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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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孩子的抚养费多少怎么界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法律规定孩子抚养费由夫妻协议,协议不成的由判决,没有具体的数值与标准。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您好,关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怎样界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界定如下
(1)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
(2)除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外,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形成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3)认为只要继父母与继子女在一起共同生活,就可以认定他们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按照上诉解释执行。另相关赔偿损失的法条规定:
1、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
2、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三款,第28条规定;
3、侵权责任法第18条规定;被抚养人的界定:
1、受害人的成年近亲属,包括受害人的父母和其他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这里所指的“成年近亲属”应符合三个条件:
(1)福弧弟旧郗搅甸些鼎氓与受害人存在法定抚养义务关系;
(2)丧失劳动能力;
(3)没有生活来源。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这里所指的“未成年人”应符合两个条件:
(1)与受害人存在法定抚养义务关系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2)子女尚未成年(即未满18周岁)。综上,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都可以列为被抚养人。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在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就会成为案件焦点,那么子女抚养权规定有哪些,子女抚养费规定有哪些,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以及子女抚养权变更规定内容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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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是大多数离婚案件中的诉讼焦点,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那么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书在签订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子女抚养权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标准是什么以及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于谁?快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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