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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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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都是一方还的离婚怎么分配

龙* 陕西-渭南 财产分割咨询 2025.01.02 16:29:25 472人阅读

房贷都是一方还的离婚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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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房贷由一方偿还时,这部分还款及房屋增值部分需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畴。婚前购房且登记在一方名下,房子归登记方,未还房贷其承担,需补偿另一方;婚后购房则一般视为共同财产,归属可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判,未还房贷双方共同承担或一方承担并补偿。综合房屋购买时间、出资及登记等因素来确定分配。
提醒:
离婚时要保留好房贷还款相关凭证,清晰证明还款数额及时间等。同时,对于房屋归属及未还房贷的承担方式,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后再做决定,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一步分析。

2025-01-02 21:5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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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由一方偿还,离婚时这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归属依具体情况定。
解决措施与建议:婚前购房且登记一方名下,归登记方,未还房贷其承担,补偿另一方;婚后购房一般视为共同财产,可协商归属,协商不成法院判,未还房贷双方共同承担或一方承担并补偿另一方。要综合多因素确定分配,比如购买时间能明确房产性质,出资情况关乎财产归属,登记情况影响房屋归属认定。这样能更公平合理地处理离婚时的房贷及房屋分配问题,避免争议。

2025-01-02 21:17: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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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贷由一方偿还时,离婚时该方偿还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归属依具体情况定。
    婚前购买且登记一方名下一般归其所有并承担未还房贷并补偿另一方。

2. 婚后购买一般视为共同财产协商或法院判决归属,未还房贷亦同。

法律解析: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有明确要求。在房贷问题上,偿还房贷行为涉及夫妻经济投入和贡献。
    婚前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视为共同财产,体现公平原则。
b. 婚后购买房屋一般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房屋归属和未还房贷承担方式,确保分配合理。

2025-01-02 21:06: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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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贷相关事宜如下:
1. 房贷由一方偿还时,该方偿还的房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 关于房子归属:
    (1)若为婚前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归登记方所有,未还完的房贷由登记方继续偿还,同时需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2)若为婚后购买,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确定房子归属,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未还完的房贷需双方共同承担或者一方承担并给另一方补偿。

总之,需综合考虑买房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因素,才能确定离婚时房贷和房子的分配方式。

2025-01-02 19:20: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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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于房贷由一方偿还的情况,离婚时需明确该方偿还的房贷部分及其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哪一方偿还房贷,所涉及的财产增值部分都与婚姻关系的存续相关,应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例如,夫妻共同购买一套房子,婚后由一方独自承担房贷还款,在离婚时,这部分还款及其产生的房屋增值部分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 关于房屋归属,若房屋是婚前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归登记方所有,未偿还的房贷由其继续承担,同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是基于物权的登记原则,登记在谁名下的财产通常归谁所有,但为了公平起见,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补偿。例如,婚前男方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由男方独自偿还房贷,离婚时房子归男方所有,男方应给予女方一定比例的房屋增值补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若房屋是婚后购买,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确定归属,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未偿还的房贷也由双方共同承担或由一方承担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这是因为婚后购买的房屋通常是夫妻共同出资或共同偿还贷款,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在离婚时双方对房屋归属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对房屋的贡献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未偿还的房贷也会根据判决结果由双方共同承担或由一方承担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025-01-02 17:58:33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原则上可以按照遗产分配方式在一定亲戚之间(父母、配偶、儿女)平分.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对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死亡赔偿金,与死者生前共同居住的配偶和子女分得较多份额,没有共同居住的父母和子女分得较少份额。同住的亲属与没有同住的亲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到,由分割。
如果是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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