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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由哪个起诉主体

刘* 陕西-咸阳 刑事自诉咨询 2025.01.11 15:25:20 306人阅读

遗弃罪由哪个起诉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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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的起诉主体通常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像那些年老、年幼、患病或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若遭遗弃,其权益受损。负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行为,便构成遗弃罪。

倘若被害人自身无法进行诉讼,那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便可代为起诉,代其维护权益。而检察机关在一些特定情况,比如涉及公共利益等情形时,也会主动启动公诉程序,让犯罪人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之,遗弃罪的起诉主体主要是与被害人关系紧密且具备起诉权利的人,通过他们的行动,既能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又能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让那些应被扶养却被遗弃的人得到应有的关怀与保护。

2025-01-11 19:2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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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的起诉主体通常是被害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有时候,检察机关也有权利提起公诉。

遗弃罪,就是说对于那些年老的、年幼的、患病的,或者是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如果有扶养义务却拒绝去扶养,而且情节还很恶劣的行为。

要是被害人自己没办法去提起诉讼,那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就可以代替他们去起诉。检察机关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下,像是涉及到公共利益之类的情况,就会启动公诉程序,把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给追究起来。

总的来说,遗弃罪的起诉主体主要就是那些和被害人关系很密切,并且有权去提起诉讼的人,这样做就是为了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还有社会的公序良俗。

2025-01-11 18:29: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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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的起诉主体通常是被害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有时候,检察机关也能提起公诉。遗弃罪就是说,对于那些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如果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并且情节还很恶劣的行为。要是被害人自己没法起诉,那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就可以代他们起诉。检察机关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像涉及到公共利益之类的,就会开始公诉程序,去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总之,遗弃罪的起诉主体主要就是和被害人关系密切且有权利提起诉讼的人,这样就能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能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

2025-01-11 17:08: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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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的起诉主体通常是被害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在一些特定的场合,检察机关也有权利提起公诉。

遗弃罪,说的就是对那些年老的、年幼的、生病的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本应该负有抚养义务却拒绝去抚养,并且情节还特别恶劣的行为。

要是被害人自身没办法去提起诉讼,那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就可以代替他们来起诉。而检察机关,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像涉及到公共利益之类的情况,就会启动公诉程序,去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总而言之,遗弃罪的起诉主体主要就是那些与被害人关系密切,并且有权利去提起诉讼的人。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维护我们社会的公序良俗,让大家都能在一个和谐、有爱的环境中生活。

2025-01-11 17:02: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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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的起诉主体通常为遭受遗弃行为侵害的被害人以及其依法享有法定代理权的代理人、关系亲近的亲属。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之中,专门的检察机关也具备提起公诉的权力。

遗弃罪的界定在于,对于那些年老体衰、年幼弱小、身患疾病或者其他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倘若负有抚养义务却予以拒绝履行,并且情节恶劣的,便构成此罪。

当被害人因自身原因无法亲自进行诉讼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能够代为提起诉讼,以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而检察机关在诸如涉及公共利益等特定的情形下,会主动启动公诉程序,对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进行追究。

总之,遗弃罪的起诉主体主要是与被害人有着紧密联系且拥有提起诉讼权利的人,通过他们的行动,既能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又能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确保法律的公正得以彰显。

2025-01-11 15:45:57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遗弃罪主体是怎样的问题解答如下, 遗弃罪主体是怎样的
该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该罪的主体。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是: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均与生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相同,但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生活为止;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按照立法精神的要求,具有以下情形的,应认为负有抚养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法律上不负有抚养义务的人抚养成人的人,对抚养人应负有赡养 扶助的义务;在长期生活中互相形成的道义上的抚养关系,如老保姆不计较待遇,多年帮助雇主抚育子女、操持家务等,雇用一方言明养其晚年,对于这种赡养扶助 关系,应予确认和保护。
遗弃罪客观要件是什么
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一)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二)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三)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首先,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这是构成该罪的前提条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扶养义务是基于抚养、扶养以及赡养这三种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祖父母对孙子女、外祖父母对外孙子女、兄姐对弟妹的抚养义务,也是如此,但这种抚养义务的产生必须满足法定条件。
夫妻相互间的扶养义务,也是一项无条件的法律义务。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一方既有抚养对方的义务,也有要求对方抚养的权利。

对于遗弃罪主体是要怎样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遗弃罪主体是怎样的
该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该罪的主体。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是: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均与生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相同,但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生活为止;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按照立法精神的要求,具有以下情形的,应认为负有抚养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法律上不负有抚养义务的人抚养成人的人,对抚养人应负有赡养 扶助的义务;在长期生活中互相形成的道义上的抚养关系,如老保姆不计较待遇,多年帮助雇主抚育子女、操持家务等,雇用一方言明养其晚年,对于这种赡养扶助 关系,应予确认和保护。
遗弃罪客观要件是什么
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一)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二)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三)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首先,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这是构成该罪的前提条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扶养义务是基于抚养、扶养以及赡养这三种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祖父母对孙子女、外祖父母对外孙子女、兄姐对弟妹的抚养义务,也是如此,但这种抚养义务的产生必须满足法定条件。
夫妻相互间的扶养义务,也是一项无条件的法律义务。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一方既有抚养对方的义务,也有要求对方抚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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