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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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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共同共有离婚如何分割

吕** 四川-资阳 财产分割咨询 2025.01.15 15:01:48 329人阅读

房产共同共有离婚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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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房产共同共有在离婚时的分割,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出资、过错、实际使用等情况按份额分割,若房产不宜分割则采取折价等方式处理价款后按份额分配。
法律解析:
1、协商优先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离婚时对于共同共有的房产,若能协商一致按协商结果分割,充分尊重双方意愿。
2、法院裁判考量因素。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判断。婚后共同购买一般均等分割,但一方有过错可少分,出资多的一方可主张多分,同时要考虑房产实际使用和增值部分等,以体现公平合理。
3、特殊处理方式。当房产无法分割或分割会损及其价值时,采取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所得价款按份额分配。
房产分割涉及诸多法律细节和复杂情况,若您在实际生活中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15 18:5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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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共同共有在离婚时的分割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以公平合理为原则。
1. 协商优先:若双方能协商一致,按协商结果分割,这样能高效解决房产分割问题,减少纠纷。
2. 法院判定:协商不成时,法院会根据出资等情况判断各方份额后分割。对于婚后共同购买房产,一般均等分割,但一方有过错则适当少分,出资较多方可主张多分。
3. 考虑多种因素:需考虑房产实际使用情况、增值部分等。若房产无法分割或分割会损其价值,可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按份额分配。

建议双方在离婚时保持理性和冷静,尽可能协商解决房产分割问题。若无法协商,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如出资证明等,以便法院能更准确地判定份额。

2025-01-15 18:37: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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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商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对于房产分割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按照协商的结果来进行房产的分割。这种方式相对比较灵活,能够充分体现双方的意愿,也有利于减少纠纷和矛盾。

(二)法院判决分割
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介入处理。法院通常会综合多种因素来判断各方的份额,进而按份额分割房产。具体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出资情况。例如一方在购房时出资较多,那其就可以主张多分一些房产份额。

(三)婚后共同购买房产的分割
对于婚后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一般会认定为共同共有。在离婚时,原则上是均等分割。不过,如果其中一方存在过错,比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那么在分割房产时,有过错的一方可以适当少分。

(四)考虑其他因素分割
除了出资和过错情况外,还需要考虑房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以及房产的增值部分等因素。比如,一方长期实际居住和使用该房产,并且对房产进行了维护和保养,在分割时可以适当予以考虑。对于房产的增值部分,如果是双方共同努力或者市场因素导致的增值,也应在分割时合理分配。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
若房产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比如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或者分割会严重损害其价值,那么可以采取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进行处理。处理后所得的价款,再由双方按照各自的份额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5-01-15 17:18: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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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协商优先:离婚时对于房产共同共有的分割,双方若能协商达成一致,那么按协商结果进行分割,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2)法院判定:协商不成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各方份额再行分割。比如考虑出资情况,出资多的一方可主张多分;若一方存在过错,可能会适当少分。
(3)房产性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一般认定为共同共有,原则上均等分割。
(4)特殊处理:当房产无法分割或者分割会损害其价值时,可通过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所得价款按份额分配,同时还要考虑房产实际使用情况和增值部分等因素。
提醒:
房产分割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一步分析。

2025-01-15 16:17: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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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产共同共有在离婚时的分割,若夫妻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就按照协商好的结果来进行房产分割。
2. 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结合双方出资等相关情况,去判定各自所占份额,再依此份额进行分割。婚后共同购置的房产,通常视为共同共有,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不过一方存在过错的话,就可能少分一些。
3. 若一方购房时出资较多,是可以主张多分的。同时,房产的实际使用状况、增值部分等因素也要考虑进去。
4. 要是房产没办法直接分割或者分割后会损害其价值,那就可以通过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所得价款按照份额分配给双方。总之,分割要综合多方面情况,秉持公平合理原则。

2025-01-15 16:08:32 回复

诉分割共同财产获支持,如何分割共同财产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案情简介:协议假离婚后丈夫出轨 刘某诉称,刚从北京某名牌大学毕业的刘某进入某公司工作,在工作期间认识了相貌英俊的同事邓某,两人很快就陷入热恋。2021年2月,两人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后一年多两人过着幸福安定的日子。年初开始,刘某发现邓某情绪较为低落,经常闷闷不乐,邓某称自己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希望与刘某分开一段时间,多次开导无效后,刘某答应了邓某的请求,两人于3月经密云县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时邓某给了刘某17万元,双方约定一年后复婚。但是一次偶然的时机,刘某发现邓某与其女上司有婚外情,邓某曾陪着该上司到医院做人流手术。气愤不已的刘某至,要求分割其与邓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楼房、汽车、股票等夫妻共同财产共计35万余元。开庭审理过程中刘某认为邓某给付的17万元是两人的共同存款,当时因为是假离婚,邓某曾说是暂时让她保管,两人购置的楼房、汽车及股票在离婚时并未分割。邓某则称自己不是假离婚,其与刘某到密云县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前已经给了刘某17万元夫妻共同财产的折价款,所以才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夫妻无共同财产,无财产纠纷”。故不同意刘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诉分割共同财产获支持 经审理认为: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刘某和邓某在离婚协议书上未明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对于邓某给付刘某17万元的行为的性质,双方亦未有书面的约定。从邓某、刘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财产状况来看,如认定该款即为对双方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对刘某有失公平。结合本案的案情,认为宜认定该款为对夫妻共同存款及部分其他共同财产的分割。现刘某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车辆、房屋及股票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最后判决除已给付的17万元以外,由邓某再给付刘某财产折价款186467元。 律师说法: 离婚时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首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分清家庭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界限。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具体分为七类: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如工资、奖金、津贴、福利; 2、用劳动报酬添置的财产; 3、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 4、知识产权的收益; 5、因继承得到的财产,但遗嘱确定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6、因赠与得到的财产,但赠与合同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7、其他应当归夫妻共有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偶然中奖所得的奖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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