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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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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应该怎么分割才合理一点

李** 新疆-省直辖 遗产继承咨询 2025.01.10 11:38:39 469人阅读

遗产应该怎么分割才合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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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秉持平等、公平理念很重要。遗产范围的确定是基础,像被继承人合法财产就在此列。有遗嘱时,遗嘱优先,遗嘱指定继承人可继承相应遗产。没有遗嘱则法定继承人按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份额均等。

针对遗产分割有以下措施和建议。首先,确定遗产范围要准确,防止财产遗漏或错认。其次,遗嘱要符合法律规定,确保有效性。对于法定继承人,要严格按照顺序和相关特殊情况进行遗产分配。对于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要给予照顾;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能力扶养却不尽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不均分,协商过程应遵循平等自愿原则。

2025-01-10 17:0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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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遗产分割要秉持平等公平的理念。先明确遗产范围,像被继承人合法拥有的财产就属于此列。
2. 有遗嘱的情况下,遗嘱优先。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能继承相关遗产。
3. 没有遗嘱时,法定继承人依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外祖父母。
4. 同一顺序继承人,正常来说继承份额均等。
5. 对生活特别困难又没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遗产时要照顾。
6. 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遗产时可多分。
7. 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义务的继承人,分遗产时应不分或少分。
8. 继承人协商一致的,遗产分割也可不均等。

2025-01-10 16:19: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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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遗产范围时,要仔细梳理被继承人的财产,区分哪些是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比如要排除被继承人非法所得财产等。对于一些共有财产,需要先进行析产,确定属于被继承人的那部分财产才是遗产。

(二)如果存在遗嘱,要确保遗嘱的有效性。遗嘱应当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遗嘱形式也需要符合法律规定,比如自书遗嘱需由被继承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等。如果遗嘱有效,就按照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及份额来继承遗产。

(三)在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时,要明确法定继承人的顺序。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参与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但如果存在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给予照顾。例如,某继承人因残疾无法工作且生活困难,在分配遗产时应适当多分给其一些份额。对于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像长期照顾患病被继承人的子女,在分配遗产时就可以多分得一些。相反,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不过,如果继承人协商一致同意不均等分割遗产,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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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25-01-10 15:43: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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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遗产分割遵循平等、公平原则,有遗嘱按遗嘱,无遗嘱按法定顺序,同时存在特殊情况的不同分配方式。
法律解析:
1、遗产范围是被继承人合法财产。遗嘱优先体现被继承人意愿,遗嘱指定继承人按遗嘱继承遗产。2、无遗嘱时法定继承人按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一般均等继承。3、特殊情况包括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不均等分割。遗产分割涉及众多法律细节,不同情况会有不同处理结果,如果你对遗产分割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咨询了解。

2025-01-10 14:35: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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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遗产分割的基础是确定遗产范围,只有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才能被纳入遗产范围。
2. 遗嘱具有优先性,若存在遗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依遗嘱继承遗产。
3. 在无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按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优先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轮到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均等,但特殊情况除外。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被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分割。

提醒:
遗产分割较为复杂,不同家庭情况差异大,如在遗产范围界定或继承人资格认定等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一步分析。

2025-01-10 13:05:49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遗产分割协议,是指依法应当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以及有关当事人之间,就遗产分配问题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继承人对遗产分配问题一旦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应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以免日后发生争执。 遗产分割协议,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的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 2、遗产人(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死亡时间和地点等。 3、被分割遗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4、具体分割方案。这部分应写详细、明确,不能模棱两可。 5、如果遗产人生前负有债务,应在协议中写明各继承人应承担的债务份额和偿还方式等。 6、遗产分割后的交付方式、具体时间及违约责任等。 7、在继承人当中,如果有放弃继承权或拒受遗赠或已死亡等特殊情况的,也应该写清楚。 8、其他有关事项。 9、最后最好要注明“本协议经公证证明后生效”的字样,并注明“本协议一式×份,协议人各执一份,公证处存一份。” 10、协议的各方当事人亲笔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并注明订协议日期。

遗产分割协议,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的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
  
2、遗产人(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死亡时间和地点等。
  
3、被分割遗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4、具体分割方案。这部分应写详细、明确,不能模棱两可。
  
5、如果遗产人生前负有债务,应在协议中写明各继承人应承担的债务份额和偿还方式等。
  
6、遗产分割后的交付方式、具体时间及违约责任等。
  
7、在继承人当中,如果有放弃继承权或拒受遗赠或已死亡等特殊情况的,也应该写清楚。
  
8、其他有关事项。
  
9、最后最好要注明“本协议经公证证明后生效”的字样,并注明“本协议一式×份,协议人各执一份,公证处存一份。”
  
10、协议的各方当事人亲笔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并注明订协议日期。
上述就是关于遗产怎么才算分割问题的解答。

遗嘱是立遗嘱人依法处理自己生前所有财产及其它事务,并于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理个人财产,也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
  
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
  
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
  
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
  
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10.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1
1.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1
2.伪造的遗嘱无效。
  1
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在遗嘱当中处理财产的占绝大多数,这类遗嘱一般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在实践中,它的一般写法是:
  
①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②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③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
  
④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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