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沭阳法律咨询 > 沭阳公司经营纠纷法律咨询 > 公司法人被限制高消费有期限吗

公司法人被限制高消费有期限吗

徐* 江苏-沭阳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5.01.10 10:49:03 425人阅读

公司法人被限制高消费有期限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沭阳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沭阳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通常来讲,在还没履行那些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之前,这种对高消费的限制并没有一个确切的固定时长。
当一家公司成为被执行人,并且具备履行能力却坚决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时,法院便有权利对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措施。这就意味着,只要被执行人一直没有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限制高消费的措施就会一直存在。而只有当被执行人切实履行完毕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之后,法院才会解除对法定代表人的限制高消费令。比如说,倘若公司把所欠的债务全部清偿了,那么法定代表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限制高消费的申请,法院在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查核实之后,就会予以解除。这一系列的规定和操作,都是为了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执行力,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

2025-01-10 13:30:01 回复
咨询我

通常情况下,在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之前,这种对高消费的限制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明确期限。
当公司成为被执行人,且具备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时,法院有权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措施。而只有当被执行人把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法院才会解除对法定代表人的限制高消费令。比如说,如果公司清偿了所欠的债务,那么法定代表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解除对其的高消费限制,法院在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查核实之后,就会予以解除。

2025-01-10 12:49:19 回复
咨询我

通常来讲,在还没把那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给履行完之前,这种对高消费的限制,可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期限。
要是公司充当了被执行人,并且它有那个履行的能力,却偏偏拒不履行那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这时候法院就能够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措施。只有等被执行人把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都履行完毕了,法院才会把对法定代表人的限制高消费令给解除掉。比如说,要是公司把债务都给清偿了,那法定代表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解除限制高消费的措施,然后法院经过一番审查核实之后,就会把这个限制给解除掉。这就像是一个链条一样,义务没履行完,限制就一直存在,等义务履行完毕了,那限制也就随之消失。

2025-01-10 11:07:44 回复
咨询我

通常来讲,在还没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之前,这种限制高消费是没有一个确切固定的期限的。
要是公司成为了被执行人,并且有履行的能力却偏偏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那法院就可以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措施。只有等到被执行人把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了,法院才会解除对法定代表人的限制高消费令。比如说,假如公司把债务都清偿了,法定代表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解除限制高消费,然后法院经过审查核实之后,就会解除相关限制。

2025-01-10 10:58:59 回复

1、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述行为。 2、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 3、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扩展资料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述行为。 2、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 3、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扩展资料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述行为。
2、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
3、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扩展资料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