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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车会被执行吗

江* 广东-揭阳 判决执行咨询 2025.01.15 02:56:10 332人阅读

按揭车会被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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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车主未按时履行债务,债权人获得合法生效裁判文书后,可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按揭车,法院有权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来实现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2、执行按揭车时要考虑其特殊性,银行或金融机构享有抵押权,应先与它们协商,清偿债务后解除抵押权再处置车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3、若按揭车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可继续向车主追偿剩余债务。同时,车主虽享有一定使用权,但在执行程序中该使用权可能受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2025-01-15 08:3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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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按揭车是有可能被执行。要是车主没按时还债务,债权人拿到合法生效的裁判文书后,就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对按揭车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手段,好实现债权。不过执行的时候得考虑按揭车的特别之处,银行或金融机构对它有抵押权,执行的时候得保障人家的抵押权实现,通常得先跟银行协商,还清债务后解除抵押权,再处置车辆。要是按揭车价值不够还全部债务,债权人可以接着向车主追剩下的债。同时车主对车有一定使用权,但执行程序里这使用权可能会受限。
总之,按揭车有被执行的可能,得看具体案件和法律规定。

2025-01-15 07:51: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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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按揭车在车主未按时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依裁判文书申请执行,法院可对其查封、扣押、拍卖等。但因银行等享有抵押权,执行时要先协商保障其权益,清偿债务后解除抵押权再处置车辆。若车值不足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可继续向车主追偿,车主虽有使用权但在执行中会受限。
提醒:
按揭车被执行需注意保障银行等抵押权人的利益,同时要清楚自身对车辆的使用权受限情况。不同案件实际情况不同,法律规定也有差异,如有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一步分析。

2025-01-15 06:52: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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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般情况下按揭车可能被执行,执行时要考虑其特殊性及各方权益。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车主未按时履行债务,债权人获合法生效裁判文书后,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包括对按揭车进行查封、扣押、拍卖等。因为银行或金融机构对按揭车享有抵押权,所以执行时需保障其权益,通常先与银行等协商,清偿债务后解除抵押权再处置车辆。若按揭车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可继续向车主追偿。而车主虽对车辆享有一定使用权,但在执行程序中,此使用权可能会受限,比如不能随意处置车辆等。如果您遇到关于按揭车被执行或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准确的法律解答和建议,帮助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15 05:38: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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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车在车主未按时履行债务时可能被执行,执行过程需考虑其特殊性,保障银行抵押权,先协商后处置,车辆价值不足时债权人可继续追偿,车主使用权受限。

解决措施和建议:
车主应按时履行债务,避免车辆被执行。若确实无法按时还款,应及时与债权人及银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在执行过程中,银行应积极配合,保障自身抵押权的同时,尽量减少对车主的影响。债权人也应依法依规进行执行,避免过度处置车辆。对于车主来说,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配合执行工作,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15 04:09:24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按揭房被保全如何执行
按揭房屋被保全后怎么执行,要看该房屋是不是被执行人唯一的房产,如果是唯一房产是不能执行的,如果不是,由拍卖,但优先受偿的是抵押物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二、房屋按揭房产证到底属于谁
1、房屋按揭
(1)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在此过程中,按揭人享有房产的使用权。
(2)按揭分为法定式按揭和公义式按揭两种形式。法定式按揭是指交现有的房地产转让给按揭权人作为还款保证;公义式按揭是指将未来的房地产(如楼花)转让给按揭权人作为还款保证。
(3)按揭房是指上家通过按揭购买、贷款尚未还清的商品房。按揭房的主要特征是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产权人不得擅自出售房屋。
2、按揭房产证
(1)按揭的房子房产证和全款付款的房子房产证是一样的,只是部分银行会要求开发商协助将按揭房的房产证收取作为房屋产权抵押依据,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产证,待贷款付清后方能拿回房产证。
(2)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务必要寻找合适的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
(3)购房者在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房时会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及《贷款合同》,在产权等相关证书办理完毕后,房管部门会对该房屋进行登记备案,设定抵押权。购房者到房管局办理标明抵押事项的《房屋他项权证》,然后将《他项权利证》放在银行,便可以直接获取房产证,只是房产证上会备注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况。
(4)当贷款全部还清之后,购房者需要带着银行所开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去房管局做变更登记,同时解除房屋抵押,撤销《他项权利证》。
(5)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贷款还清之后切莫忘记解除抵押,因为只有解除抵押,才意味着购房者获得房屋的全部产权,房产才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人的按揭房是在可执行范围内的,拍卖后所得款项先偿还银行按揭贷款的部分,剩余拍卖款向债权人清偿。而对于债务人只有一套按揭房,是否会强制执行呢?根据《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同时又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
  根据2015年5月5日公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

您好,关于按揭房被保全要怎样执行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按揭房被保全如何执行
按揭房屋被保全后怎么执行,要看该房屋是不是被执行人唯一的房产,如果是唯一房产是不能执行的,如果不是,由拍卖,但优先受偿的是抵押物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二、房屋按揭房产证到底属于谁
1、房屋按揭
(1)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在此过程中,按揭人享有房产的使用权。
(2)按揭分为法定式按揭和公义式按揭两种形式。法定式按揭是指交现有的房地产转让给按揭权人作为还款保证;公义式按揭是指将未来的房地产(如楼花)转让给按揭权人作为还款保证。
(3)按揭房是指上家通过按揭购买、贷款尚未还清的商品房。按揭房的主要特征是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产权人不得擅自出售房屋。
2、按揭房产证
(1)按揭的房子房产证和全款付款的房子房产证是一样的,只是部分银行会要求开发商协助将按揭房的房产证收取作为房屋产权抵押依据,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产证,待贷款付清后方能拿回房产证。
(2)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务必要寻找合适的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
(3)购房者在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房时会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及《贷款合同》,在产权等相关证书办理完毕后,房管部门会对该房屋进行登记备案,设定抵押权。购房者到房管局办理标明抵押事项的《房屋他项权证》,然后将《他项权利证》放在银行,便可以直接获取房产证,只是房产证上会备注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况。
(4)当贷款全部还清之后,购房者需要带着银行所开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去房管局做变更登记,同时解除房屋抵押,撤销《他项权利证》。
(5)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贷款还清之后切莫忘记解除抵押,因为只有解除抵押,才意味着购房者获得房屋的全部产权,房产才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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