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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比诈骗罪轻这种说法正确吗?

张* 吉林-敦化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8.02.27 09:47:25 4887人阅读

你好,朋友被别人骗了合同,但是听说合同诈骗罪诈骗罪轻,想要问一下这种说法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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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具有逻辑上的包容关系,前者属于上位概念,后者属于下位概念,犯罪构成不同是区分两者界限的标准,在《刑法》对其法律适用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必须遵循“特殊优于一般”的原则,这是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的共识。但是,仅有这样的共识还无法对错综复杂的诈骗案件提供应有的指导。本文拟从司法认定的角度,运用相关刑法理论知识,并结合具体案例,对实务中出现的涉合同型诈骗案件的定性、诈骗数额介于二罪追诉标准之间时的处断等疑难问题进行研判。

2018-02-27 09:49: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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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欺诈手段,欺骗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关系,是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是包容竞合的法条竞合关系,因此二者有许多共同点:诸如二者都是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主观上都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故意;都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骗取了公私财物等。但是依据犯罪构成的理论,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仍是有区别的。
首先,从犯罪的主体上看,诈骗罪属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而合同诈骗罪的主体除了自然人外,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并且基于本罪的性质决定,构成本罪的主体应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主体。
其次,就两罪的客观方面来看,对于合同诈骗罪,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五种特定的行为方式,概括说来即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利用合同手段,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而诈骗罪在手段与方式上则没有限制,只要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有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就构成诈骗罪。再次,在侵犯客体上,诈骗罪只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是简单客体,而合同诈骗罪除了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外,还侵犯了市场交易秩序和国家合同管理制度,因此侵犯的是复杂客体,这也是为什么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而合同诈骗属于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原因所在。在实践中,区分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时,不能简单地以有无合同为标准。因为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不限于书面合同,也包括口头合同。就合同内容来说,宜限于经济合同,即合同的文字内同是通过市场行为获得利润,这是由本罪性质决定的。基于同样的理由,至少一方当事人应是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否则难以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因此很多情形下,存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但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而仅仅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的情况。
以上有关合同诈骗罪比诈骗罪轻的建议供您参考。

2018-02-27 09:48: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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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属于诈骗犯合同诈骗罪罪的一种,两者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的财物,但两者在犯罪客体、客观方面和犯罪主体上具有不同之处:
(1)、在犯罪客体上,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经济中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合同当事人上合法利益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合同诈骗罪表现为以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则多种多样。
(3)、在犯罪主体上,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而诈骗罪则为自然人。

2020-11-05 03:55:06 回复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之房屋(店面)座落于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室内设备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上述房屋(店面)友好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租赁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用,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二、租赁期限:暂定______年,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乙方每_____应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每次租金必须提前_____天内交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押金,待不租或期满费用算清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押金,甲方每天按租金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并有权追回乙方所欠的租金和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六、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归还房屋,并赔偿违约金壹个月。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如天灾、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在此例。
  
七、乙方要遵守____的暂住条例,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要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八、租赁期间内,乙方如中途让给他人转住(用),需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转租。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电费 □电话费 □卫生费 □管理服务费。
  
十、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原状,无法恢复的应酌情赔偿。

对于诈骗罪从轻辩护词做出如下解释:审判长、审判员:江苏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吴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一审阶段的辩护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通过与被告人沟通了解,查阅案卷材料,结合法庭调查的情况,辩护人认为,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吴实施诈骗罪的犯罪行为,对此没有异议,但是,吴具有法定及酌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判处缓刑,具体提出以下的辩护意见: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吴在本案量刑时具有法定及酌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判处缓刑,希望法庭依法公正判决,以上辩护意见请法庭予以考虑!江苏律师事务所辩护人:曾律师年月日

原待遇不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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