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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律师费能让对方承担吗

甘* 内蒙古-赤峰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5.01.13 09:26:01 461人阅读

交通事故律师费能让对方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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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的律师费不能让对方直接承担,需委托方自行承担,除非合同有明确约定、法律有特殊规定或存在特定情形。

法律解析:
1、在民事诉讼中,通常遵循“谁委托谁负担”的原则,所以一般是由委托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律师费。
2、在特定情形下,比如对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情况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在《民法典》规定的侵权责任纠纷中,如果受害人是因侵权行为遭受损失,其为此支付的合理律师费可以由侵权人承担。
3、是否能让对方承担律师费,要依据具体案件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判断,不能一概而论。在涉及交通事故律师费承担争议时,由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他们能够根据具体案件细节,准确分析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13 13:0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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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律师费能否让对方承担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而言,在民事诉讼里,律师费由委托方自行承担,合同无明确约定或法律无特殊规定时,不能让对方直接承担。

1. 通常情况:若无特殊约定或规定,委托方自行承担律师费,这是民事诉讼中的常见做法,旨在遵循一般的责任承担原则。
2. 特定情形:若对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或者法律明确规定可让对方承担部分或全部律师费,如《民法典》侵权责任纠纷中,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合理律师费可由侵权人承担。

若对交通事故律师费承担存在争议,应详细梳理案件情况,对照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法律意见,以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2025-01-13 12:50: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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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一般的交通事故中,律师费通常由委托方自己来承担。这是因为在民事诉讼的常规情况下,律师费的承担遵循“谁委托谁负担”的原则,除非双方在合同里有清晰明确的约定,或者有相关法律作出了特殊的规定。
(二)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律师费有可能让对方承担。比如对方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可能会要求对方承担部分或全部律师费。
(三)当涉及到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时,对方也可能需要承担律师费。例如在《民法典》规定的侵权责任纠纷中,如果受害人是因为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而遭受了损失,其中合理的律师费是可以由侵权人来承担的。所以在具体的交通事故案件中,要判断律师费能否让对方承担,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考量。
(四)要是在交通事故律师费承担的问题上存在争议,最好的做法是咨询专业律师,这样能够获取到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虽然该条未明确提及律师费,但在司法实践中,因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合理律师费损失,一般可认定为合理费用,由侵权人承担。

2025-01-13 12:33: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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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般情形下,交通事故的律师费不能让对方直接承担,民事诉讼中律师费通常由委托方自行负担,这是常见的原则,除非合同有清晰约定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
(2)在特定情况下,比如对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可能会有不同结果。像在《民法典》规定的侵权责任纠纷中,若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遭受损失,其中合理的律师费就可由侵权人承担,这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可让对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况。
(3)总之,交通事故律师费能否让对方承担不能一概而论,要依据具体案件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判断。
提醒:
具体案件中情况各异,若涉及交通事故律师费承担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分析。

2025-01-13 11:51: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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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常而言,交通事故里的律师费,一般不能直接让对方来掏腰包。在民事诉讼里,律师费大多是委托方自己承担的,除非双方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或者有特别的法律规定。
2. 不过,有些特殊情况是例外的。比如对方是故意造成事故或者有重大过失,又或者法律明确说了可以让对方承担部分乃至全部律师费。像在《民法典》规定的侵权责任纠纷中,受害人因为侵权行为遭受的合理律师费,就可以让侵权人来承担。
3. 所以呀,不能一概而论地觉得交通事故律师费肯定能让对方出,得结合具体案子情况和法律规定判断。要是有争议,最好找专业律师问问,得到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2025-01-13 10:20:12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我国法律明确设置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应对存在《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情形对公司债权人承担
股份转让除受《公司法》调整外,还主要受《合同法》调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依法定程序转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但不能转让法定义务。
股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为了达到不承担法定的义务、逃避债务的目的,该股东往往会将股权转让给一个没有偿付能力的主体,并在转让协议中约定原股东的所有债权债务给让给新股东。有的,还明确约定原股东的出资义务由受让人承担一旦公司的债权人追索债权,原股东经常以自己已不是公司的股东及转让协议的约定进行抗辩,在新股东无力偿债的情况下,债权人的利益受损害。
若该股东仅仅是将自己的股权转让他人,并不存在上述“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行为,那么债权人的诉请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的判决亦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三、股权转让后,何种情况下新股东应对原股东存在《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情形对公司债权人新、旧股东则按照法律规定和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责任承担责任
第一种情况: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新旧转股协议损害
第三人或标的公司利益约定的效力当然不能及于第三人或标的公司,如约定原股东对债权人责任转让给新股东。但股权出让方与股权转让方内部的债务承担约定有效。基于此,会出现新股东基于自愿而形成与原股东共同向第三人或标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承担责任
第二种情况:受让人的过错。
就股权转让的受让人而言,如果其明知或应当知道受让的股权存在瑕疵而仍接受转让的,应推定该受让人明知其可能会因受让瑕疵股权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其愿意承受。
上述两种情况之外,新股东不应承担责任。


1.土地出让金是获得土地使用权所需要支付的资金,这部分是国家收取的,是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支付的,一般也就是开发商缴纳费用。
2.在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家是要交契税(房屋评估价的2%-4%左右),不用再交维修基金了,买家还需要要交一个土地收益金。

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因此,可提讼,要求对方支付子女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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