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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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抚养费纠纷被告怎样写答辩状抚养费纠纷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一 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二 被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答辩人因(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三 请求事项:(写明答辩所要达到的目的)
1 请求法庭依法判定 要求原告合情 合理 合法
2 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四 事实和理由:(写明答辩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原告所提问题
提出答辩,反驳原告所依据的事实、法律和所提出的主张陈述其不能成立的理由)
此致
人民
答辩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份(按被答辩人人数确定份数)。【证据复印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在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就会成为案件焦点,那么子女抚养权规定有哪些,子女抚养费规定有哪些,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以及子女抚养权变更规定内容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在一般的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是案件的核心,那么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标准是什么呢,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离婚子女抚养协议有哪些,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算?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是大多数离婚案件中的诉讼焦点,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那么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书在签订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子女抚养权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标准是什么以及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于谁?快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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