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乌兰察布盟法律咨询 > 乌兰察布盟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丈夫病故房子归谁继承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丈夫病故房子归谁继承

刘* 内蒙古-乌兰察布盟 遗产继承咨询 2025.01.10 15:03:30 428人阅读

丈夫病故房子归谁继承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乌兰察布盟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乌兰察布盟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在丈夫病故房产继承方面,法定继承是常见情况。若丈夫未立遗嘱,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平分房产。若仅有配偶,则配偶继承全部。有子女或父母时共同继承且份额均等。不过特殊情况有不同分配方式,像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被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继承。若丈夫生前立有合法有效遗嘱,则按遗嘱内容继承房产。

解决措施和建议:
相关继承人首先要明确是否存在遗嘱,有遗嘱就按遗嘱执行。若为法定继承,各方应坦诚沟通自身情况,如是否生活困难、尽扶养义务情况等,协商确定合理的继承份额,若协商不成可寻求法律调解或诉讼解决。

2025-01-10 20:42:01 回复
咨询我

1. 丈夫去世后房产继承多按法定继承来办。要是丈夫生前没留遗嘱,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房产一般会被平均继承。
2. 若丈夫只有配偶在世,配偶能继承整套房产。要是丈夫还有子女或者父母,他们一同参与继承且份额往往均等。不过,对生活特别困难又没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遗产时要照顾。
3.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一起生活的继承人,分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义务的继承人,分遗产时应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不均等继承。
4. 丈夫生前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房产就按遗嘱内容继承。

2025-01-10 19:43:11 回复
咨询我

(一)如果是法定继承情况,首先要确定有哪些继承人。若只有配偶,配偶要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可以收集好丈夫的死亡证明、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咨询具体的继承过户流程,一般可能需要进行公证或者通过法院诉讼来确认继承份额。如果有子女或父母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各方可以协商确定各自的继承份额,若协商一致,可以签订相关的遗产分配协议,然后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在协商过程中,要考虑到特殊情况,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或者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合理分配份额。若有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其他继承人可以主张其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二)如果存在遗嘱继承情况,遗嘱继承人要确保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合法有效的遗嘱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例如自书遗嘱需要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继承人可以持遗嘱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继承手续,如果遇到阻碍或者其他继承人有异议,可能需要通过诉讼来确认遗嘱的效力并办理房产的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25-01-10 18:30:13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丈夫病故后房产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情况,法定继承遵循特定顺序和份额分配规则,遗嘱继承按遗嘱内容执行。
法律解析:
1、法定继承方面,在丈夫生前未立遗嘱时,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若仅有配偶则可继承全部房产;若有子女或父母,则共同参与继承且份额通常均等。同时存在特殊情况,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要予以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不均等分配。
2、遗嘱继承方面,只要丈夫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房产就按照遗嘱内容继承。
如果你在遗产继承方面有任何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详细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10 17:37:3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 在丈夫未立遗嘱病故的情况下,法定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当只有配偶时,配偶继承全部房产。若有子女或父母存在,通常均等继承,但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者应被照顾。
2. 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遗产,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义务的继承人应不分或少分,不过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继承。
3. 若丈夫生前立有合法有效遗嘱,房产按遗嘱内容继承。

提醒:
在处理房产继承时,由于不同家庭情况可能会使继承情况复杂多样,如涉及到继承人身份认定、遗嘱有效性等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行深入分析。

2025-01-10 16:33:06 回复

首先要确定这个遗产范围:如果是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则全部是遗产zhi。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属于配偶,一半属于遗产。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如不在世,可以不算)、配偶、子女。没有遗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一般就是平分遗产了。

如果没有遗嘱,一般情况是房产的一半属于丈夫的遗产,由死者的父母 配偶和子女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遗产继承费
23419人阅读

今天为大家介绍遗产继承费的有关知识,那么遗产继承公证费是多少,遗产继承纠纷诉讼费是多少,以及遗产继承费用标准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继承丧失
14900人阅读

继承权,法定继承这些都是大家有所关注的范围,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下继承权丧失的相关内容,那么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有哪些,以及继承权丧失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代位继承权
7729人阅读

遗产继承的案件很多,又是就会涉及到继承权的问题,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代位继承权有关知识,那么代位继承权和赡养义务,代位继承权分多少房产,代位继承权权利有哪些呢,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栏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43340人阅读

立遗嘱是对自己的财产合理分配的方法,那么写了遗嘱但是没有去公证,这样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呢,更多相关内容尽在律师律图平台,来了解一下吧!

附加遗产
1385171人阅读

遗产经常作为文学作品的背景,故事围绕着遗产展开,在现实生活中,遗产的话题也深受的大家关注,今天律图为大家介绍附加遗产相关知识,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