一般都会给赔付的。

可要是救助行为不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内,又或者存在保险免责条款所规定的情形,比如说被救助者自身有过错,正是因为这个过错才导致了救助行为引发了损失,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就很有可能不会进行赔付。

所以,可不能简单地就说救助他人了,保险就一定会赔或者一定不会赔,这得依据具体的保险合同来仔细判断才行。就好像不同的保险合同就像是不同的规则,只有符合了合同里的规则,保险公司才会按照规定来进行赔付。

2025-01-17 17:56: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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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赔付领域,救助他人的行为得看具体的保险合同情况。通常来讲,如果救助行为属于保险合同所规定的“见义勇为”或者“特定救助行为”范畴,同时也满足保险条款中关于赔付的条件,像救助行为的时间、地点以及对象等都符合规定,那么保险公司一般是会给予赔付的。然而,要是救助行为不在保险合同的约定范围之内,又或者存在保险免责条款所规定的情形,比如被救助者自身存在过错从而引发了救助行为所导致的损失等,保险公司就很有可能不会进行赔付。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救助他人后保险就肯定会赔或者肯定不会赔,必须依据具体的保险合同来进行准确的判断。

2025-01-17 17:11:00 回复

解答如下, 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是共同海损。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只有那些确实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才由获益各方分摊,因此共同海损的成立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即海上危险必须是共同的、真实的;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合理的、有效的;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特殊的、异常的,并由共损措施直接造成。施救费用:亦称营救费用,是指被保险货物在遭遇承保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用人为避免、减少损失采取各种抢救、防护措施时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保险人对施救费用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合同所载明的保险金额。保险标的的受损,经被保险人进行施救,花了费用但并未奏效,保险标的仍然全损,保险人对施救费用仍予负责。但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本身的赔偿和施救费用的责任最多各为一个保额,即两者之和不能超过两个保额。救助费用:是指被保险标的遭遇保险责任范围以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救助行为,对于此种救助行为,按照国际法规规定,获救方应向救助方支付相应的报酬,所支付的该项费用,被称为救助费用,它属于保险赔付范围。

被救助方在救助作业结束后,应当根据救助方的要求,对救助款项提供满意的担保。在不影响前述规定的情况下,获救船舶的船舶所有人应当在获救的货物交还前,尽力使货物的所有人对其应当承担的救助款项提供满意的担保。
    在未根据救助人的要求对获救的船舶或者其他财产提供满意的担保以前,未经救助方同意,不得将获救的船舶和其他财产从救助作业完成后最初到达的港口或者地点移走。
    受理救助款项请求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在合理的条件下,可以裁定或者裁决被救助方向救助方先行支付适当的金额。被救助方根据前述规定先行支付金额后,其根据上述规定提供的担保金额应当相应扣减。
    【法律依据】
    《海商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被救助方在救助作业结束后,应当根据救助方的要求,对救助款项提供满意的担保。
    在不影响前款规定的情况下,获救船舶的船舶所有人应当在获救的货物交还前,尽力使货物的所有人对其应当承担的救助款项提供满意的担保。
    在未根据救助人的要求对获救的船舶或者其他财产提供满意的担保以前,未经救助方同意,不得将获救的船舶和其他财产从救助作业完成后最初到达的港口或者地点移走。
    《海商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受理救助款项请求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在合理的条件下,可以裁定或者裁决被救助方向救助方先行支付适当的金额。
    被救助方根据前款规定先行支付金额后,其根据本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提供的担保金额应当相应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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