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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情形下确实可能存在护理费和营养费。
1. 护理费方面:若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生活护理,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生活自理程度分三个等级支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30%。
2. 营养费方面:工伤保险条例虽未明确规定,但一些地方规定或司法实践中,工伤职工伤情特殊、需补充营养辅助康复时,法院会酌情支持营养费。
建议工伤职工及时进行伤残评定和生活护理需求确认,以便获得相应护理费。对于营养费,若伤情确有需要,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主张合理费用,同时要注意了解当地具体规定。
2025-01-16 10:39: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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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情况下,护理费与营养费有可能存在,具体情况如下:
1. 护理费支付:若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生活护理,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将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护理费依据生活自理程度分三个等级支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付;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付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付30%。
2. 营养费判定:工伤保险条例虽未明确营养费,但一些地方规定或司法实践中,若职工伤情特殊,需补充营养辅助康复,法院会酌情支持营养费。
3. 其他待遇:工伤治疗期间有停工留薪期,期间医疗费、康复费等合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等承担。
2025-01-16 10:22: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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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护理费方面
若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并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那么生活护理费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具体支付标准是按照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分等级确定的。如果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支付;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40%支付;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按30%支付。
(二)营养费方面
工伤保险条例虽未明确提到营养费,但在一些地方规定或者司法实践中,要是工伤职工的伤情比较特殊,确实需要通过补充营养来辅助康复,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形酌情支持一定数额的营养费。
(三)工伤治疗期间其他待遇
在工伤治疗期间,职工有停工留薪期的待遇。在此期间,像医疗费、康复费等合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等承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025-01-16 09:54: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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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在工伤情形下,可能存在护理费和营养费。护理费在符合条件时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营养费在特定情况下可能获法院酌情支持。
法律解析:
1、护理费方面,若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生活护理,就可享受此待遇。按生活自理能力不同分3个等级,对应支付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2、营养费方面,工伤保险条例虽未明确规定,但一些地方规定或司法实践中,若职工伤情特殊,需补充营养辅助康复,法院会酌情支持。另外,工伤治疗期间职工有停工留薪期待遇,期间医疗费、康复费等合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等承担。
工伤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若你对工伤情形下护理费、营养费等相关问题还有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16 08:13: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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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护理费方面: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生活护理的,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依据生活自理能力不同分三个等级支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支付,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按40%支付,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按30%支付。
2. 营养费方面:工伤保险条例虽未明确规定,但一些地方规定或司法实践中,若工伤职工伤情特殊,需补充营养辅助康复,法院会酌情支持。
3. 工伤治疗期间,职工有停工留薪期待遇,医疗费、康复费等合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等承担。
提醒:
不同地区关于工伤营养费的规定和判定标准可能不同,具体案情需具体分析,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1-16 08:01: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