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建议您提前股权回购之诉。《公司法》第七十五条合伙经营退股规定 ,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您好,由于一人不管理,可以设立个有限合伙企业,你和另外一个干事的做普通合伙人,具体负责企业的经营,另外一个做有限合伙人,只出钱,对于出资额和分红方式均可以协商制定。
当然也可以设立公司,隔离出资人的风险,但是会多一道企业所得税,出自方式建议您至少占51%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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