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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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确权机关及主管,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区别:首先以后将不再区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户口性质本身是没有好与不好之分的,只看当事人怎么取舍。
1、如果当事人是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或者户籍地有较好的发展前景的,农业户口就适合当事人;
2、但是如果当事人的子女,正在义务教育的阶段的,城市户口的师力量相对于农村户口,就会有优势,很多城市是不接收农村的孩子转学籍借读的;
3、目前来说,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相对来说容易,城市户口转农村户口限制很多,如果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没有相应的非转农政策,或者当事人不符合该政策的要求的,就不能转农了;
4、建议当事人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选择适合的户口性质;目前我国已经在进行户籍改革,以后就不再区分“农业”与“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统称“居民”户口了。
宅基地以及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至于能否分得农村承包地,原则上不能再办理本人由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的手续、自留地,需由原籍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公安部:在高等院校报到时已将户口由原籍所在地迁至学校的原农村学生,根据现行户籍管理有关规定,学习期间不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欲申请再转为农业户口的情形较为复杂;对于虽已毕业,但仍未实现就业、不具备生活基础的。对于仍在学校就读的,可在征得村委会(全体村民)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后,按照户口迁移有关程序规定,将本人户口由就读学校所在地、原工作所在地或人才市场(中心)所在地派出所迁回原籍并转为农业户口;对于已经毕业并在现居住地实现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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