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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开的公司,离婚怎么分配

谭* 江苏-扬州 离婚咨询 2025.01.12 14:36:00 374人阅读

婚姻期间开的公司,离婚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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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婚姻期间开的公司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方式多样且需综合考虑多因素。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姻期间开的公司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配时,协商优先,这样能更尊重双方意愿。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判决,比如一方实际经营管理公司,其对公司的贡献就可能在分配时被考虑,但另一方也享有相应份额,以体现公平。对于公司股权的分割,折价补偿或拍卖分割等方式能较好地处理股权问题。当公司价值难以确定时,委托专业机构评估能确保公平合理。同时,要注意公司债务,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分配公司财产时需一并处理,避免一方承担过多债务而损害其权益。如果您在婚姻期间开了公司,离婚时对公司的分配有疑问,欢迎随时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1-12 20:0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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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开的公司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方式多样。先协商,不成法院判,经营方贡献可考虑,另一方也有份额。公司股权分割可折价补偿或拍卖分割,价值难定可委托评估。还需注意债务,共同债务在分财产时要一并处理。

解决措施和建议:

协商时应坦诚沟通,避免矛盾激化。法院判决要依据具体情况公平裁决。对于股权分割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委托专业机构评估要选信誉好的,确保评估准确。债务处理要明确责任,避免一方承担过多债务。
总之,离婚时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通过合理方式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减少纠纷。

2025-01-12 19:55: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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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期间开的公司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时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判决。如一方实际经营管理公司,其对公司的贡献在分配时应被考虑,另一方也享有相应份额,比如一方负责日常运营,另一方提供资金支持,在分割时双方都应得到合理的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对于公司股权的分割,可采取折价补偿、拍卖分割等方式。折价补偿就是按照股权的价值给予对方相应的金钱补偿;拍卖分割则是将股权进行拍卖,双方按照所得款项进行分配。若公司价值难以确定,委托专业机构评估能更准确地确定股权价值,避免因价值争议而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3、离婚时要注意债务问题,若公司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分配公司财产时需一并处理。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承担,在分配公司财产以清偿债务时,要确保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5-01-12 19:4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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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婚姻期间开的公司在分配时遵循先协商后判决原则。一方经营管理公司,其贡献会被考虑,但另一方也有相应份额。股权分割有折价补偿、拍卖分割等方式,价值难定可委托评估。债务方面,共同债务需在分配公司财产时一并处理。
提醒:
离婚时对公司的分配要综合多因素,避免因疏忽导致自身权益受损。协商时应坦诚,若协商不成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同案情情况各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一步分析,以确保分配公平合理。

2025-01-12 17:44: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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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那档子事儿。婚后开的公司,一般都算夫妻共同财产。分的时候,先让夫妻俩自己商量商量,要是商量不拢,法院就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要是公司一直是一方在打理经营,那分的时候就得考虑他对公司的贡献,不过另一方也能有自己的份儿。像公司股权的分割,有折价补偿、拍卖分割这些办法。要是公司价值不好确定,就找专业机构去评估。还有,债务问题得注意,要是公司债务是夫妻共同的,分公司财产的时候得一起处理好。
总之,离婚分公司得综合考虑好多方面,得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2025-01-12 16:17: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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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房子是现在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男方的遗嘱只能处理属于自己一半的房产;
2、如果不立遗嘱,那么涉及男方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分继承;
3、如果没有遗嘱,男方的四个孩子有权主张继承。补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
第十八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存款是您丈夫的婚前财产,则应当做为您丈夫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由相应的继承人继承;如果存款不是您丈夫的婚前财产,则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否则,该存款的一半应为您所有,其余的视为您丈夫的遗产,依法继承。
2、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性质。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不属于遗产范围。对抚恤金如何分割法律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您是死者的配偶,配偶之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您有权得到相应的抚恤金。丧葬费是用于对死者安葬之用,法律对丧葬费的分配也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谁垫付的给谁,若有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为向双方赠与为妥,该部分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当然,若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及配偶共同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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