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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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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一百多元东西怎么处理

罗* 四川-阿坝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5.01.10 05:51:08 310人阅读

偷一百多元东西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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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一百多元的东西,这毫无疑问属于盗窃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像超市这类常见的场所,如果有人实施了这样的盗窃行为,那么很可能会遭遇治安管理处罚。
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当出现盗窃公私财物的情况时,一般会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处罚,同时还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要是情节较为严重,那处罚就会升级,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且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然而,如果是多次盗窃,这里的“多次”指的是在两年内有三次以上的盗窃行为,即便每次的盗窃数额没有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但依然有可能构成盗窃罪。一旦构成盗窃罪,就需要按照刑法的规定来进行处理,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刑事处罚。不过,单纯就单次盗窃一百多元的情况而言,通常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来处理的。这也提醒大家,不要因为盗窃金额较小就忽视其行为的违法性,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025-01-10 11:57: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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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价值一百多元的物品属于盗窃行为。在超市等场所实施盗窃的话,是有可能会遭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要是盗窃了公私财物,那么就可以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同时还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要是情节比较严重的话,就会被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且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然而,如果是多次盗窃(在两年内达到三次以上),即便每次的数额没有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依然有很大可能构成盗窃罪,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依照刑法的规定来进行处理,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刑事处罚。但仅仅是单次盗窃一百多元的情况,一般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来进行处理的。

2025-01-10 10:15: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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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一百多块钱的东西,这毫无疑问属于盗窃行为。要是在超市之类的地方干了这事儿,那可就很有可能得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要是偷了别人的公私财物,那就能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还可以同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要是情节比较严重的话,那就得拘留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并且还能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不过,如果是多次盗窃,这里说的多次就是两年之内有三次以上,虽然每次偷的钱数没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可依然有很大可能构成盗窃罪。一旦构成了盗窃罪,那就得按照刑法的规定来处理,那可就不是治安管理处罚那么简单,很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之类的刑事处罚。但要是仅仅就单次偷了一百多块钱,一般情况下,就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来处理就好。

2025-01-10 09:12: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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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价值一百多元的东西那就是属于盗窃行为。要是在超市这类地方偷东西,那很可能就要遭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从法律层面来说,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要是偷了公私财物,能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还可以同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要是情节比较严重的话,就得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且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不过要是多次盗窃(两年内有三次以上),就算每次偷的钱没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也还是有可能构成盗窃罪的,到时候就得按照刑法的规定来处理,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刑事处罚。但仅仅是单次盗窃一百多元的话,一般都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来处理的。

2025-01-10 07:49:09 回复

一、盗窃罪的三个量刑幅度及相应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盗窃罪共三个量刑幅度:
1、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个量刑幅度也是刑法对盗窃罪的入罪标准(立案标准)。
达到立案标准需满足如下几种情况之一: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扒窃的。

①、数额较大标准的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数额较大,以500元至2000元为起点。同时,考虑到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案件的特殊严重性,最高院等部门又规定这种情况下数额较大以1000元为起点。广东省根据最高院的授权,将广东省划分为三类地区,规定了本地的具体立案标准。具体为,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东莞、中山等七个市。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二千元以上;二类地区,包括惠州、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潮州、揭阳、汕尾等八个市,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一千五百元以上;三类地区,包括河源、云浮、阳江、清远、梅州、韶关等六个市,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一千元以上。对铁路运输办理属地广东的盗窃案件数额标准,参照一类地区的标准掌握(注意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有所不同)。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广州市另经广东省高级人民允许,本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为1000元以上。
②什么是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
根据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定,除盗窃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的,方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后相应的司法解释又规定,一年以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可认定为“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这是对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的“多次盗窃”所作出的解释。但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2011年5月1日)起,上述规定自行失效。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定,凡具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均构成盗窃罪:
、 多次盗窃的。
根据司法实践,三次及三次以上盗窃的,均达到立案标准。
另,多次盗窃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最后一次盗窃构成犯罪,前次盗窃行为在一年以内的,应当累计其盗窃数额。
、 入户盗窃的。
何为“户”,根据《全国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法〔1999〕217号]
第二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中“入户盗窃”的“户”,是指家庭及其成员与外界相对的生活场所,包括封闭的院落、为家庭生活租用的房屋、牧民的帐蓬以及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等。集生活、经营于一体的处所,在经营时间内一般不视为“户”。
、 入户盗窃的。
、 扒窃的。
2、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达到
第二个量刑幅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① 数额巨大
最高院审理盗窃案件司法解释规定,数额巨大,以5000至20000元为起点。同时,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案件数额巨大以10000元为起点。广东省规定,一类地区为20000元,二类地区为15000元,三类地区为10000元,铁路运输办理属地广东的盗窃案件数额标准,参照一类地区的标准掌握。
②其他严重情节
这里有法官的主观判断,但是根据最高院审理盗窃案件司法解释等规定,以下情况下可以按第二档量刑幅度入刑:
第一种情况,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同时具有如下情节之一的,可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第二种情况,盗窃国家二级文物1-2件的,或者盗窃国家文物3件以上的。
第三种情况,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盗窃上述发票数量在二十五份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数量在二百五十份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等等。
3、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档量刑幅度,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①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院审理盗窃案件司法解释规定,数额特别巨大,以30000至100000元为起点。同时,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案件数额巨大以60000元为起点。广东省规定,一类地区为100000元,二类地区为90000元,三类地区为80000元,铁路运输办理属地广东的盗窃案件数额标准,参照一类地区的标准掌握。
②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这里也有法官的主观判断,但是根据最高院审理盗窃案件司法解释等规定,以下情况下可以按第二档量刑幅度入刑:
第一种情况:盗窃数额达到 “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第二种情况:盗窃国家一级文物或者二级文物三件以上的。
第三种情况: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盗窃上述发票数量在二千五百份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入室盗窃初犯一千块,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到立案数额,不构成盗窃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3.8)(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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