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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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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在一起同居还分家家产吗

王** 四川-内江 同居咨询 2025.01.11 16:33:50 316人阅读

离婚了在一起同居还分家家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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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选择同居,这是一种较为特殊的生活状态。一般来讲,在同居期间的财产问题,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而是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分割。

倘若同居期间的财产是由双方共同付出劳动、开展经营活动或者一同购置的,这类财产通常可以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在分手的时候,就应当按照双方在其中的贡献比例来对这些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然而,如果财产是一方在婚前就已经拥有的个人财产,亦或是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明确规定只归一方所有的,那么这样的财产就依然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不应该被纳入分割的范畴。

总之,对于同居期间家产是否需要分割的问题,必须综合考虑具体的财产情况以及双方在其中的贡献等诸多因素,不能仅凭主观臆断就做出决定,要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025-01-11 19:3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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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还选择同居,这时候,一般来讲,同居期间的财产得根据具体情形去判断要不要分割。要是同居期间的财产是双方一起干活、一起做生意或者一起买的,通常就可以当作共同财产,到分手的时候,得按照各自在这当中出的力的比例来分割。不过,如果财产是一方在结婚之前就有的个人财产,又或者是通过继承、接受赠与等方式明确规定只归这一方所有的,那这财产就还是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该去分割。总之,得把具体的财产情况还有双方在其中的贡献等各种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才能判断到底要不要分割家产,可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2025-01-11 18:51: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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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选择同居,这一现象较为常见。在同居期间,财产问题可不能马虎对待。倘若这些财产是双方一同出力劳动、一起经营或者共同购置的,那就妥妥地可视为共同财产,分手时得按照各自的贡献比例来分割,就像两个小伙伴一起搭积木,搭好的积木自然要按出力多少来分。可要是财产是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个人财产,亦或是通过继承、赠与等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那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不能随意去分割,就好比一方祖传的宝贝,自然只属于他自己。所以,得具体结合财产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的贡献等因素,全面地去判断是否需要分割家产,可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2025-01-11 18:38: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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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选择同居,通常来讲,在同居这段时间里的财产,得依据具体的情形去判定到底要不要分割。要是同居期间的财产是双方一块儿出力劳动、一起经营生意或者是一同购置的东西,一般就可以当作是共同财产,到分手的时候,就得按照各自在其中的贡献比例来进行分割。

不过,如果财产是一方在结婚之前就拥有的个人财产,又或者是通过继承、接受赠与这类方式明确规定只归某一方所有的,那这样的财产就依然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自然不应该拿去分割。

总而言之,得把具体的财产情况以及双方在其中的贡献等各种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然后才能准确地判断到底要不要分割家产,可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025-01-11 17:35: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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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又住到一起,一般来讲,这同居期间的财产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看要不要分割。要是同居期间的财产是双方一起干活、一起做生意或者一起买的,那通常就可以当作共同财产,分手的时候就得按照各自出的力的比例来分。可要是财产是一方婚前就有的个人财产,或者是通过继承、受赠等方式明确只属于一方的,那这财产就还是属于那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拿去分。总之,得把具体的财产情况和双方的付出等因素都综合考虑起来,才能判断要不要分家产,可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2025-01-11 16:58:33 回复

你好,世居农民就是指祖上3代以上都是以种地为主要经济来源的人。世居居民,是在拆迁过程中碰到的,指的是一直以来居住在农村集体土地的房屋内,但是户口往上几代人都是居民户口的。在拆迁过程中,如果按照农民的标准来进行补偿,拆迁方觉得不划算,但是,如果按照居民的标准来进行补偿,世居居民的房屋土地又是属于集体土地。世居居民又会不划算。世居农民,应该是祖辈好几代都是农业户口的定居在某一地点的人群。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纠正你一点,过去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1989年)规定分居三年或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但按照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已经改为分居满两年即可认定为感情破裂。但是,现行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没有对分居做出明确和详细的规定、解释,我们国家立法上也没有确定规范的分居制度。因此,到底“怎么分”才是婚姻法讲的分居,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但是,根据夫妻同居权的内涵来分析,你们因感情不和分房居住,且没有夫妻生活,从本质上来说,已经不再履行夫妻的同居义务,还是应该视作分居,也足以证明你们的感情已经破裂,夫妻关系有名无实。因此,我认为还是应该支持你的离婚请求。当然,这种分居事实,在举证上是很困难的,一般来说很难找到证据来证明,除非你们有类似分居协议,或者她在法庭上予以承认。否则,法官很难单凭你的陈述加以认定。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生行为。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不管是重归还是同居,都是违反了婚姻法的行为,两者有本质的区别。
重婚是指违反《刑法》定的犯罪行为,也就是说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所以犯重婚罪,按刑法的规定可以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非法同居是指有配偶者或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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