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太原法律咨询 > 太原夫妻债务法律咨询 > 离婚时有债务女方需要承担吗

离婚时有债务女方需要承担吗

刘** 山西-太原 夫妻债务咨询 2025.01.11 06:20:58 422人阅读

离婚时有债务女方需要承担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太原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太原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离婚时的债务承担那可是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是这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像家里买房、买车这类家庭重大支出所欠的债,还有维持家庭生活产生的日常消费性债务等,那女方就得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可要是这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一方因为自己的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或者没经过对方同意就擅自资助跟自己没抚养义务的亲朋的债,那女方就不用管。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会对债务的性质做出认定。双方可以商量着该怎么承担债务,要是商量不拢,那就得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
总之,就看这债务的实际性质和用途到底是啥,以此来确定女方到底要不要承担债务。

2025-01-11 12:03:04 回复
咨询我

离婚时关于债务的承担,得根据具体的情况去判断。要是这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像那些用于家庭一起生活,或者一起经营生意之类的情况,那女方就必须得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像买房子、买车子这类家庭的重大支出所欠下的债务,还有为了维持家庭生活而产生的日常消费性债务等等,都属于共同债务。

要是这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说一方因为自己的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务,或者没经过对方同意就擅自资助那些和自己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好友所欠下的债务等等,这种情况下,女方就不用承担。

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会对债务的性质进行认定。双方可以商量着该怎么承担债务,如果商量不拢,那就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决。
总之,一定要按照债务的实际性质和用途来确定女方到底需不需要承担债务。

2025-01-11 10:49:07 回复
咨询我

离婚的时候,得看具体情况来判断债务该由谁承担。要是这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像用于家庭一起生活,或者一起做生意之类的,那女方就得一起承担清偿的责任。像买房子、买车子这类家庭重大支出产生的债务,还有平时过日子的日常消费性债务等,都算共同债务。

要是这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说一方因为自己的侵权行为惹出来的债,或者没经过对方同意就擅自资助跟自己没啥抚养义务的亲戚朋友的债等等,那女方就不用承担。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会去认定债务的性质。双方可以商量着怎么承担债务,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反正,得按照债务的实际性质和用途,来确定女方到底要不要承担债务。

2025-01-11 09:03:58 回复
咨询我

离婚的时候,那债务该由谁来承担,那可得根据具体的情况去好好判断。要是这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像那些用于家庭一起生活,像是一家人一起出去旅游,或者是共同经营个小买卖之类的,那女方就必须得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一般来说,像买房子、买车子这种家庭里的重大支出所欠下的债务,还有为了维持家庭正常生活而产生的那些日常的消费性债务等等,都算夫妻共同债务。

可要是这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说一方因为自己的个人侵权行为,比如说不小心把别人弄伤,这种情况产生的债务,或者是没经过对方同意,就擅自去资助那些跟自己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戚朋友所欠下的债务等等,那女方就不需要承担。

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会专门对债务的性质进行仔细的认定。双方也可以商量商量债务该怎么承担,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做出判决。
总之,就是一定要按照债务的实际性质和用途去确定女方到底要不要承担债务,可不能随便乱定。

2025-01-11 08:51:42 回复
咨询我

离婚时对于债务的承担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得依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倘若这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像那些用于家庭一起生活,像一起购置房产、购买车辆等家庭重大支出所背负的债务,还有为了维持家庭日常开销而产生的消费性债务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是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可要是这债务仅仅是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一方由于自身的侵权行为而导致产生的债务,又或者是未经对方同意就擅自去资助那些和自己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好友所背负的债务等等,那么女方就没有承担的义务。

在离婚诉讼的过程当中,会对债务的性质进行仔细的认定。双方可以商量债务该由谁来承担,要是协商不成的话,就由法院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作出判决。
总而言之,一定要按照债务的实际性质以及它的用途,来明确女方到底需不需要承担债务。

2025-01-11 08:19:16 回复

您好,关于如何区分免责债务承担和并存债务承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债务承担的性质不同。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务的特定承受,即第三人是对原存债务的承受,而非新债务的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则属于新的债务负担,因为并存的债务承担的结果并不导致原债务人免除其合同债务,而且第三人的债务与原债务人的债务不必相同,所以应该视为一项新产生的债务负担,并非债务的特定承受。
2、二者主体的变更不同。一个是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一个是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与原债务人并列成为债务人。
3、二者成立的条件不同。一般理论界认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因为原债务人要退出债的关系,所以其转移债务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但是并存的债务承担中,因为原债务人仍然在债的关系中,所以其转移债务不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
4、第三人承担债务的方式和范围不同。免责的债务由新的债务人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由原债务人和新加入的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并存债务承担与免责债务承担的区分方法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是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方式可以是明示,亦可是默示。其中,默示包括两种具体方式:一是行为人用语言之外的可推知其含义的作为间接表达内心意思的默示方式;二是单纯的默示方式,当事人既未明示其意思,也不能借他项事实推知其意思,即沉默。除当事人约定以沉默方式表达意思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之外,沉默不具有意思表示的价值。但是,以可推知内心意思的积极作为方式表达其内心意思的默示方式,不以当事人事先有约定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为前提,当事人以此种默示方式表达内心意思的,具有法律效力。债务承担行为系民事法律行为,故当事人约定债务承担的过程实质上是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的过程。根据意思表示的法理可知,当事人作出原债务人是否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意思表示,既可采用明示的方式表达即明确约定,亦可采用默示的方式即以可推知内心意思的积极作为方式表达。在当事人未明示原债务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时,通常情况下可推定当事人并无原债务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的意思表示,即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但此种事实推定允许推翻,如果第三人以可推知其内心意思的行为表明由其承担债务而不由原债务人承担债务的,第三人实质上是以非沉默的积极作为方式向债权人表达了原债务人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意思表示,如债权人表示同意该意思表示的,仍应认定构成免责的债务承担。

