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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债务离婚需要共同还吗

江* 重庆-彭水县 夫妻债务咨询 2025.01.15 11:16:46 345人阅读

夫妻间债务离婚需要共同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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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共同偿还,个人债务则由欠债方个人偿还,判断关键在于债务用途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离婚时共同债务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
法律解析:
1、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像购房贷款、家庭日常开销这类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离婚时需夫妻共同偿还。这是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家庭共同生活负有共同责任的法律考量。
2、若债务明确为一方个人债务,如因赌博欠下的债务,因该行为并非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所以离婚时由欠债方个人偿还,另一方无需承担。
3、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双方应先协商偿还方式,协商不成时,法院会综合债务具体情况、双方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各自偿还份额。
在实际生活中,若对夫妻债务的认定和偿还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15 17:4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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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通常需共同偿还,而个人债务则由欠债方独自承担。判断关键在于债务用途是否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相关。

1. 夫妻共同债务: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像购房贷款、家庭日常开销等。离婚时,双方应协商偿还方式,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债务具体情况和双方经济能力等确定偿还份额。
2. 个人债务:明确为一方个人的债务,如因赌博欠下的债务,离婚时由欠债方个人偿还,另一方无需担责。

建议夫妻在离婚时,对债务问题保持理性和诚实,积极协商,尽量达成一致偿还方案。若涉复杂债务问题,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帮助,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15 16:50: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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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债务性质:首先要判断债务到底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像购房贷款,用于购买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屋,或者是家庭日常开销,如购买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等,这类通常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如果是一方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欠下的债务,明显是个人不合理的开支,那就属于个人债务,离婚时由欠债方个人偿还,另一方不用承担。
(二)协商偿还方式:对于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离婚时双方应该商量好怎么偿还。比如可以约定各自承担一定的比例,或者一方先偿还,之后再由另一方按照约定补偿等。
(三)法院判决:要是双方协商不成,那就可以通过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债务的具体情况,比如债务产生的原因、金额大小等,同时也会看双方的经济能力,像收入水平、财产状况等,以此来确定夫妻双方各自需要偿还的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5-01-15 16:04: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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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债务通常在离婚时需共同偿还,其界定关键在于是否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像购房贷款、家庭日常开销这类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2)若债务明确为一方个人债务,例如一方因赌博欠下的债务,就由欠债方个人偿还,另一方无需担责。判断债务性质主要看其用途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等。
(3)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双方先协商偿还方式,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债务具体情况、双方经济能力等确定各自偿还份额。
提醒:
在涉及夫妻债务问题时,要注意保留相关债务用途的证据,若对债务性质及偿还存在争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1-15 14:55: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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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夫妻离婚时,一般而言,共同债务需一同偿还。这里的共同债务,就是为了夫妻日常共同生活产生的负债,像买房子的贷款、家庭平常的各种花销等都属于此类。
2. 若债务明确是一方个人所欠,例如一方因赌博产生的债务,那在离婚时就由欠债那方自己还,另一方不用管。判断债务归属,关键看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等方面。
3. 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双方最好协商好偿还办法。要是协商不成,就由法院来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债务具体情形、双方经济实力等因素,确定各自该还多少。

2025-01-15 13:13:36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A与
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
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A与
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
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A与
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
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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