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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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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除了抚养费还有什么

郭* 上海-黄浦区 子女抚养咨询 2025.01.10 08:24:18 495人阅读

离婚后孩子除了抚养费还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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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离婚后除抚养费外其他费用的承担:
1. 对于教育费,如果双方有约定按照约定的比例或者金额承担,比如约定一方承担60%,另一方承担40%。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当实际发生孩子的教育费用时,如学费、书本费、兴趣班费等,这些费用的承担可以由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来判决。例如,一方收入较高且稳定,另一方收入较低且不稳定,法院可能会判决收入高的一方多承担一些。
2. 医疗费也是同理,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根据实际支出情况由法院判决分担。例如孩子生病住院花费了一笔费用,若双方无约定,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分担比例。

(二)关于探望权:
1. 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探望权,这是保障孩子情感需求的重要权利。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探望的时间、方式等内容,例如每周探望一次,或者每月带孩子出去游玩两天等。
2. 如果在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中没有对探望权进行明确规定,后续可能会产生纠纷。比如一方拒绝另一方探望孩子,或者双方对探望的频率、方式等产生争议,这时候就会比较麻烦,所以应提前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一法条体现了关于离婚后费用承担的基本原则,虽然法条提及的是抚养费,但教育费、医疗费等也属于必要的抚养费用范畴,其承担的原则与抚养费类似。同时,民法典中也有关于探望权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对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探望孩子权利的保障。

2025-01-10 14:2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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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抚养费并非唯一需要考虑的费用,教育费与医疗费也包含在内。

教育费涵盖孩子的学费、书本费、兴趣班花费等,实际产生多少,双方就共同承担多少。医疗费就是孩子生病就医产生的费用,同样依据实际支出,双方分担。要是双方对承担比例之类的有约定,那就按约定执行;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晰,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形作出判决。

另外,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权,能定期探视孩子,这是为了满足孩子的情感需求。

不管是这些费用的承担还是探望权等问题,都得在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里明确,这样才能防止后续出现纠纷。

2025-01-10 13:02: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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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离婚后除抚养费外,教育费和医疗费等也是重要部分。教育费涵盖多种费用,书本费、学费和兴趣班费等实际产生的费用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这体现了对孩子教育全面支持的法律导向。
2. 医疗费方面,孩子生病就医等相关费用按照实际支出由双方分担,确保孩子在健康方面得到双方的经济支持。
3. 当双方有约定时,关于这些费用的承担比例遵循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判决,保证公平公正。
4. 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探望权也很关键,定期看望孩子能满足孩子情感需求,这是对孩子权益保护的补充。

提醒:
在离婚时,双方应详细明确教育费、医疗费的分担方式以及探望权的具体细则,避免日后因约定不明产生纠纷。

2025-01-10 11:52: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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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后除抚养费外,教育费、医疗费按约定分担,无约定由法院判决,未抚养方有探望权,相关问题应明确规定避免纠纷。
法律解析:
1、关于教育费和医疗费,这是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和接受教育的必要费用。教育费涵盖学费、书本费和兴趣班费等实际发生的金额,医疗费包括生病就医的支出,这都体现了对孩子权益的全面保护。如果双方事先约定了承担比例等,就按照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例如双方的经济能力等因素进行判决。
2、探望权是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权利,这有助于孩子的情感发展。明确这些费用的承担和探望权等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很多离婚后的纠纷就源于这些问题没有在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中规定清楚。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对这些问题存在疑问或者困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和孩子权益都能得到有效保障。

2025-01-10 09:55: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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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抚养费并非唯一的费用,还涉及教育费和医疗费等。教育费涵盖孩子的学费、书本费、兴趣班费等,按实际金额双方共担。医疗费指孩子生病就医等费用,也依实际支出由双方分担。双方有约定就按约定执行,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清,法院会根据实际判定。另外,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权,可定期探视孩子来满足孩子情感需求。

为避免后续纠纷,在离婚时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在离婚协议里明确各项费用的承担比例;
二是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时间等作出详细规定;
三是如果对费用承担等问题协商不成,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公正判决。

2025-01-10 09:07:20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夫妻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一份关于抚养权归属的协议,约定孩子归一方,从此各不相干。未抚养孩子一方能否以此来拒绝承担抚养费以及其他抚养义务呢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并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生活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由此我们可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一种保持其基本生活的义务。这种抚养义务具有一定的无条件性,包括生活和教育的全面性以及一定的长期和持续性。同时,父母对于非婚生未成年子女之的抚养义务我国《婚姻法》也予以明确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子女能够生活为止。”由此可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对于父母对非婚生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尤为如此。双方对抚养权的约定是否有效协议,作为一种最简单的契约形式,应该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如果两人签订的协议中,免除一方对子女抚养义务的内容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而且一定程度上也可能损害到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因此,这一部分的内容应是无效的。权利,具有一定的选择性。个人对于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在不侵犯他人及其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选择不去行使。但是,义务,作为具有一定强制性和羁束性的法律规定,个人是不能自行处置的。因此,不能以其自愿放弃对子女抚养的权利而免除其对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

您好,针对您的抚养义务能因放弃抚养权而免除吗问题解答如下, 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并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生活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由此我们可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一种保持其基本生活的义务。这种抚养义务具有一定的无条件性,包括生活和教育的全面性以及一定的长期和持续性。同时,父母对于非婚生未成年子女之的抚养义务我国《婚姻法》也予以明确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子女能够生活为止。”由此可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对于父母对非婚生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尤为如此。
双方对抚养权的约定是否有效
协议,作为一种最简单的契约形式,应该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
如果两人签订的协议中,免除一方对子女抚养义务的内容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而且一定程度上也可能损害到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因此,这一部分的内容应是无效的。
权利,具有一定的选择性。个人对于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在不侵犯他人及其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选择不去行使。但是,义务,作为具有一定强制性和羁束性的法律规定,个人是不能自行处置的。因此,不能以其自愿放弃对子女抚养的权利而免除其对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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