您好,关于怎么区别免责债务承担和并存债务承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债务承担的性质不同。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务的特定承受,即第三人是对原存债务的承受,而非新债务的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则属于新的债务负担,因为并存的债务承担的结果并不导致原债务人免除其合同债务,而且第三人的债务与原债务人的债务不必相同,所以应该视为一项新产生的债务负担,并非债务的特定承受。
2、二者主体的变更不同。一个是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一个是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与原债务人并列成为债务人。
3、二者成立的条件不同。一般理论界认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因为原债务人要退出债的关系,所以其转移债务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但是并存的债务承担中,因为原债务人仍然在债的关系中,所以其转移债务不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
4、第三人承担债务的方式和范围不同。免责的债务由新的债务人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由原债务人和新加入的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并存债务承担与免责债务承担的区分方法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是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方式可以是明示,亦可是默示。其中,默示包括两种具体方式:一是行为人用语言之外的可推知其含义的作为间接表达内心意思的默示方式;二是单纯的默示方式,当事人既未明示其意思,也不能借他项事实推知其意思,即沉默。除当事人约定以沉默方式表达意思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之外,沉默不具有意思表示的价值。但是,以可推知内心意思的积极作为方式表达其内心意思的默示方式,不以当事人事先有约定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为前提,当事人以此种默示方式表达内心意思的,具有法律效力。债务承担行为系民事法律行为,故当事人约定债务承担的过程实质上是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的过程。根据意思表示的法理可知,当事人作出原债务人是否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意思表示,既可采用明示的方式表达即明确约定,亦可采用默示的方式即以可推知内心意思的积极作为方式表达。在当事人未明示原债务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时,通常情况下可推定当事人并无原债务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的意思表示,即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但此种事实推定允许推翻,如果第三人以可推知其内心意思的行为表明由其承担债务而不由原债务人承担债务的,第三人实质上是以非沉默的积极作为方式向债权人表达了原债务人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意思表示,如债权人表示同意该意思表示的,仍应认定构成免责的债务承担。

你好,当我们有钱之后,可能会选择入股一些有潜力的公司,我们可以用这些钱帮助自己赚更多的钱,当然这些也是有风险的,可能公司的亏损会导致我们个人亏损,所以选择时我们还是需要注意的。那增资公司的话,增资扩股前的债权债务问题还存不存在呢一般情况下由公司承担债务,新旧股东均不向公司债权人承担债务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3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和股东是两个法律主体,均各自承担法律责任,履行法律义务。在股权转让行为中,原股东是转让方,新股东是受让方,而公司则是标的企业,被转让的股权为标的物,是完全不同的主体。同样,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公司依旧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而新、旧股东则按照法律规定和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责任。股权转让后,何种情况下新股东应对原股东存在《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情形对公司债权人。新、旧股东则按照法律规定和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责任。承担责任
第一种情况: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新旧转股协议损害
第三人或标的公司利益约定的效力当然不能及于
第三人或标的公司,如约定原股东对债权人责任转让给新股东。但股权出让方与股权转让方内部的债务承担约定有效。基于此,会出现新股东基于自愿而形成与原股东共同向第三人或标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责任
第二种情况:受让人的过错。就股权转让的受让人而言,如果其明知或应当知道受让的股权存在瑕疵而仍接受转让的,应推定该受让人明知其可能会因受让瑕疵股权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其愿意承受。上述两种情况之外,新股东不应承担责任。一般来说增资前我们应该要求会计部门进行审核,这样能够帮助我们留下自身的有力证据,还有就是注意协议中的内容,如果出现不合理地方一定要进行询问。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夫妻财产协议
5998人阅读

夫妻财产的相关信息是大家都非常关心的,有些夫妻会签署夫妻财产协议,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这种方法也在逐渐普及中,那么夫妻财产协议范本有哪些,以及夫妻财产协议公证相关规定有哪些,来来了解一下吧!

借条格式范本
14312人阅读

借条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用到,如何写一张合法有效的借条呢,这和我们的利益直接相关,律图借条格式范本百科栏目,为你详细介绍,来了解一下吧!

借款
19041人阅读

律图借款百科栏目,为你介绍借款相关法律知识,在生活中有时我们会有需要借款的时候,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借款合同范本、借款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来了解一下吧!

如何讨债
38796人阅读

现实生活中,跟他人讨债是一件非常恼火的事情,因为很多人不知道该如何讨债,常常导致做出一些违法行为,反而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针对这个问题,律图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了如何讨债的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夫妻债务
154029人阅读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为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和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那么什么是夫妻债务?夫妻债务的划分是怎样的?夫妻债务纠纷以及处理又是怎样?律图小编带你简单了解下。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