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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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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怎么认定财产

袁** 山西-晋中 子女抚养咨询 2025.01.13 08:50:17 328人阅读

婚内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怎么认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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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在婚内发现一方不尽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开始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孩子日常生活费用的支出凭证(自己独自承担孩子开销的证据)、与对方沟通其不尽抚养义务的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在日后可能发生的离婚财产分割诉讼中会起到重要作用。
(二)在离婚诉讼时,如果一方主张对方未尽抚养义务而要求在财产分割上给予倾向。要向法院详细说明对方未尽抚养义务的具体表现,例如没有参与孩子的教育、生活照顾,没有提供经济支持等情况。同时,也要全面呈现自己在家庭中的贡献,包括经济贡献、家务劳动、孩子抚养教育等方面的付出,以便法官综合考量。
(三)即使一方存在长期不尽抚养义务的情况,也不要认为对方就一定会少分很多财产。因为法官还会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如果不尽抚养义务的一方经济能力非常差,可能也不会让其少分太多财产,以免影响其基本生活保障。所以,在提出财产分割请求时也要考虑实际的可执行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一方未尽抚养义务的情况下,可以视为其在婚姻关系中有过错,法官可据此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财产分割进行判决。

2025-01-13 13:5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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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婚内时,一方若没尽抚养义务,通常不能直接影响财产分配。
2. 要是因为一方没尽抚养义务而离婚,那法官在分财产时就会考虑这点。按照法律规定,法院会看双方具体状况,像经济能力、对家庭的贡献之类的,然后合理确定财产分割比例。
3. 要是一方长时间不尽抚养义务,这可能被视作没尽到家庭责任,分财产时或许会少分些。
4. 不过,具体的财产分割得综合各种因素考量,不能只因为一方没尽抚养义务就定下财产份额。说到底,没尽抚养义务对财产分割有影响,但不是绝对的,得依据实际情况判断处理。

2025-01-13 12:30: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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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在婚内一方不尽抚养义务,单独这一情况通常不直接关联财产分配。
2. 一旦因为一方不尽抚养义务引发离婚,法官在财产分割环节会把此因素纳入考虑范围。
3. 法院在判定财产分割比例时会参考双方多种具体情况,像经济能力和对家庭的贡献等。
4. 长期不尽抚养义务可能被视作未履行家庭责任,在财产分割时或许会少分。
5. 不过要明确具体财产分割是综合多种因素的结果,不能只依据未尽抚养义务就确定份额。

提醒:
如果面临类似因未尽抚养义务影响财产分割的情况,由于不同案件情况差异大,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咨询。

2025-01-13 11:29: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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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内一方不尽抚养义务对离婚时财产分割有影响但非绝对。
法律解析:
1、在婚内,仅一方不尽抚养义务通常不能直接左右财产分配情况。这是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分配更多遵循夫妻双方约定或者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度等。
2、当这种不尽抚养义务的情况导致离婚时,法官会考虑该因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判定财产分割时会综合双方的经济能力、对家庭的贡献等多方面因素。例如一方长期不尽抚养义务,就可能被认定在家庭中未尽责任,从而在财产分割时适当少分。不过,具体财产分割不能单纯依据未尽抚养义务这一点就确定份额,而是要全面衡量各种因素。如果您在婚姻关系中面临类似关于抚养义务与财产分割的困惑,建议向专业的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且符合自身情况的法律建议。

2025-01-13 10:55: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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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内,一方不尽抚养义务通常不会直接关联财产分配。不过要是因为一方不尽抚养义务而走向离婚,那么法官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就会考量该因素。

从法律上讲,法院会综合双方多方面的情况,像经济能力以及对家庭的贡献等,来合理判定财产分割比例。一方面,要是一方长时间不履行抚养义务,这可能被视作在家庭里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这种情况下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少分一些。另一方面,具体的财产分割还需要全面考虑多种因素,不能仅仅由于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就确定其财产份额。

解决措施和建议:夫妻双方应积极履行抚养义务,避免因未尽该义务而在可能的离婚财产分割中处于不利地位。如果面临这种情况,双方应收集相关证据,如自己对家庭的贡献证据、对方未尽抚养义务的证据等,以便在财产分割时有据可依。

2025-01-13 10:18:42 回复

不尽抚养义务的情况下,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认定为有过错方,可以判决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婚内不尽抚养义务违法。
2.《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3.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根据民法的公平原则,虽然双方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虽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二人分居两地,各自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保管、使用,诉讼中被告根本无法处置分居期间原告所得并保管使用的那部分共同收入财产来完成原告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若子女已成年,不再需要抚养,但之前原、被告对子女的共同抚养义务,均由被告一人完成,无形中加重了被告的抚养负担。另外根据《婚姻法》第21条的规定,抚养子女为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任何主客观原因而停止抚养的立法精神,以及社会最基本的公序良俗原则,虽然被告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但若因原告离家外出而免除了其之前抚养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这对独自抚养子女成人的被告来说太不公平了。况且本案中被告为了抚养孩子,付出了巨大的艰辛,导致生活十分困难。根据《婚姻法》第40条的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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