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西安法律咨询 > 西安强制措施法律咨询 > 同案犯未到检察院会不会批捕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同案犯未到检察院会不会批捕

张** 陕西-西安 强制措施咨询 2025.01.10 07:55:22 303人阅读

同案犯未到检察院会不会批捕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西安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西安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在司法实践中,当同案犯尚未到案时,检察院却有可能批准逮捕其他犯罪嫌疑人。从证据层面来分析,倘若现有的证据能够确凿地证明已到案的犯罪嫌疑人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并且这些证据满足了逮捕的严格标准。也就是说,犯罪事实清晰明了,根据法律规定可能会被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同时还存在诸如有串供、毁灭证据等可能引发社会危险性的情形,那么检察院就会依法批准对其进行逮捕。这里要明确的是,未到案的同案犯并不会对已经到案的人员的批捕决定产生必然的影响。
然而,在后续的整个诉讼进程当中,司法机关始终会不遗余力地去追查未到案同案犯的下落,通过各种侦查手段和措施,以力求全面、准确地查明整个案件的事实真相,确保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正确实施。

2025-01-10 11:51:02 回复
咨询我

在同案犯尚未到案的时候,检察院是有批准逮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可能性的。
从证据方面来讲,要是现有的证据能够充分证明已经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并且达到了逮捕所需要的证据标准。像犯罪事实清晰明了,可能会被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还有存在串供、毁灭证据等这类会带来社会危险性的情况,那么检察院就可以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而未到案的同案犯并不能绝对地影响对已经到案人员的批捕决定。不过,在后续的诉讼进程当中,司法机关会持续去追查未到案同案犯的行踪,目的是为了能够全面地查明整个案件的事实情况。

2025-01-10 11:50:20 回复
咨询我

在那些同案犯还没到案的情形之下,检察院其实是很有可能去批准逮捕其他的犯罪嫌疑人。
从证据方面来讲,如果现有的这些证据已经足够强大,能够确凿地证明已经到案的犯罪嫌疑人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并且也达到了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标准,就像犯罪事实得清清楚楚的,很有可能还会被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同时还得有逮捕的必要,比如说存在着串供、毁灭证据之类的社会危险性,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就能够批准逮捕。而那些还没到案的同案犯,并不能绝对地影响到对已经到案的人员的批捕决定。不过,在后续的诉讼进程当中,司法机关肯定会持续去追查那些还没到案的同案犯的踪迹,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全面地查明整个案件的真实情况,这样才能更好地处理案件,让正义得到应有的彰显。

2025-01-10 10:25:39 回复
咨询我

在同案犯还没到案的时候,检察院是有可能批准逮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从证据方面来讲,如果现有的证据足够证明已经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并且达到了逮捕所需要的证据标准,像犯罪事实很清晰,可能要被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还有存在像串供、毁灭证据之类的社会危险性,这种情况下检察院就可以批准逮捕。而那些没到案的同案犯,并不会一定就影响对已经到案人员的批捕决定。不过,在后续的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也会一直去追查那些没到案的同案犯的踪迹,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全面地查明整个案件的事实。

2025-01-10 08:27:13 回复

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的期限。 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提起公诉。 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最后是到。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的审判时限跟一审的审限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是二个半月 如果有二审,一般是二至三个月,最长五个月。 如果有认为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时间还会延长。 综上所述,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 在实践中,超期羁押的现象是很多很普遍的,如果碰到有超期羁押的种情况,应当及时聘请律师代为申诉,申请取保候审等,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在宣判后,用被判刑期减去已经在内被羁期的时间, 如果少于一年,那剩下的刑期要在中服刑,在中一般是不会减刑的。如果高于一年,就会在一段时间后按剩余刑期的长短被送到不同的去服刑。 在内服刑,符合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假释、保外就医。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嫌疑人未到案的,也可以批准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嫌疑人归案后,直接移送到羁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192286人阅读

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涉嫌了某些违法行为,就可能会面临着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很多人就不能把这两种拘留做一个区分,针对这个问题,律图小编为大家介绍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管制是什么意思
256688人阅读

犯罪嫌疑人如果涉嫌某些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又不严重的情况下,就可能会被判处管制。这个时候,很多人对此就有疑问,管制是什么意思呢?下面律图小编来告诉大家管制是什么意思以及管制的相关知识,供大家阅读。

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
123898人阅读

生活中,如果人们构成了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就会根据其违法犯罪情节把犯罪分子关押在拘留所或者看守所。那么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有哪些呢?这个问题,律图小编为大家做了解答并介绍了相关知识,供大家阅读。

拘留期限
231548人阅读

现实生活中,行为人如果涉嫌某种违法或者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就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但是我们要知道,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那么拘留期限是多久呢?这个问题,律图小编为大家解答。

刑事拘留的条件
97011人阅读

刑事拘留作为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之一,在生活中适用范围极广,但是我们要知道要想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拘留,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律图小编下文介绍了刑事拘留的条件相关知识,供大家阅读。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