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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股权转让后还要承担债务吗

任** 吉林-白城 股权咨询 2025.01.12 10:26:54 359人阅读

认缴股权转让后还要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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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认缴股权转让后,一般原股东不担转让后债务,但若未依法履行程序可能需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法律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当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人接过股权成为新股东,便按照其受让的出资额来承担责任。但如果在股权转让时,未按照规定通知债权人等相关程序,使得债权人有理由认为股权转让未依法进行,进而损害了其利益,那么债权人就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股东通过不正当的股权转让行为逃避债务。所以,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法履行程序,确保债权人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若有疑问,可进一步咨询专业律师,专业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更准确、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2025-01-12 16:39: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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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股权转让后,一般原股东不担转让后债务,但若未依法履行程序,可能需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法律规定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股权转让后受让人按受让出资额承担责任。若债权人认为股权转让未依法进行致其利益受损,可要求原股东担责。
解决措施和建议:

在股权转让时,原股东应严格依法履行通知债权人等相关程序,避免因程序瑕疵而需承担额外责任。受让人也应关注股权转让的合法性,确保自身权益。若出现债务纠纷,双方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明确各自责任和权益,以妥善解决问题。

2025-01-12 16:01: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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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转让后原股东通常不承担转让后的债务,但需注意股权转让时未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如未通知债权人等)时,原股东可能仍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这是因为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权转让后受让人成为新股东按受让出资额承担责任。若债权人认为股权转让未依法进行损害其利益,可要求原股东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明确了股东的责任范围及股权转让后的相关事宜。
2、判断股权转让后是否承担债务,关键在于股权转让是否依法进行以及是否对债权人造成影响等情况。若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关于股东责任及股权转让的相关条款。

2025-01-12 14:29: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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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认缴股权转让后,从一般原则来讲,原股东无需对转让后的债务负责。但若未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就可能使原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这是因为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股权转让后新股东按受让出资额承担。而债权人若觉得股权转让未依法进行损害其利益,就可要求原股东担责。
提醒:

股权转让时一定要严格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如通知债权人等,避免因程序瑕疵而需对公司债务承担额外责任。不同案情情况各异,若有疑问,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2025-01-12 13:37: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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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认缴股权转让的事儿。股权转让后,一般原股东就不用对转让后的债务负责。可要是股权转让时没按规矩来,没通知债权人啥的,那原股东可能还得在没出的资范围内,给公司债务补补窟窿。法律规定,股东是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来对公司负责。股权转让后,新股东接了盘,就按受让的出资额担责。要是债权人觉得股权转让没依法搞,损害了他们利益,就能找原股东要说法。所以,股权转让后到底要不要担债务,就看股权转让合不合法,有没有影响到债权人。有不懂的,找专业律师问问就行。

2025-01-12 12:01:49 回复

首先要分析原股东的出资期限是否届满,原股东在认缴期限届满之前转让股权的,不属于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情形,不应追加为被执行人,原股东不应再承担出资义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展开全部好长一篇,先解答你一个疑问。假如我和甲乙丙4人成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期间公司负债100元,也就是你说的欠人100。然后公司因正常经营行为(也就是没有法人人格否定的情形)亏损没钱了,现在别人找上门要还这100怎么办。以公司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但是公司啥都没了,怎么办凉拌,这就是有限责任公司,仅以公司财产进行赔偿,大不了公司我不要了,你拿走吧。你要问债权人怎么办整个亏上100呗,就是这样的,这属于正常商业风险,所以别人借钱都会要求担保的。现在我在债权人找上门来之前,把公司整个卖给你,那你说,连我都不用负连带赔偿责任,莫不成你还要来连带一把不可能的事嘛。你们这种情况可以撤销合同的,欺诈、胁迫、趁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构成任何一项都能够撤销合同。要是真想要这个公司就撤销原来的合同重新订立合同吧吧,至于债务问题肯定是要明确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不像转让不动产,只能是转让股权。也就是说公司作为法人是没有什么变化的,它该有的债务是客观存在的,换不换股东不影响其债的关系(指一般情况下。原股东因法人人格否认负连带责任除外)。明确了该公司的债务,你买下了,就等于你知道了这笔债务,一旦债务到期求偿,公司是要还债的,但是与你个人其他财产无关。也就是说,你买股权花的几万块打水漂了当然股份转让后会给你颁发出资证明书,有欺诈、重大误解就撤销合同嘛。“虚假出资”或“抽逃资金”是算不到你头上的,这是原股东的事,转让股权不免责,出事了仍然找原股东。除非你自己获得股权后也来个抽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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