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公司章程规定期限届满或者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按照《公司法》规定此表决事项应由代表全部表决权23以上的股东通过方为有效。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无需成立清算组,按公司合并分立程序执行。)(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法院请求解散。
最简单的方法,按出资比例划分;但是最好不要平均出资,带头人一定要有相对出资多一点,形成相对控股,这样才能有个主心骨;不然到后期经营期间有意见分歧就不好处理问题。
如果出资形式包括资金、技术、管理或其他非资金出资的,并且资金出资方并不参与公司管理的,最好是让实际管理公司的人控制更多股份。
不管公司的股东机构是怎么样,都要制定规范的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决策程序。即时公司管理人不是大股东,但是公司章程赋予管理人更大的决策权,也可以。
对于创始人占股,并没有明确的限制,但是作为决策者,股份必须占大头,这样才能控股,有话语权。
比较好的模式如下:创始人(老大):67 以上,占三分之二。控制权有两个坎,50(大多事项拍板)和三分之二(绝对控股,所有事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对于创始人占股,并没有明确的限制,但是作为决策者,股份必须占大头,这样才能控股,有话语权。最简单的方法,按出资比例划分;但是最好不要平均出资,带头人一定要有相对出资多一点,形成相对控股,这样才能有个主心骨;不然到后期经营期间有意见分歧就不好处理问题。
如果出资形式包括资金、技术、管理或其他非资金出资的,并且资金出资方并不参与公司管理的,最好是让实际管理公司的人控制更多股份。
不管公司的股东机构是怎么的,都要制定规范的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决策程序。即时公司管理人不是大股东,但是公司章程赋予管理人更大的决策权,也可以。
比较好的模式如下:决策者(老大):67 以上,占三分之二。控制权有两个坎,50(大多事项拍板)和三分之二(绝对控股,所有事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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