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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房份额怎么约定的

李* 辽宁-丹东 房屋买卖咨询 2025.01.13 14:18:00 340人阅读

贷款买房份额怎么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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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购房合同中按份共有的相关建议:
1. 明确出资比例与份额关系: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共同购房人应仔细核算各自的出资情况,包括首付款、贷款偿还等,按照实际出资比例确定各自在房屋中所占份额,并在合同中清晰写明。比如一方出资较多,就应相应占有较大份额,这样能确保日后权益分配的公平合理。
2. 考虑未来变化:虽然按照出资比例约定了份额,但也要考虑到未来可能出现的情况,如一方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无法继续偿还贷款等。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些特殊情况下份额调整的方式,以保障双方利益。

(二)关于购房合同中共同共有的相关建议:
1. 谨慎选择共同共有:共同共有意味着双方对房屋权利平等,在分割时需平均分配。所以在选择共同共有前,要充分考虑双方关系的稳定性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利益分歧。如果双方关系不稳定或者对房屋权益有不同预期,建议谨慎选择共同共有。
2. 补充特殊约定:即使选择共同共有,也可以针对一些特殊情况作出约定,比如一方提前放弃共有权的条件、房屋增值部分的分配方式等,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三)关于产权登记约定的相关建议:
1. 及时准确登记:在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产权登记时,要确保登记的份额与购房合同中的约定一致。登记前仔细核对相关信息,如有错误应及时更正,因为登记后的份额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登记错误可能会给日后带来诸多麻烦。
2. 保留相关凭证:在完成产权登记后,要妥善保留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产权登记证明等相关文件,这些文件是证明房屋份额约定和所有权的重要依据,在发生纠纷时能起到关键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2025-01-13 18:5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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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房时,份额约定有不同方式,具体如下:
1. 购房合同按份共有约定:双方能在购房合同里清楚写明各自占房的份额比例。好比甲、乙一起贷款买房,甲出60%的钱,乙出40%,那合同就可约定甲占房份额60%,乙占40%。这在产权登记时会体现出来,以后房屋权益分配像转让、继承等,就按这个比例操作。
2. 购房合同共同共有约定:若双方没明确份额比例,通常视为共同共有。即双方对房屋权利、义务平等,无特殊约定时,分割房屋权益要平均分配。
3. 产权登记约定: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登记时,按购房合同份额约定登记,登记份额有法律效力,是确定房屋所有权份额的关键依据。

2025-01-13 18:08: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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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a. 对于购房合同约定按份共有的情况,按双方约定的份额比例明确各自在房屋中的权益,在产权登记时会依据该约定进行体现。日后相关权益分配会严格按照此比例操作,这保障了各方基于出资等情况所应享有的权益。
b. 若购房合同中是共同共有,即未明确份额比例,意味着双方权利义务平等,分割权益时通常平均分配,体现了公平原则。
c. 产权登记约定方面,依据购房合同份额登记后,该份额具备法律效力,能有效确定房屋所有权份额,为后续可能出现的产权纠纷等提供明确依据。
提醒:
贷款买房进行份额约定时,要确保约定内容明确、具体,避免日后因份额问题产生纠纷。若遇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1-13 17:53: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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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贷款买房时份额约定有购房合同约定(包括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和产权登记约定等方式,按份共有按约定比例确定权益分配,共同共有一般平等分配,产权登记按购房合同份额登记且登记后具法律效力。
法律解析:
1、关于购房合同中的按份共有,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在购房合同中明确各自份额比例后,日后房屋权益分配就按此比例进行,保障各方权益。
2、对于共同共有,在没有明确份额约定时视为共同共有,这体现了平等原则。分割权益时通常平均分配。
3、产权登记约定方面,不动产登记具有公示公信效力。登记后的份额受法律保护,是确定房屋所有权份额的关键依据。
在贷款买房进行份额约定时,涉及诸多法律细节和风险。若遇到复杂情况或有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13 16:43: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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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房时份额约定方式主要有购房合同约定和产权登记约定两种,明确份额对日后房屋权益分配至关重要。
1. 购房合同约定:
  按份共有:双方可在合同中明确各自份额比例,出资比例常作为份额确定依据,如按出资比例约定各自占比,产权登记会体现该约定,后续权益分配依此比例执行。
  共同共有:若未明确份额,一般视为共同共有,双方对房屋权利义务平等,无特殊约定时分割权益需平均分配。
2. 产权登记约定:
  申请产权登记时依据购房合同份额约定登记,登记份额有法律效力,是确定房屋所有权份额关键依据。

建议购房者在贷款买房前,充分协商确定份额约定方式,签订详细购房合同,按约定及时准确办理产权登记,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2025-01-13 16:11:22 回复

共同保证人在合同中对保证份额有约定的各保证人怎么承担 一、共同保证 共同保证是指数人共同担保同一债务人的同一债务履行而为的保证。共同保证的特点在于保证人不是一人而是二人以上。因此,在共同保证中发生保证人之间如何承担保证责任的问题。 共同保证除按份共同保证与连带共同保证两种法定类型外,还有其他诸多类型的划分,各种类型的共同保证又因相互交叉、竞合而形成颇为复杂的结构形态。不同结构形态的共同保证中,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及保证责任的承担与分担规则也是不同的。本文对共同保证的各种复杂形态及应遵循的处理规则作了解析,纠正、澄清了一些错误或模糊认识,并对立法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二、共同保证人在合同中对保证份额有约定的各保证人怎么承担 按份保证 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份额的,为按份保证。按份保证的每个保证人仅就其约定的份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也只能就其清偿的债务份额向主债务人追偿。 连带保证 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未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份额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连带保证。连带保证的各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连带保证债务,每个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在保证债务未全部清偿前,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都不能免除。连带保证的各保证人虽向债权人负连带保证责任,但在保证人内部之间仍依一定的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所以,连带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各保证人应当承担的保证份额,依共同保证人之间的约定而定;保证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视为各保证人平均分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责任的免除 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起止时间,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在保证期间内发生一定的事实,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将因为保证期间的届满而被免除。连带责任之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即为保证期间经过,保证人免除责任。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超过六个月,即为保证责任免除。 四、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1.保证 保证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伯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 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设定之后,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抵押物的变卖价款较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抵押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但法律禁止流通或禁止强制执行的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 3.质押(质权) 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4.留置 留置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由于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已经占有的对方财产采取的扣留处置的一种保证方式。 5.定金 定金是以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申请房产登记时要提供各人所占份额的书面约定,这个约定要签于买卖合同中,也可以在房屋登记时另外书面约定。这个约定一定要申请房屋登记的相关共有人签字确认。房屋登记后,登记机构会在房屋所有权证及共有权证上注明各自所占份额。房产证出来后,没法再约定份额,此时要变更份额,就涉及买卖或者赠与,要重新办理过户登记,并且缴纳相关税费。赠与份额可以公证,但是房产的赠与必须过户才生效。即使公证也没有物权效力,是可以再公证变更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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