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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有问题的人签合同成立吗

张* 辽宁-大连 合同订立咨询 2025.01.12 05:15:45 348人阅读

精神有问题的人签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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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与精神有问题的人签订合同的情况,如果怀疑对方在签订合同时可能处于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状态,首先要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例如,可以寻找当时在场的证人,看他们是否能证明签订合同时对方表现出明显的精神异常、无法正常理解合同内容等情况。同时,如果有监控录像等视听资料,也要及时保存,这些证据可能在后续确定合同是否有效时起到关键作用。
(二)如果是与有精神问题但签订合同时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签订合同,要明确合同中的条款,特别是关于撤销权等特殊情况的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现对方的法定代理人可能会行使撤销权,要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了解对方的想法,尽量避免因为合同撤销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自己也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下自己的权益和应对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这表明对于精神有问题的人,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他们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上述建议也是基于此法律规定提出的。

2025-01-12 12:2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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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精神病人签合同成不成立得看具体情况。
2. 要是签合同的时候,精神病人都认不清自己在干啥,那合同就是无效的,毕竟他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3. 要是签合同的时候,虽然有精神问题,可还能认清自己的行为,那合同一般是成立的。不过,后面可能会出现撤销合同的情况,像他的法定代理人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这种。
4. 所以,不能简单说精神病人签的合同肯定成立或者不成立,得根据他的具体精神状态和相关法律规定去判断。

2025-01-12 10:49: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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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当精神病人在签订合同时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合同不成立。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缺乏民事行为能力,无法作出有效的合同订立行为。
2. 若精神病人在签订合同时能辨认自己行为,合同成立。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合同就毫无问题,其法定代理人可能在一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这是为了保护精神病人的权益。所以,对于精神有问题的人签订的合同,需要深入探究其签订合同时的精神状态,再依据法律规定判断合同是否成立或是否可被撤销。

提醒:
在涉及精神有问题的人签订合同的情况时,要谨慎判断其当时的精神状态,如有疑问最好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1-12 09:18: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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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精神有问题的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成立不能一概而论,需根据其签订合同时的精神状态及相关法律规定判断。
法律解析:
1.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果精神病人在签订合同时处于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状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无效。这是因为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以理解合同内容、承担合同责任。
2. 当精神病人虽有精神问题但签订合同时能辨认自己行为,合同一般成立。不过,由于其精神状况特殊,法律赋予其法定代理人一定期限内的撤销权。这体现了法律在保障交易安全与保护特殊人群权益之间的平衡。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与精神病人签订合同相关的问题,或者想要更深入了解其中的法律细节,建议向专业的法律人士咨询。

2025-01-12 08:06: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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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签订合同的成立与否不能一概而论。从法律角度看,当精神病人签合同时处于无法辨认自身行为的状态,由于缺乏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是无效的。而若签合同时虽有精神问题却能辨认自身行为,合同通常成立,不过后续可能面临法定代理人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而撤销合同的情况。

解决措施和建议:对于与精神病人签订合同的一方,签订前应尽量确定对方精神状态是否能辨认自己行为,可通过其家属等了解。若不确定,可要求其法定代理人在场。对于精神病人一方,其法定代理人应妥善监管,避免在不适当状态下签订合同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2025-01-12 06:22:35 回复

老人赡养费应当依据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确定具体标准。赡养老人有很多种方式,其中支付赡养费就是一个主要的赡养方式,赡养人应承担的赡费按以下方法计算:一、确定赡养费标准时,应该考虑哪些因素?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二、在赡养费计算中,应当包括哪些方面的费用?要知道,老人的赡养费咋算,就得首先知道,支付的赡养费都包括哪些费用。法定赡养费的给付内容主要有: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发生的衣、食费用及日常开支;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老年人为赡养纠纷起诉至法院时,人民法院对其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及已患一些慢性病将来必需支出的相对确定的药费,应当作为给付内容确定由赡养人承担。而对今后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其发生金额、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故一般不能判决支持老年人将来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的请求。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减轻老年人讼累角度考虑,此法可行。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如果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义务照料其基本生活,但其因故不能亲为时,他人或养老机构代为照料发生的有关费用应由子女支付。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赡养人有义务妥善安置老年人的住房。在其无房可供老人居住老人又无自住房的,则应将合理房租费用一并计算在赡养费内。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对老人精神赡养已成为不争的法律原则,但理论界及审判实务中对能否判决精神赡养以及如果判决如何执行一直存疑。笔者认为,精神慰藉的作为义务固然难以判决执行,但对老人最基本的精神享受物化支出如有线电视、收音机、书报等费用是完全可以作为赡养费给付内容确定由义务人承担。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除了社保外,老年人必要的医疗等保险金的支出亦应为赡养费用。保险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也为子女分担了很大的风险,非常值得提倡。对很多老人来说,赡养费关系着自身晚年生活的质量好坏。三、赡养费怎么计算?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可以不计算。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以上就是关于精神赡养的立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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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15 371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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