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旷工,需辞退处理,辞退流程:
一、确定合法的辞退依据
1.先确定辞退员工适合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查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
公司内部对员工请假、旷工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规定,一般旷工连续达到N天以上累计旷工达到N天,就算严重违纪,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通知被辞退人员相关情况,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三、按离职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结清工资;
四、给劳动者办理社保停缴等手续,并在人事台帐上进行备注。
1、根据你对案件事实的描述,用人单位想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以及结合你所咨询的案件事实,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享有法定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用人单位需要有相关的违反本单位劳动纪律的规章,此项规章如果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不存在极其不合理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解除与相关违纪劳动者合同的依据。
2、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 利 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注意:这是程序性要求,如果未经过此项程序,法律不以认可)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这是用人单位劳动纪律方面规章制度合法性要求。
3、用人单位针对该员工的违纪行为,应当作出违纪事实的认定(以决定书的形式送达与违纪劳动者),且根据事实情况作出决定。以确定其经常违纪且用人单位作出过处理(处理的程序与内容应当符合法律以及本单位规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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